藝人汪建民因肺腺癌離世,享年56歲,傳生前欠下2000萬巨債,債主超過20人,他幾年前一度跑路、還被黑道圍堵,工作停擺又罹癌,連醫藥費都難以負擔。汪建民的妹妹,長期照顧長年中風失智的母親,在哥哥走後發文,希望被汪建民欠錢的「朋友們」不要來找家人:「哥哥下輩子再還大家」。家人欠下鉅款後離世,當家人的就要扛起債務還債嗎?
日期:2024-10-09
耕建築董事長黃張維,也是《大都更時代攻略 耕築居安家園》的作者表示,身為專業都市更新業者,他深刻理解,權利人在都市更新案中最關心的議題,就是自己所持有的房屋等地上物及土地到底有多少價值?自己又能分配到多少?為此,特別邀請了兩位專家,一位是台北市不動產估價師公會理事長鐘少佑估價師,一位是巨秉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副所長李方正估價師,來為讀者們做更專業的解釋及說明。
日期:2024-09-24
遭遇職場霸凌,這樣做真是不可取!有名女子任職1家化工廠,卻因自認受到同事排擠,被主管否定工作表現,覺得在辦公室受到欺負,冒名購買高度致癌的核酸染劑「溴化乙錠」,稀釋後擦在主管桌面,再以相同手法報復另一名同事,在下手前被抓包,女方雖被依傷害起訴,法院審理期間考量到她與主管和解,最後判決不受理。其實,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第3款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324 條之 3 規定,雇主為預防勞工於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致遭受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應採取預防措施,建構不法侵害行為規範,亦即俗稱之職場霸凌防制責任。若雇主未對員工盡保護責任,員工可向主管機關進一步檢舉,主管機關調查屬實者,得依同法第45條規定,處事業單位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員工若因此身心受創,亦可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91條、民法第184、185條規定,請求實施職場霸凌行為的主管、同事個人及雇主公司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日期:2024-08-13
今周刊編按:媒體人吳子嘉指稱政府採購BNT疫苗貪污,行政院政務委員、前衛福部長陳時中提起民事訴訟,求償新台幣10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決吳子嘉應賠償陳時中300萬元,可上訴。陳時中在得知判決後,在臉書上寫道:稍早,委任律師傳來訊息,針對吳子嘉先生抹黑我「靠疫苗A一億美金」的案子,法院宣判吳子嘉損害名譽成立,被告吳子嘉先生須支付300萬元損害賠償。法院判決書指出,經過證據調查,依證人到庭作證及原告到院接受當事人訊問,以及其他書證內容,應認為被告上開言論與客觀事實不符,且被告在發表言論前亦未盡合理查證義務。去年我就告訴大家,這些昧於良心顛倒事實的造謠,必將受到正義的審判,在此對於法官做出的公正判決,我由衷感謝,但是從防疫工作到現在,這麼長一段時間裡,來自四面八方的抹黑與謠言,已經對我和全體行政團隊同仁,造成嚴重傷害,這些惡毒的指控和汙名,再多金錢也不能夠彌補回來。即使最後勝訴,從第一句謠言抹黑出現起,就已經注定了沒有人是贏家。在這裡我也要向社會報告,最終獲得的賠償金額,我將全數捐做公益,讓這起沒有贏家的遺憾事件,也能夠對台灣社會有所助益。
日期:2024-07-12
國策研究院週四舉辦「G7峰會、歐洲情勢與中俄朝軸心」座談會,與會學者郭育仁認為,這次「朝俄峰會」後,東北亞情勢進一步緊繃,預估北韓將會有新一輪短、長程彈道飛彈試射,也意外將北約、美日韓及台灣連結在一起。而G7(七國集團峰會)剛落幕,公報對中國的非市場政策與做法表示強烈關切,並對中共援助俄羅斯進行了嚴厲批評。國防安全研究院國防戰略與資源研究所長蘇紫雲則表示,G7等民主國家的GDP(國內生產毛額)達43兆美元,中國和他的好朋友俄國加總僅24兆美元,這數字可以給台灣的企業好朋友參考,真的要把自己鎖在封閉的市場嗎?公司經營不要只看短期利益。亞太和平研究基金會執行長董立文表示,這次G7動用2002年俄軍入侵烏克蘭後,被凍結的俄羅斯主權資產,為烏克蘭提供500億美元貸款,不僅是在提醒川普不要走回孤立主義,也在提醒中國,日後若入侵台灣,現在已有前例(俄羅斯)可以凍結其海外資產,美國也可能跟台灣簽署新協議。
日期:2024-06-20
黃仁勳會和你加Line?詐騙的教戰守則新聞報導新北市政府破獲一起詐騙集團。受害32人,得手1.4億元,又有一個七旬老婦誤信「假謝金河」,面交10次,被騙1200萬元⋯⋯
日期:2024-06-17
搶1000元連命都不要了?網紅「Mr.R(R哥)」5/10在台北市信義區發錢,只見噴鈔槍朝空中撒落大把千元大鈔,3000人現場瘋搶結果釀成踩踏事件,傳出多人因此受傷,連到場關切的警車也都被人潮包圍,不禁讓人回想起南韓先前的「梨泰院悲劇」,引起輿論譁然直呼好危險又恐怖。北市議員游淑慧詢問信義分局「這樣活動合法嗎?事前有掌握嗎?」,也提醒民眾不要為了一點小錢,拿自己的生命安全幫別人換流量;信義分局已要求網紅Mr.R到案說明,將朝刑法公共危險及社會秩序法妨害安寧犯行偵辦。
日期:2024-05-11
詐騙橫行是政府不作為所造成!壹蘋新聞報導,看到一個標題:「謝金河快看!政院拍板打詐四法!」我是網路詐騙最大的受害者之一,新聞拿我來當標題,這也很合理。
日期:2024-05-10
被詐騙已經夠傷心了,眼見遭詐資金成功被凍結在銀行帳戶,且銀行根據金流軌跡,將錢還給受害者,這看起來像是不幸中的大幸;但沒想到下一刻,最高法院卻認定:銀行將錢還給被害者『無法律授權』。這個窘境,在打詐專法通過後,可望迎刃而解。
日期:2024-05-09
開車一旦發生事故,若認為對方保險公司代位求償的金額不合理,該怎麼辦?理財作家、樂活大叔施昇輝分享自己曾與保險公司交手的經驗,他強調,屬於自己的權益就不該放棄,應勇敢爭取,「整個過程會讓你充滿學習的熱情。」
日期:2024-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