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承遺產給妻小有不少情形要注意,最容易被忽略的就是死亡前2年移轉的保單價值、現金,這些都要記得併入被繼承人遺產總額,要是漏報被國稅局抓出,也應在期限內補報,否則小心連補帶罰損失慘重。
日期:2021-07-18
鄭員外是一位非常有愛心的人,他名下財產有存款1000萬,不動產5000萬,他在遺囑上特別交代老婆及2位小孩要把一部分遺產捐給慈善機構。於是繼承人們協議,依照鄭員外的遺願,把其中一筆市價1500萬的不動產,捐給生前成立的財團法人鄭氏紀念基金會,作為建設育幼園使用,另外捐贈現金1000萬給基金會,作為育幼園營運基金,所以共捐贈了2500萬。
日期:2021-07-09
境外資金匯回專法即將在今年8月14日截止,儘管優惠稅率調升至10%,用於實質投資的稅率也提高為5%,加上近期又爆發疫情干擾,但財政部統計,近一個月以來(5月15日至6月14日)以來,申請匯回資金高達130億元,為近一年首次單月突破百億元。
日期:2021-06-23
保險除了能提供保障之外,也有轉移資產、節稅的功能,不過近年來仍有許多保單的身故理賠金,導致國稅局依「實質課稅」原則,追討遺產稅或贈與稅,踩了地雷而不自知,快來一次搞懂保險稅務,常見9種投保特徵,還是可能會被補稅裁罰。
日期:2021-05-21
父母想將多年打拚辛苦攢來的土地移轉給子女時,選擇於生前以「贈與」或「買賣」之方式移轉,或是死亡後再「繼承」,這兩者所須負擔之相關稅負有何不同?
日期:2021-03-24
對於人壽保險金是否為遺產的認定,將成為影響受益人是否要繳納遺產稅的關鍵,因此父母要是希望藉由規劃保單,將財產留給子女,要保人及被保險人若都為同一人,該保單可依法免課遺產稅;不過,專家對此指出,此種以保單避稅的方式,還需「指定受益人」,及考量國稅局「實質課稅原則」的8大樣態。
日期:2020-12-23
辛苦工作了一輩子,當年滿60歲的那一刻,國人就符合請領工作時雇主替勞工提繳、積存的6%勞工退休金(簡稱勞退金)的資格,但若在請領前不幸過世該怎麼辦?
日期:2020-12-19
父母可能會想用低價出售房產給子女、為子女購置房產,或是為子女還清債務等方式,去降低子女未來生活的負擔,但這些行為全部都會被國稅局認定為財產贈與,需課徵10%~20%的贈與稅。
日期:2020-11-20
夫妻一方過世後,另一方可依法主張「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金額也可從遺產稅額扣除,少繳遺產稅,但別以為這個法定的權益看得到就一定吃得到。有一位民眾少了一個動作,原本可扣除1,700萬元的遺產額度,結果遭國稅局追繳130萬元的稅款,還要加計利息。
日期:2020-11-13
【案例故事】花媽有繼承人(1)韓總、(2)阿邁。花媽過世時有遺產200萬,但花媽在過世前2年,有贈與200萬給阿邁。花媽的遺產是400萬(200萬+200萬),還是只有過世時的200萬呢?花媽的債權人可以向阿邁跟韓總討多少錢呢?國稅局又是以400萬課遺產稅?還是以200萬課遺產稅?阿邁拿到的贈與200萬,要不要分給韓總呢?
日期:2020-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