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姐妹特留分規定正式三讀!立法院週二(7/28)三讀通過修正《民法》第1223條,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修法後,被繼承人若僅剩兄弟姊妹為法定繼承人時,就可依遺囑自由分配全部遺產,不再受兄弟姊妹主張特留分扣減之限制。提案的國民黨立委吳宗憲強調,這次修法不是剝奪兄弟姊妹的繼承權。如果生前沒有立遺囑,兄弟姊妹仍然依法繼承;如果有遺囑,就應該尊重往生者的安排,週二刪除的是法律強制保留給手足的「特留分」,不是兄弟姊妹的法定繼承人身分。不過要注意的是,本案將在總統公布6個月後實施,也就是至少半年內仍然適用舊法。此外,在部分提案中出現的「特別貢獻制」這次並未入法。
日期:2026-07-28
大部分人對「遺產規劃」的想法,多數會先聯想到「稅務規劃」,但我認為如何「分配遺產」恐怕才是第一要務。(原文刊載於2023/5/9,更新時間為2026/4/29)
日期:2026-04-29
演藝圈知名製作人裴先生(編按:裴祥泉)於2015年離世。於身後留有上億元的遺產。而依照法律,這位資深製作人的繼承人原則上是他的「兄弟姊妹」,但因為種種原因,這名資深影視製作人不希望由他的兄弟姊妹繼承到他的遺產,因此他便找了公司中的員工3人擔任「遺囑見證人」,並撰寫了「代筆遺囑」。希望遺產分配方式改為:「楊胖(編按:楊智明)30%,阿寬(編按:邱瓈寬)30%,○○公司(編按:漢星公司)員工20%,剩下的20%,就給那些需要照顧的人,還有平日善款也不要漏。」並補充「我孤家寡人,沒家庭,也沒什麼好留戀的,家裡人一毛錢都不給」,強調要剝奪三個兄弟姊妹的繼承權。
日期:2026-03-19
立遺囑對於很多人來說,與其說是財產的分配,但有時更像是一種情感的凝聚,很多夫妻感情好,甚至到死都願意一起離開,因此有許多夫妻想要以共同遺囑來對人生做個交代。
日期:2025-01-15
兄弟姊妹為了爭奪遺產告上法院的新聞屢見不鮮,為了避免家庭分裂,父母在生前就規畫好遺產分配方式,才能將衝突降至最低...
日期:2025-01-13
新竹蕭男去世留下近千萬遺產,陸籍配偶陳女未經全體繼承人同意,持蕭男生前交付的存摺、印章,到銀行與ATM提領、轉帳約887萬。新竹地院依行使偽造私文書等罪,判有期徒1年。但因陳女已還錢並另賠30萬,取得家人和解,最終獲緩刑3年。
日期:2024-09-30
張榮發遺囑無效的訴訟,歷經3年終於結束了,多數人都只知道張國煒最後勝訴的結果,但若仔細看過判決書,可以發現張國煒贏的並不輕鬆,甚至是有點驚險,因為張榮發的遺囑確實有些瑕疵。
日期:2024-08-28
上週有個與法律有關的新聞,讓許多台灣人都驚呆了!「夫妻無子女,遺產要分給兄弟姊妹?」
日期:2023-09-23
王伯伯是被女兒推著輪椅進我辦公室的,但聽說在中風之前,他也是叱詫風雲的一位老闆。
日期:2023-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