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釋憲案」出爐,大法官宣判部分合憲,卻為判死設下重重門檻,引發「實質廢死」質疑。面對國內有8成反廢死民意,外部又承受國際壓力,政府如何與社會溝通,成釋憲案後難題。
日期:2024-09-25
王信福等37名死囚認為死刑違反憲法平等權、生存權、比例原則,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憲法法庭周五(9/20)下午作出判決。審判長許宗力宣判結果為死刑「有條件合憲」,但嚴格限縮適用的犯罪類型及要件。此判決未判定「死刑違憲」,意指未「實質廢死」。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周五回應,總統賴清德尊重憲法法庭對死刑制度合憲性的判決結果,也期待相關部門依判決意旨修正配套法規,以符合程序正義、人權價值,讓法制度更加完善。對此結果,台灣冤獄平反協會理事長羅秉成表示「尊重憲法法庭判決結果,但感覺有點遺憾」。他解釋,遺憾之處,在於並未就死刑制度宣告違憲,採取與過去大法官會議解釋相同的立場,但他也直言這次的判決,「應該是離廢除死刑相對來說最近的一步」。羅秉成解釋,此判決將死刑範圍限縮至「情節最嚴重的罪」,若依照大法官意指,這包括「直接故意殺人」 ,此次判決也提高死刑案件當事人訴訟程序的保障,因大法官認為死刑特別嚴重,因此特別高度要求死刑的程序更為嚴密,在這要求底下,現行規定不符要求部分屬於違憲。
日期:2024-09-20
對於藍白共推之「國會擴權」相關修法,有關總統賴清德、行政院、監察院與民進黨立委柯建銘等51人聲請釋憲,憲法法庭周五(7/19)裁定暫時處分,公告相關已於6/24修正公布法令自此裁定公告日起暫時停止適用。此次裁定暫時處分之部分,主要此次修正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中關於聽取總統國情報告部分、調查委員會與調查專案小組部分等等,以及前述法條及《刑法》中關於「藐視國會罪」等相關刑責規範。對於憲法法庭此次做出暫時處分裁定,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總統賴清德尊重憲法法庭對於暫時處分之裁定,對於有違憲疑慮的法律條文,期盼早日釐清爭議,守護國人權益及民主自由之憲政制度。行政院長卓榮泰則稱許憲法法庭勇於捍衛憲政秩序、保障人民權利的作法,並表示敬佩。在司法院發佈前述訊息後,立法院國民黨團隨即發布新聞稿,痛斥憲法法庭做此判決,只印證「司法自主獨立已死」,並砲轟大法官們甘淪民進黨政府、府院黨「打手」,也號稱此為中華民國當前最大司法危機、司法獨立的憲法法庭「最可悲的一刻」。
日期:2024-07-19
憲法法庭10日召開國會國會職權行使法修法暫時處分案準備程序庭,大法官尤伯祥詢問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指黃答辯書主張質詢未違反明確性原則,所以反質詢也不會違反明確性原則,這陳述在他看來「以問答問」,並問反質詢定義,但因時間來不及,黃並沒回應。黃國昌昨提出補充答辯書,並大酸昔日多位綠委曾嗆官員不能反質詢,他今(16日)表示,根本不存在「以問答問」問題,並強調質詢概念從過去至今,從沒人懷疑過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反質詢概念怎會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
日期:2024-07-16
對於藍白通過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民進黨提出釋憲聲請,台灣民意基金會民調指出,最後若宣布是違憲的話,四成九大致上能接受,三成三不能接受。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表示,這項發現傳達了一個重要訊息,那就是,近半數國人已做好接受憲法法庭「國會改革修法違憲」的心理準備。
日期:2024-07-15
起初,當國民黨要修法擴張調查權,侵害人民權利與權力分立時,我保持沉默,我又沒做壞事,權力分立關我屁事。
日期:2024-07-13
行政院長卓榮泰今率領閣員赴立法院施政報告並備質詢。國民黨立委羅明才指出,台灣缺電問題嚴重,影響企業及家戶用電。卓榮泰表示,目前核三仍會除役,如果立院要修法,希望討論好核安問題。經濟部長郭智輝則說,現在跳電情形其實已經減少,只是媒體報導較多,未來不會缺電。
日期:2024-07-02
深交所28日晚間公告,「左江科技」終止上市。左江科技為DPU(資料處理器)概念股,曾宣稱「對標輝達」,去年7月股價一度飆升至人民幣299.8元(約合新台幣1,350元),結果上市不到五年就黯然退場,還讓上萬名投資人套牢在高檔。
日期:2024-06-30
6月底之後真正的酷暑才正要開始,台灣也將進入用電高峰期。行政院長卓榮泰週五(28日)赴立法院備詢時表示,電價是由電價費率審議會處理,他不能越權。今年已經漲過一次電價,會考慮到物價穩定、民生需求、產業需要進行。繼輝達(NVIDIA)之後,美國AI晶片大廠超微(AMD)也將在台設立研發中心,經濟部長郭智輝日前指出,各縣市都想要爭取輝達、超微等AI設廠,卻沒有縣市願意設電廠。卓榮泰受訪回應,希望各界支持國家電力開發,台電也有縝密計畫,政府會在工程進行上給予最大監督。
日期:2024-06-28
總統賴清德週一針對國會職權修法聲請釋憲,週二(6/25)監察院召開記者會,以三大理由提出憲法法庭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監察院發布新聞稿指出,監察院乃國家最高監察機關,是國家重要憲政機關之一,立法院5/28表決通過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部分條文已嚴重妨害監察職權行使,明顯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也不符人權普世價值。基於憲法與大法官歷次解釋劃定並允許之框架,以及國際人權公約意旨,確守各憲政機關平等相維以捍衛監察調查職權,監察院決定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
日期:2024-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