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周刊編按:剴剴案女社工判決周四(4/16)出爐!台北地院一審宣判,兒福聯盟社工陳尚潔判有期徒刑2年,可上訴。陳尚潔2月在辯論庭堅稱,她只是出養社工,不是居托中心的主責社工,監督保母也不是她的工作,表示涉案保母過去無不良紀錄,「其實是劉彩萱騙了大家」,以此來否認犯罪。對此,兒福聯盟發聲明道歉並表示,「這兩年不斷省思,若當時在服務流程與督導管理制度有所不同,會不會就可以早一點識破保母的謊言,發現孩子遭受虐待的處境?」兒福聯盟全面檢視且修正涵蓋超過25種服務的工作流程,列出3項關鍵改變,包含風險複判、異狀評估以及兒虐辨識。針對判決結果,兒福聯盟則回應,「我們感到無比沉重,遺憾社會安全網的破碎,最後由第一線社工個人承擔全責」。
日期:2026-04-16
震驚社會的男童剴剴遭虐案,台北地方檢察署依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罪等起訴,台北地院週二(5/13)下午一審宣判,北院依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罪,判剴剴的主要照顧者、保母劉彩萱無期徒刑、褫奪公權,劉若琳僅認過失傷害罪,仍被判處18年徒刑,可上訴。檢方認為,劉彩萱、劉若琳共犯「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罪」、「成年人故意對兒童施以凌虐而妨害自由因而致人於死罪」、「成年人故意傷害兒童致死罪」,此3罪法定刑度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姊妹案發後羈押禁見迄今。
日期:2025-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