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周刊1444)台灣新創公司家數年年成長、早期投資金額、件數創新高,百隻獨角小獸嶄露頭角⋯⋯;台灣新創產業生態系正以可見的速度,形成物種多元、植物繁茂的熱帶雨林。機會存在,但挑戰也未歇,獨角小獸們如何茁壯、出海,仍是首要課題。
日期:2024-08-21
娛樂帝國迪士尼傳來捷報,2024財年第三季整體串流業務首度實現獲利。背後,是傳奇執行長艾格回任後,透過精簡支出、擴大分眾,打出的漂亮一役。
日期:2024-08-21
今周刊編按:市場傳出「新新併」啟動,新光金(2888)與台新金(2887)將於8/22同步召開董事會,雙方總經理早已前往金管會拜會銀行局長莊琇媛說明換股比例,對此,兩家金控均發布重訊回應不予評論。而盤中一度傳出中信金(2891)緊急召開臨時董事會,討論併購新光金,下午中信金(2891)正式公告董事會決議通過向金管會申請投資新光金(2888)。上午盤中傳出中信金召開臨董會,消息一出新光金在買盤追捧下,尾盤急拉大漲6.31%,收在11.8元,爆出71萬張巨量。
日期:2024-08-20
中國信託金融控股公司(簡稱「中國信託金控」)持續發展對日布局,8月19日與日本熊本縣政府簽署合作備忘錄,挾彼此資源與優勢,共同促進臺日間經濟、旅遊、體育等多領域交流,為雙方帶來更多合作機會與效益,為臺灣首家與熊本縣政府攜手合作的金融機構。
日期:2024-08-20
搭上今年房地產熱潮,位於中山北路、國賓皇珺附近的「昀集柏寓」,5月4日開賣,不到3個月完銷。銷售速度之快,連代銷公司都很咋舌。晶匯建設董事長陳亮宇表示,不動產最重要的條件是地段,本案位於民生東路、中山北路交叉口,附近有晶華酒店、大倉久和飯店,以及國賓皇琚,離年輕人最愛的文創聚落—赤峰街走路不到5分鐘,因為優越的地理位置,才能在短時間創造銷售佳績。
日期:2024-08-16
今周刊編按:總統府今(16)日正式發布命令,任命考試院前副院長李逸洋為新任駐日代表,接替日前卸任的謝長廷。外交部表示,李逸洋於國立台灣大學政治學研究所取得碩士學位,從議員當到內政部部長、考試院副院長及總統府資政等,長期貢獻公職,資歷完整豐富,未來在李逸洋的帶領下,相信將在台日友好的基礎上更加提升雙邊交流合作,全面深化台日關係。
日期:2024-08-16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身陷政治獻金案,前黨工、廠商相繼出面爆料,媒體人質疑光是面紙費就要900萬,衣服花1100多萬元。對此,柯文哲週五(8/16)受訪表示,單一面紙應該不會這麼多,應該還有菜瓜布等其他用品,況且全台灣的志工都幫忙發面紙,若全部計算數,量應該不小。而柯文哲妻子陳佩琪之前自爆用兒子名開公司,她今天生日卻是說法大轉彎,不認冒名之事,而是改稱兒子已經成年,自己走入銀行開戶,取名和自己所學有關的公司名字,請問這犯了哪一條法律?民眾黨中評會週五將開會討論政治獻金風波的黨員懲處,曾為柯文哲心腹的台中市府顧問蔡壁如呼籲黃珊珊要負全責,柯文哲則說,中評會是獨立機構,到時候就尊重中評會裁決。民眾黨中評會決議,按「中央評議委員會違紀調查執行辦法」第7條規定,將於下週邀請當事人黃珊珊、李文宗及端木正到場說明,後再進行議處。
日期:2024-08-16
群創南科四廠由誰買下?今天終於有答案。台積電(2330)周四(8/15)晚間發布重訊,公告以新台幣171.4億元,買下群創在南科的舊廠。台積電重訊內容指出,與群創光電簽訂合約,購買其位於南科的廠房及其附屬設施,以作為營運與生產用途。該廠房建物面積達9萬6,027坪,交易金額為171.4億元。
日期:2024-08-15
因應老年化社會來臨,今年7月,立法院三讀通過《勞動基準法》修正案,勞雇雙方可協商延後強制退休年齡之規定,也就是達65歲法定退休年齡時,可以透過協議、由雇主繼續聘用。勞動部表示,此次條文的修正,代表各界對高齡勞動人力持續投入勞動市場的支持,具有正面意義。不過,不少勞工誤會以為年滿65歲就不會「被退休」,或是雇主想要滿65歲的勞工退休,若是勞工不同意,則雇主必須以資遣方式辦理,如同「多領一筆退休金」。對此,勞動部澄清,「退休和資遣」是不同制度,如果勞、雇雙方無法協商合意延後退休年齡,則應該依現行退休規定辦理;也就是說,勞資雙方未能協商合意延後退休年齡,就依照原「屆齡退休」規定辦理。至於65歲以上繼續工作的勞工,勞動部指出有3大好處,除了可繼續參加勞保外,年資累計無上限,加上年金給付有展延機制,每延1年給付金額提高4%,最多可增加20%。
日期:2024-08-15
民眾在購買健康險時,通常都要填寫要保書,內容包括健康告知事項,如「過去5年內曾患有高血壓、癌症等疾病」、「最近2個月有因受傷或生病接受醫師治療、診療或用藥」等情形,金管會呼籲,應親自填寫、據實回答健康告知事項並親自簽名。如果有遺漏或不實的說明,依保險法第64條規定,保險公司在契約訂定後2年內可以解除契約,即使超過2年,保險公司不得解除契約,但保險公司對投保前已發生的疾病,不論經過多久時間,仍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日期:2024-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