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姐妹特留分規定正式三讀!立法院週二(7/28)三讀通過修正《民法》第1223條,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修法後,被繼承人若僅剩兄弟姊妹為法定繼承人時,就可依遺囑自由分配全部遺產,不再受兄弟姊妹主張特留分扣減之限制。提案的國民黨立委吳宗憲強調,這次修法不是剝奪兄弟姊妹的繼承權。如果生前沒有立遺囑,兄弟姊妹仍然依法繼承;如果有遺囑,就應該尊重往生者的安排,週二刪除的是法律強制保留給手足的「特留分」,不是兄弟姊妹的法定繼承人身分。不過要注意的是,本案將在總統公布6個月後實施,也就是至少半年內仍然適用舊法。此外,在部分提案中出現的「特別貢獻制」這次並未入法。
日期:2026-07-28
編按:縱向兩代間的遺產贈與,若有偏心,或許情有可原;橫向手足間的繼承爭奪,暗中角力,才是叫人心碎。作家高愛倫、律師李永然跨界聯手《親密搶奪,誰在拿走你的錢?》,走進不同的人生現場,同理共感親密關係間最難堪的財產搶奪,再以法律觀念,救援手足間、家庭裡最棘手的金錢戰爭。
日期:2025-06-12
不管國內外,爭遺產鬧到翻臉,甚至搞到法院相見,幾乎是家家經常上演的情節。然而,面對不孝晚輩,平時積攢下來的財產在法律上是必須留給他們一份的嗎?英國一名91歲老兵,在過世時幾乎把所有遺產留給自己的2個孩子,而已故兒子的5名女兒老早就跟爺爺鬧翻,平時也沒在往來,因此只各分得2千元左右,幾乎形同喪失繼承權,5姊妹一怒之下告上法院欲爭遺產,並稱遺囑無效。不過,法官認為留在長輩身邊盡孝道、有實質照料的人才有分產資格,也讓立囑人能依照自己心意分配遺產,5名孫女令祖父「很失望」,因此判這紙遺囑「完全合理」。
日期:2024-03-07
法律上說子女均分遺產是合情合理合法,但是,爸媽們,別犯傻,在繼承日來臨前,自己就要做妥善安排。
日期:2024-03-05
有兒顧老固然好,膝下猶虛也別惱,只要牽手過五十,能在下半場人生維持續航力,不但可以智慧經營婚姻關係中的彼此,還能「不換伴的進入第二春」,即使少了兒女承歡,照樣能自詡老爺夫人滿門吉祥。
日期:2023-05-04
「他對你好,是因為你有錢。」如果有一個人因為錢對我好,那我真的要感激他,還會對他加倍的好。看看天下,「要你錢還傷害你」的人例事例有多少,連親生子女都可能要你錢、偷你錢、搶你錢、設計移轉所有權,而且連個好臉色都沒有。既然是「你有錢」造成「他對你好」,在這樣動機明確的關係中,你要怎樣演好有錢人角色?你需要保護自己嗎?你有必要看輕對方或離開對方嗎?試做以下習題。
日期:2023-04-25
第二人生有伴好?還是一個人最好?若真愛二次來敲門,你敢不敢像高愛倫一樣勇敢回應。年過60歲後,她寫下《此刻最美好》一書,把對人的情、對自己的愛寫出來,珍惜每個當下,人生依然充滿不設限的想像。
日期:2020-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