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繼承發生時,繼承人間如果有共識,繼承的不動產可以登記為持分共有,如果對於繼承的不動產沒有共識,只能先以公同共有辦理登記,因為沒有應有部分,未來出售時相對困難,只能透過多數決或是法院判決來處分不動產。但是,已經拋棄繼承權的孫女,竟然還可以繼承阿嬤遺產,最後向法院提出變價分割的訴訟,原因何在?
日期:2023-12-14
老張的六名子女在老張過世之後,討論遺產繼承事宜,其中老大張哲表示其經常在外流浪,甚少盡到孝道,所以願意放棄繼承權,財產由其餘兄弟姊妹繼承,但是國稅局仍然通知張哲要繳遺產稅,這是怎麼一回事呢?
日期:2023-12-14
許多財富傳承的不當作法,都肇因於未即早規劃,直到晚年重病,才大筆大額的積極移轉財產,以致誤觸國稅局的實質課稅原則。有些人則是不了解國稅局的查核技術,自以為操作手法隱蔽,最終導致補稅加罰。接下來介紹幾則常見的不當稅務規劃。
日期:2023-09-20
台灣的人口已經連續3年負成長,很多已婚者不生小孩,即使「0到6歲國家養」,喊的震天價響,到頭來還是「生不如死」,年輕人依然故我不願意生小孩。
日期:2023-09-18
父親生前已經說好要把房子留給我,哥哥卻說女生嫁出去就不能分財產,這是合法的嗎?我竟然一塊錢都拿不到!
日期:2023-08-31
志明的父親不幸去世,留下一棟房地產。由於志明姊弟兩人相當孝順,因而兩人決定拋棄繼承權,希望由其母親一人獨自繼承父親全部的遺產。可是,當志明姊弟辦妥拋棄繼承權手續後,其母親卻無法單獨全部繼承,致使志明相當懊惱,究竟志明姊弟應該如何處理較好?
日期:2023-07-19
曾小姐是獨生女,由父親獨自撫養長大。父親因病過世之後,她是遺產的唯一法定繼承人,繼承了父親的存款500多萬元及多張股票。曾小姐的祖母不滿兒子的遺產全部由孫女繼承,便提出告訴,說兒子的存款及股票其實全都為她所有,是她以兒子的名義借名登記。如今兒子過世,這些存款及股票應返還於她,不應由孫女全部繼承。阿媽竟會跟孫女爭產?令人不免懷疑:「哪有這麼誇張?」是的,在我執業的這些年裡,就遇過很多客戶因為贈與、遺產等財富傳承及稅賦問題前來諮詢,為了遺產,彼此從親人變仇人的也不算少。很多家庭真的為了一棟房子、一塊土地、一張保單,甚至一小筆存款,母子交惡、兄弟互告;也有長者提早安排好財產分配,子女們卻在拿到房子土地後,就把老父老母棄之不顧,看了令人心寒。
日期:2023-06-14
由於金融市場競爭,銀行貸款的取得相對容易,謹慎理財非常重要,當卡債發生時,有人選擇面對, 有人選擇躲避。於是繼承權發生時,有人可以安心的繼承父母親的遺產;有人只能拋棄繼承權,避免銀行找上門追債。
日期:2023-06-02
台北市一名女教師在父親過世後,繼承了37萬餘元遺產及490萬餘元的借貸債務,因此遭到嘉義市第三信用合作社強制扣薪長達18年,這期間陸陸續續還款共638萬元,銀行端卻仍不斷扣押薪資,讓她憤而提起訴訟,認為償還金額已逾父親遺留債務;對此,銀行稱劉女的還款僅為利息,仍有本金490萬元未還。不過,嘉義地院判決劉女勝訴,490萬債權不存在。
日期:2023-06-02
目前遺贈稅已由單一稅率 10%調整為累進稅率,最高 20%。財富傳承給子女時,務必善用分年贈與的免稅額和婚嫁贈與的 100 萬元免稅額度。
日期:2023-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