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本刊接獲年輕讀者投書,倡議「修法投入資本市場的年齡」,希望在家長、老師同意下,現有法令可以鬆綁,讓14歲以上的青少年就可以投入非體力勞動型的人力資本市場,尤其是學習型工作、甚至有條件放寬投入金融投資市場的年齡。依現有勞基法規定,雇主雇用未滿18歲的工作者,都必須提出受雇者法定代理人同意書與年齡證明文件,同時提報申請書;而15歲以上未滿16歲者視為「童工」,除要每日工時不得逾8小時,每周工時不得逾40小時外,也不得在晚間8時至翌日6時之夜間時段工作;而未滿15歲者,原則不得受僱,除已國中畢業或工作環境無礙身心健康並經地方勞工主管機關許可者,才不在此限。投書者林立芯現為大一學生,她指出許多年輕創作者正透過插畫NFT化、影音頻道經營與專欄寫作實踐才藝資本化,卻在帳戶開設、合約簽署、報酬領取等環節受限於制度落後,導致能力與年齡被強行切割。林立芯指出在美國,14歲起即可在保障條件下合法就業,工時與工作內容亦有明確規範。德國與荷蘭更進一步,允許13至15歲的青少年從事課餘「輕量型工作」,呼籲政府該重新思考現有制度。 她提出「1414倡議」,從14歲起逐步開放青少年在特定條件下參與工作、投資與財務規劃,並由制度提供完善的監理與教育配套。
日期:2025-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