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中市長胡志強退職後,遭考試院銓敘部追討溢領退職金163萬餘元,胡雖自行繳回「黨職併公職」的溢領款,但不服銓敘部和考試院的處分而提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原處分合法,國庫沒有不當得利,判胡敗訴;胡上訴,最高行政法院駁回確定。
日期:2022-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