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追求我的科技新貴,之前送了我一間套房……但我們後來沒有在一起,他要求我把房子還給他。我想,送我的東西,不就是我的了嗎?怎麼可以這樣出爾反爾?」「請問他將這間房子送給您時,有說什麼嗎?」「他是有說那房子就當作我們結婚後愛的小窩……」「嗯……所以,他有提到這個房子是打算作為你們婚後的住所?」「可是我連交往都不想,怎麼可能嫁給他呀?」「還有幾個男生也在追我,他們也都會買東西給我,像是名牌包包、名牌手錶這一類的。然後,他們都覺得送我禮物,我就得和他們交往。見我沒有答應,其中幾個小氣鬼就要我把東西還給他們。我可以不還吧?」
日期:2023-08-28
在我執業的這些年裡,就遇過很多客戶因為贈與、遺產等財富傳承及稅賦問題前來諮詢,為了遺產,彼此從親人變仇人的也不算少。
日期:2023-08-16
張三生前是個成功的企業家,擁有龐大的資產,不久前過世,留下10億元的財產,由於配偶陳芳芳、長子張大明、次子張大昌、長女張曉梅及次女張玉林等五名繼承人對遺產的分配一直無法達成協議,長子張大明主動向稽徵機關申報遺產稅並領取遺產稅繳款書,但張大明個人負擔不起這麼龐大的遺產稅額,其他繼承人因對遺產分配談不攏,所以對分擔繳納遺產稅的意願也不高,張大明眼看繳納期限一天天逼近,不知該怎麼辦?
日期:2023-08-07
不動產涉及的稅目繁多,包括契稅、印花稅、房屋稅、地價稅、房地合一稅、財產交易所得稅、土地增值稅。移轉不動產,可能另外涉及贈與稅及遺產稅。不動產的金額高,使民眾具有高度的節稅誘因。但涉及的稅法複雜,也常使不熟稔稅法規定的民眾顧此失彼,節了某個稅,另一個稅卻加倍奉還。此外,不熟悉相關法令和稽徵機關實務見解,誤觸「實質課稅原則」時有所聞。接下來分享幾個常見的不當規劃,務必引以為戒。
日期:2023-07-14
新聞報導,台中一名18歲的賴姓高中生繼承價值5億的不動產,卻在與夏姓男子登記結婚2小時後,離奇墜樓身亡,引起多方面關於繼承問題的討論。而高中生法律上的祖父,其實是他的生父,更讓這個事件,增添許多的討論熱度。
日期:2023-06-12
贈與稅免稅額每年為244萬元,如果是現金贈與,透過夫妻間不課徵贈與稅的規定,可以達到免稅額488萬元;如果是不動產贈與,為了免贈與稅可能要分2年或是數年分次贈與,達到免贈與稅的效果。
日期:2023-05-26
當個人資產太多,想將資產儘快移轉給下一代,是多數長者的困擾,屆時,逃漏稅和節稅就會有天壤之別的處境。
日期:2023-04-23
房屋買賣,簽約人通常就是登記名義人,但是,常常有買方希望先以自己名義完成簽約手續,至於登記給誰?考慮以後,再事後補上登記名義人身份證影本及印章。因為指定登記名義人,是買方的權利,所以我們也樂觀其成,配合辦理。
日期:2023-03-27
幫小孩買房子,又要省掉贈與稅,該怎麼處理呢?資深地政士分享,有一對夫妻看小孩成年了,要讓他有責任感,未來自己繳房貸,學習理財,幫忙買了總價1500萬元的房子,沒想到自備款300萬元因超過每年每人244萬元的贈與免稅額,以10%稅率計算,得繳5.6萬稅金,因而遇到難題。
日期:2023-03-27
善用每人每年244萬贈與稅免稅額,跨年度等於有488萬的額度,因此每逢年底,就會有不少節稅過戶潮。資深地政士提到,近期有一個案例是,老爸想將市價1000萬元的房子以總價800萬賣給女兒,且房子會向銀行貸款556萬元,但女兒未婚、自由業,恐遭國稅局追繳贈與稅。
日期:2022-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