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爸爸是一位愛家的父親,多年前,他為了保護家庭購買了3張10年期的「郵政簡易人壽保險」保單,陳爸爸當要保人繳保費,分別以3名子女作為被保險人。
隨著時間的流逝,孩子們成長為成人。
在保單滿期前一個月,陳爸爸決定將保單的受益人從自己變更為他的 3名已成年的子女作為禮物。
看似善意的禮物,最後卻引發了超過60萬的贈與稅!
因為國稅局發現了此變更,認為這是一次巨額的財產贈與,國稅局認定贈與金額為900萬元,扣除免稅額244萬元,贈與淨額為656萬元,最後核定應繳稅額為65.6萬元。
陳爸爸深感震驚,因為他完全不知道「受益人的變更」會引發如此大的稅務問題。
他學到了一個重要的教訓:處理保單和財務事務時,了解相關的法律和稅務規定的重要性。
買郵局壽險注意:3秘訣避免保單變稅單
為避免類似情況,請記住以下三個關鍵要點:
1. 三種稅: 所得稅、遺產稅、贈與稅
2. 三欄位: 要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生存滿期受益人、身故受益人)
3. 三時間:
- 95年1月1日之前的保單
- 95年1月1日之後的保單
- 99年1月1日之後的投資型保單
因為95年1月1日是「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的實施日期,所以95年1月1日之後的保單受到新規定的影響,而99年1月1日之後購買的投資型保單則需依照相關課稅解釋。
陳爸爸的經歷告訴我們,在進行保單變更和財務規劃時,務必諮詢專業人士,了解法律和稅務的細節,確保在合法的範圍內進行節稅,避免「保單」變成一張「稅單」。
作者簡介_廖嘉紅
傳承風險顧問,協助打造你的幸福人生。
雙寶媽、與乳癌和平共存10年。
家族信託規劃顧問、退休理財顧問、國家級的人身與財產保險經紀人双證照、投資及管理不動產豐富資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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