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與弟弟一同來到事務所,辦理老父親的遺產繼承案件。
他一坐下便說:我們家原本有四個繼承人我媽、大哥、我,還有我弟。但我哥早就把他那一份花光了,甚至還花超過。所以這次我們全家都決議通過,爸爸的遺產不再給他分。
「大哥早就把家產花光了」繼承人私下分配遺產有用嗎?
王先生接著說明分配方式:土地與房子由我跟弟弟繼承,現金則留給母親。
乍看之下,這是一件再普通不過的繼承案件,我以爲這是大家來之前的共識,直到我接過那一大袋文件,殊不知這些文件裡充滿著故事。
我翻閱資料後提醒他:「這是有稅的繼承案件,公告加起來超過一點,土地十筆、房子六間,程序會跑一段時間。另外……我沒有看到你大哥他的身分證明文件,他還沒有去辦理相關申請嗎?」
話音未落,王先生的情緒突然拉高。「我不是早就說了嗎?他早就把他的財產用光了!我們三個都同意這樣辦,根本沒有他的文件,而且也不需要了。」
他停頓了一下,又補了一句:我爸的喪事結束一個多月了,我們都沒再見過他。他大概也知道自己不能再繼承了,所以乾脆不聯絡。
「這是最後一次」說了20年!36張悔過書背後,敗家子如何敗光億萬家財
接著,他拿出母親交給他的一包關鍵的「重要文件」放在桌上。
那一包沉甸甸的過去,那是一個泛黃、沾著污漬的牛皮紙袋,封口已有些破損,帶著明顯的歲月痕跡。
我小心打開文件袋裡面是一大疊紙張。
全部都是手寫的一張張「悔過書」。
我忍不住愣住,心想這些文件看起來很有事?我抬頭問道:這是什麼?
王先生淡淡地說:我大哥這二十幾年來寫的悔過書。
二十多年,三十六張悔過書,我翻過這一張張泛黃的紙。
王先生開始述說這段家族史。
他說:「大哥長年投資失利、事業不順,一次次闖禍,一次次回到父母面前痛哭懺悔。
每一次,父母心軟原諒,他就寫下一張悔過書,保證「最後一次,一定改過自新」。結果,從來沒有最後一次,只有不斷一次又一次。
我父母不是拿錢,就是賣地、賣房。
家中曾有一塊面積比較大位置優的土地,在某一年,大哥聲稱遭黑道威脅、性命堪憂,在大哥大嫂情緒勒索施壓下,父母被迫出售,賣了一億多元。
以前我阿公是地方望族,土地多到數不清,傳給我爸後,生到這個敗家子⋯⋯
到現在最後,卻只剩下幾百萬,跟你現在看到的六間鄉下的房,微不足道的地,其餘全數被揮霍殆盡。」
「這一疊,就是他的承諾」王先生說:所以這個傢伙不該再分我爸留下來的任何東西。
長子啃老20年、父母被耗盡一生,遺產分配仍有份?專家提「唯一」法律生路
我一張一張攤開悔過書。
最早的一張寫於民國 89 年,最新的一張是去年。
整整 36 張。
撞傷人、酒駕撞進店鋪、債務糾紛……理由五花八門。
而那些「沒寫悔過書就直接拿走的錢」,次數恐怕還不只這些。
這些悔過書是其他兄弟不能被接受的答案,也是其他兄弟現在的希望。
看完後,我說出了一句王先生最無法接受的話:這些「悔過書」不能作為排除繼承權的依據。
我必須依法告知:要辦理繼承,仍然需要大哥出面申請證件,或正式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
王先生當場怒了。
他都寫得那麼清楚了,為什麼不能辦?我們還要低聲下氣去求他出面嗎?
父親過世後,債主們知道家中還有不少財產,紛紛上門討債。短時間內,根本不可能找得到他。
法律,從不曲服於繼承者的情緒,我只能遺憾地回覆:「悔過書」不是繼承程序中的適用文件。
唯一可行的方式,是透過法院訴訟,主張大哥在生前已「提前受分財產」,依民法第 1173 條,於遺產分割時自其應繼分中扣除。
但這一切,必須由法院認定,而不是靠一疊「悔過書」。
王先生聽完,情緒幾乎潰堤:我們全家已經被他拖累快一輩子了,我父母被他耗盡了一輩子,我現在才知道,為什麼新聞上會有那種因為爭產而手足相殘的案件,我不會同情那些人被手足相殘的人,因為他們真的把人逼到忍無可忍。
他苦笑著說,父母太傳統,因為大哥是長子,連他三十多歲的兒子都還回來啃老,只因為那是「長孫」。
最後,我只能建議他將案件交由律師處理,透過訴訟,為自己與母親爭取一個制度上的公平。
36張悔過書的血淚教訓:一紙「有效遺囑」勝過萬千文字
至今,仍有許多年長者不習慣以「遺囑」處理身後事,誤以為口頭交代、寫幾張承諾書或悔過書就足以解決一切。
卻不知道,正是這樣的想法,為家人留下了無止盡的爭產風暴。
36 張悔過書,終究只是悔過。卻無法,代替一紙有效的法律安排。
作者簡介_禾宜地政士事務所 李宜玲地政士
民國八十五年通過地政士國家考試,快三十年不動產與繼承實務經驗。
近二十年長期專注於繼承、贈與與資產傳承規劃,經手上千件繼承真實案例。
高雄市二大殯葬公會顧問 94年-114年每周六上午擔任高雄市立殯儀館現場繼承相關稅務及法律免費諮詢
迄今完案件數:1800件拋棄繼承及限定繼承、遺產繼承1600件、各類遺囑協助及製作30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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