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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尋日期:2024-05-07
投資理財

公務員拿退休金買法拍屋想當包租公,沒想到過戶完才是惡夢的開始...「得標法拍怎麼我就成壞人了?」

有人說農曆7月是房市淡季,因為好兄弟放假在外用餐,不適合買房、交屋或入住。但老李卻在今年農曆7月的第一天,來到債權商城諮詢。一直以來,老李對房地產都很有興趣,最近剛從國營事業退休,領了一筆退休金,相中一間位於北投區的公寓法拍屋。他親自前往察看環境機能、做足功課,確認法拍筆錄的點交情形欄是記載「點交」,備註欄也載明「本件標的為債務人自住,拍定後依建物現況點交」。等到第二拍,底價已低於附近成交行情。在投標前一刻,老李再三檢查投標書及保證金的銀行支票,確認都沒有錯誤後,才將投標單投入票櫃。老李順利得標,他非常開心,隔天就到法院繳足尾款。在取得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明書後,就立刻辦理報稅過戶程序,順利取得了房屋及土地的所有權狀。但在我面前的老李,此刻卻眉頭深鎖。

日期:2022-10-17

財經時事

誰是IC設計業的下一代拳王? P.20

十一月二十日,智原科技首度以三五二元的收盤價,超越華碩登上股王寶座,為台灣股市開啟另一個新紀元。智原屬於 IC 設計公司,並且提供 IC 設計時所使用的元件區塊等相關的智慧財產權( IP ),智原躋身國內上市上櫃股中的股王,不僅意味著台灣投資人已經不再以單純的本益比做為選股的原則,更宣示了台灣資訊工業已從過去的硬體製造產業,走向以創意、知識取勝的軟體智慧時代,對於敏銳的投資人來說,股王寶座換人坐,的確具有相當重要的時代意義。 本刊特別邀請智原科技董事長蔡明介,成為本刊「尖端對話」專欄的主筆之一,未來將定期在本刊發表評論。在以下這篇文章中,他提出對智原科技股價飆漲的看法,並比較美、台兩地 IC 設計業的發展階段,提出他對 IC 設計業「一代拳王」的看法。

日期:1999-12-16

投資理財

和男友一起出錢,房子卻只登記他名下,我該怎麼保障自己?4招教你避開「合資買屋」金錢糾紛

買賣房屋以「夫妻」為「單位」居多,但其實,有愈來愈多朋友會來問我,「我們不是夫妻、也不打算結婚,但未來會是相互扶持的伴侶,想一起買房,該怎麼登記?」或是,「我們是兄弟、幾個朋友當投資人,想一起買房投資,那該怎麼登記、登記誰的名字?」

日期:2021-05-07

投資理財

情侶甜蜜購屋…翻臉對簿公堂好阿雜 專家:不想變怨偶,過戶、貸款這5大事項要注意

每到了情人節,情侶之間總會準備禮物或慶祝活動來聊表愛意,許多情侶在還不想結婚,卻又穩定交往的前提下,也會開始規劃安排未來的人生進程,再加上現在的低利環境及買屋保值的觀念,情侶常會考慮在婚前就共同購屋。不過,專家提醒,未婚的情侶要共同購買浪漫小屋之前,有許多的問題諸如貸款、房屋物件的共有持分以及未來售出的問題必須要注意,且權利與義務要規劃清楚,以免到時這些世俗的瑣事,影響了當初羨煞旁人合購時的甜蜜。

日期:2022-02-14

產業時事

老謝:透視美中貿易協議的底牌

代表川普陣營的白宮首席經濟顧問Larry Kudlow這兩天透露:美中貿易將達成重大突破,他透露美中正朝著一項歷史性恊議邁進,他也讚揚貿易代表Robert Lighthizer在貿易談判中創造奇蹟。另一方,一向非常鷹派的中國駐美大使崔天凱,去年痛駡白宮愚蠢,中國在貿易戰中一定「奉陪到底」,最近出面表示,美方應給5到10年的時間,譲中國完成結構性的改革,語調溫和不少;似乎都透露了美中貿易戰有轉圜跡象。

日期:2019-03-08

投資理財

永慶房屋提告 信義房屋有話要說

永慶房屋日前發佈新聞稿表示,已於2月2日委託律師向智慧財產法院提起訴訟,表示信義房屋在提供給客戶瀏覽的特定網頁技術和服務功能,涉嫌侵害永慶的專利,要求信義房屋立即停止相關不當行為,並向法院提出求償1元,以及必須登報道歉。

日期:2018-02-05

產業時事

「權本主義」下的金融危機

中國過去30年的古怪經濟現象,只能以「權力」的邏輯才能解釋;權本主義下,資產價值都歸統治者,這也是為何中國掏空、外逃的金融事件不斷。

日期:2017-08-10

職場生活

提升地方的附加價值

所謂「人進得來,貨出得去。」其實最後能仰靠的是提升地方的附加價值。日本十分重視歷史風土街道保存,因美麗風土的投資正是涵育文化創新的最強底力。

日期:2018-12-19

產業時事

「陰間版都更」?黨國大老長眠的模範墓園,強索每坪300萬使用費,竟是因新北市府沒做好這件事?

位於新北中和的「春秋墓園」,曾被列為模範墓園,如今卻爆出新業者脅迫拆墓還地糾紛,逾4百名墓主組自救會搶救祖墳,劍指新北市府未做好把關責任,為不肖業者開合法化後門。

日期:2023-09-27

投資理財

說好買房借名登記,沒想對方強辯「是送的」想將房子占為己有...律師提醒:法院攻防4關鍵重點

你可能聽過(或經歷過),實際上的屋主,明明都說這是他的家,但房屋謄本上的所有權人,卻是登記在第三人名下。這種「房子登記的所有權人和實際使用者不同」的情形,95%屬於「借名登記」,那個名義上的所有權人只是個「人頭」,是不是很奇怪?

日期:2023-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