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母親在兒子結婚時,幫忙出買房的頭期款700萬元,婆婆處處挑剔媳婦,並以有幫忙繳房子頭期款為由施壓。媳婦不堪其擾,所以找丈夫商量後決定,要盡快返還婆婆(母親)出的700萬元,所以夫妻倆晚上兼差賺錢,不料,兒子晚上工作結束,騎機車回家時發生車禍,不幸斷腿,夫妻一家後來決定搬離結婚所買的房屋,等婆婆發覺時房子早已一空。(在新聞挖挖哇聽到黃越绥老師分享的故事)
日期:2024-01-30
74歲戴姓老翁年邁無以維生,2023年提告請求8名子女每月各給付扶養費2000元。戴前妻作證,前夫當年因外遇拋棄妻兒,從沒拿錢養家;子女抗辯,父離家失聯30多年,未盡撫養責任。法官以戴未扶養子女,成長過程也缺乏聞問,若仍令子女負擔扶養義務即顯失公平,免除子女扶養義務,裁定駁回,可抗告。
日期:2024-01-07
雖說「 天下無不是的父母 」,但這道框架是否適用在天底下每一位父母?若從小受盡家暴、精神折磨,待生父、生母年邁了是否還得必要扶養他們?
日期:2024-01-06
萬華街頭有時會出現所謂的善心團體向貧苦者發放物資、便當。一日,孔家二小姐也去排了隊。正等候著,那些「善心人士」卻忽然掄起手機,向人龍猛按快門,原來,領了便當,你還得向畫有佛像的旗子鞠躬行禮,任人留影存證,彷彿就地認證你就是討施捨的乞食人,「那天開始,我再也不去領便當,掉頭就走。」80歲的孔二小姐還是活得很有尊嚴。
日期:2024-01-03
(今周刊1411)政府不斷強調要建構「社會安全網」,但真正走近社會邊緣,就會發現這張網不可能疏而不漏。活在邊緣、生在邊緣的人們,守著自己的故事、人生,為生存搏鬥著,一群經年累月「走近邊緣的人」,則陪伴著他們,試圖用各種方式,讓愛心演化,殫精竭慮創造影響力,細細補起社會安全網的破洞。
日期:2024-01-03
有時候我們會為了節稅而做了錯誤的規畫,誤入補稅罰鍰的窘境,但不用擔心,《民法》及稅法常有反悔機制。《民法》第408 條第1 項規定:「贈與物之權利未移轉前,贈與人得撤銷其贈與。其一部分已移轉者,得就其未移轉之部分撤銷之。」
日期:2023-12-06
(今周刊1406)老屋翻修改建後,設置民宿和餐廳卡關;在社區釀酒、製豆漿,被政府要求登記工廠,法規限制阻礙發展,地方創生浪潮下興起的微型企業、社區型產業,該怎麼求生存?
日期:2023-11-29
子女奉養父母天經地義,連法律也規定,若成年子女對父母親不聞不問,可能構成遺棄罪。但如果因經濟因素,或父母在子女未成年時沒有善盡扶養責任,情形是否會有所不同呢?
日期:2023-11-25
編按:本文作者金美敬(김미경)被譽為「夢想導師」,她經營的Youtube頻道MKTV訂閱人數170萬。到45歲為止,她也不過是個無名講師。每天都在寒酸的人生成績單和不確定的未來前動搖。正因如此,她比任何人都還了解現今30到40多歲的人所經歷的憂鬱與不安,並認為這是很正常的事,因為40歲並不是結果,而是「過程」。《40歲起的人生課》是她親身體驗後,早一步領悟的40歲功課,也是百歲時代的新人生註解。
日期:2023-10-17
生小孩、有負債會拖累財務健康?「二○二三台灣全民財務健康大調查」打破以上迷思,發現擁有小孩的父母可更有計畫地分配財務;懂得「理債」的人,同樣也能維持財務健康。
日期:2023-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