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繼續審理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等人涉京華城案,合議庭週五(9/5)裁定,柯文哲以7000萬交保,須接受電子監控。應曉薇則以自己名義提出3000萬元保證金後得交保,並限制住居、不得與共同被告、未傳喚證人接觸,同時科技監控。北院而後發出新聞稿指出裁定理由,主要是本案密集開庭進行證人交互詰問程序,就與柯文哲涉犯違反貪污治罪條例部分之待證事實密切相關之重要證人彭振聲等人已於114年9月2日詰問完畢,與應曉薇涉案部分待證事實密切相關之重要證人陳佳敏、王尊侃等人亦於114年8月26日詰問完畢。「本案與被告2人涉犯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之相關事證已獲相當程度之保全,其2人就本案重罪部分為滅證、串供之可行性與可能性已大幅降低」。北檢則是回應,俟收到裁定理由後研議是否抗告,法界則認為,依照檢方4日在法庭的陳述,應會再提出抗告。對此,民眾黨感謝承審法官捍衛司法純淨審判空間、還給柯前主席接受公平審判的權利,待收到正式裁定且完備相關程序後,台灣民眾黨將和柯前主席以及全體公民,一同找回台灣的司法正義。而民眾黨黨主席黃國昌則是說,7000萬元這麽大的數字,即便對一個醫師家庭,仍是難以承受的沈重負擔。黃國昌說,更擔心的是,主席不會願意接受法院要求如此高的交保金額,因為面對這個惡意的政治追殺,如此高的金額毫無道理。特別是歷經了半年多的法庭審理,檢方根本提不出像樣的證據。「但對我們而言,無論如何,先救出主席最重,希望柯P能點頭接受。」消息一出,許多小草到黃國昌臉書留言「老師辛苦了⋯可以集資嗎?雖然不多,但我們也希望可以幫忙」;也有網友說、「你的主席位子要還給柯文哲囉」,「你不想要阿北出來吧」引發關注。
日期:2025-09-05
針對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台北地方法院週四(9/4)召開延押、聲請具保停押訊問庭,合議庭審理後評議不即時裁定,諭知柯、台北市議員應曉薇2人還押,近日再裁定。柯文哲花半小時訴說關押一年來的「心路歷程」,更在談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柯辦前主任李文宗時忍不住哽咽哭泣,一度說不出話,稱彭「有需要這樣家破人亡嗎?」妻子陳佩琪聽聞也痛哭倒在友人的身上,小草也不斷啜泣。應曉薇則說,被羈押禁見1年,她每天都看著牆壁上的蟑螂,然後拿起衛生紙把牠們抓起來,再從窗戶的1個小缺口丟出去放生,因為想到眾生應平等。不過檢察官認為,柯文哲還在羈押中就以臉書攻擊、施壓其他證人,可以想見交保後會更積極妨害司法;其秘書橘子負責為柯保管賄款,至今逃亡,若柯文哲交保會有串證可能。
日期:2025-09-04
台北地院密集審理京華城案,週二(9/2)傳喚前台北副市長彭振聲作證,外界關注柯文哲手寫黃色便利貼「彭副:希望行政流程加速,早日完工」,以及彭振聲是否翻供等問題。柯文哲律師詢問,為何柯文哲裁示將「陳情案」送交「研議」就是圖利?彭振聲回答,因柯曾於說帖上批示「公務員不坐牢」。律師又問「說不坐牢就代表知道圖利?」彭振聲回,依《台北市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注意事項》當時與京華城訴訟中,不接受陳情,要適法性處理。彭振聲說,檢察官有法律專業,告訴他「陳情案」轉「研議」就是圖利,他認為檢察官是法律專業,因此接受檢方見解、認罪。
日期:2025-09-02
台北地方法院繼續審理京華城案,週四(6/5)首度勘驗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關鍵行動硬碟等19項證據,該硬碟因存有紀錄「小沈1500」以及其他政治獻金對象,被認為是收賄證據。不料柯文哲辯護律師不斷主張,為了避免破壞證據,應勘驗「備份檔」,檢察官則認為勘驗原始檔案合法。受命法官許芳瑜也質疑,既然辯方對勘驗方式有疑慮,為何不提前說?柯文哲律師也指出,硬碟中檔案眾多,柯沒有看過工作簿檔,硬碟內資料也不能確定有無被修改。另外一個勘驗重點為柯文哲與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的便當會錄影,影片可見應曉薇當著柯文哲面,對柯文哲幕僚小組抱怨,幕僚初研時要求京華城針依土管條例處理「不厚道」、「不友善」,檢察官認為柯文哲並非不知情。應曉薇對此則不滿「怎會有人偷錄影」、「擔心下次會不會是蔣萬安坐在這?」
日期:2025-06-06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及政治獻金案遭起訴,檢方在週三(1/1)第二度抗告成功,台北地院於周四(1/2)晚間18時召開第三次羈押庭,經訊問3小時15分鐘,於9點15分結束,合議庭將於10點40分諭知裁定結果。最終11點裁定,4人全部羈押禁見,送回土城看守所,確定無法在家吃年夜飯,柯文哲聽到裁定結果後面無表情,要求聯絡妻子陳佩琪。柯文哲的律師鄭深元則是表示,將提起抗告。至於已經繳納的保證金,在羈押禁見確定若沒抗告,或抗告駁回,具保人可聲請發還保證金。
日期:2025-01-03
今周刊編按:12月27日才剛交保的柯文哲、應曉薇、沈慶京、李文宗等4人,在台北地檢署提出抗告,主要理由聚焦於逃亡,台灣高等法院29日裁定撤銷。但由於柯文哲涉貪案備受社會高度關注,且充滿了政治色彩,國民黨立委李彥秀28日曾表示,雖然司法「只講證據、不講政治」,不過此案中大媒體、政論節目日以繼夜報導,民眾心中早已留下「政治辦案」刻板印象,雖然檢方指控柯賄賂,但仍缺乏具體金流的明確事證,若法院駁回抗告,就算不影響日後司法審判,社會孔會持續發酵,後續政治影響力不容小覷。此外就實務上來說,起訴移審後人犯經法院釋放,檢方再提抗告案例並不多,法界人士也有不同見解,有的認為既然被告移審、案件繫屬法院,被告在審理中就是法院的人,無檢察官置喙餘地,但檢察官主張本身也是案件當事人,仍有抗告救濟權利。高院裁定書指出,應曉薇涉犯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及洗錢等罪嫌重大,其中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及圖利均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有逃亡、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應曉薇除中華民國護照外,尚持有另一外國護照,原裁定漏未審酌此項攸關逃亡與否之重要事實,仍有未恰。
日期:2024-12-29
今周刊編按: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週四(12/26)遭檢方起訴28年半,下午移送北院審理,裁定是否繼續羈押柯文哲以及應曉薇、沈慶京、彭振聲、李文宗5人。自晚間7點半歷經近5小時審理後,北院週五(12/27)凌晨3點15分裁定柯文哲30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同時嚴禁接觸、干擾證人,其餘4人也全數交保,台北地檢署表示,收到裁定理由後,將依法提出抗告。其中,保釋金最低的彭振聲率先步出北院,家人深夜已先備足500萬、上午8點半委由律師用行李箱拖至法院點算,「大帳房」李文宗早前已交200萬元,稍早繳納剩餘800萬保釋金後也與妻子離開。至於柯文哲,也在裁定交保9小時候,籌足3000萬保證金開始辦保。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得知可以交保後,向現場數百名支持者表示,3000萬金額很高,需要時間想辦法籌錢,「柯文哲不是鄭文燦,會想辦法籌錢帶主席回去」,柯文哲等人深夜暫留候審室休息,待上午家人帶錢交保、台銀員工點鈔,而小草們也陸續平和離開現場。在庭上辯護律師團主張檢方拼湊金流,指柯文哲收受沈慶京面交1500萬元現金,但證據在哪?檢方則是指出,林洲民證稱柯文哲全程參與京華城案,明知不能適用都更獎勵仍執意推動,「各位可以不相信檢察官,但應該相信證據!」雙方攻防後,最後為何法院5人均裁定交保?據了解逃亡在外的許芷瑜(橘子),是檢方沒有成功接押的關鍵。合議庭認為本案經檢察官偵查完備而提起公訴,且重要證人於偵查中均已具結證述,法院並無接續檢察官實質舉證責任而依職權調查證據之義務。審酌柯文哲等人涉案情節、國家司法權有效行使、公共利益之維護及被告人身自由及防禦權受限制之程度,並衡量比例原則,柯文哲等人非不得以具保及其他必要處分方式替代而免予羈押,而無繼續羈押之必要。合議庭指出,檢方主張同案被告許芷瑜逃亡在外有勾串之虞,但並未指其涉案情節,因此裁定5人交保。
日期:2024-12-27
柯文哲京華城以及政治獻金案北檢調查偵結,週四(12/26)遭求處28年6個月徒刑,併科罰金5,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北檢表示,審酌被告柯文哲有違市長就宣誓條例所揭示應恪守國家法令、不收受賄賂等誓詞,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並收受千萬賄賂,侵占數千萬政治獻金,犯後尚於辦公處所遭查獲撕碎便條紙,上載指示共犯出境及木可內帳有檢查等文字,足徵其諉言矯飾、犯後態度不佳。柯文哲的妻子陳佩琪,由於她被查出多次以ATM連續存入數百萬元,並在銀行保險箱中藏放100萬元現金,偵查期間3度被傳喚到庭做證,一度被懷疑可能是貪污共犯或洗錢幫助犯,不過檢方偵結報告僅將她列為證人未列被告,暫時安全下莊。北檢大動作召開記者會可謂有備而來,除為媒體準備QA問答表與犯行流程圖,方便外界釐清疑問,以下為17個疑問解析。
日期:2024-12-26
台北市前市長、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假帳案案,迄今收押達113天。台北地檢署周四(12/26)偵查終結,10點召開記者會說明案情與偵查結果。北檢對柯文哲、李文宗、彭振聲、邵琇珮、沈慶京、應曉薇、吳順民、黃姓被告、張姓被告等共11人,依貪汙治罪條例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等罪嫌提起公訴。其中,柯文哲涉收賄、圖利、公益侵占3罪共求刑28年6月。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威京集團法務經理陳俊源獲緩起訴處分2年,處分確定後3個月內向公庫分別支付330萬、120萬元。檢方起訴書也揭露了柯文哲涉貪團伙收賄兩大管道。第一管道,是在沈慶京、柯文哲前,由柯的大帳房李文宗、沈的心腹朱亞虎作為中間人,賄款包括有政治獻金為名的210萬元款項,以及在市長辦公室、京華城工地交付的1500萬元。第二管道,為應曉薇以多個協會收取威京集團旗下公司賄款5190萬元,居間為京華城容積率案陳情、奔走,並施壓北市府公務員。在這兩大收賄管道中,彭振聲已認圖利罪、朱亞虎已認行賄罪,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李文宗都否認犯罪。目前柯文哲、應曉薇、沈慶京、彭振聲、李文宗5名被告在押,預計檢方起訴後將5人移送北院審理,最快下午裁定是否繼續羈押5人。
日期:2024-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