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周刊編按:剴剴案女社工判決周四(4/16)出爐!台北地院一審宣判,兒福聯盟社工陳尚潔判有期徒刑2年,可上訴。陳尚潔2月在辯論庭堅稱,她只是出養社工,不是居托中心的主責社工,監督保母也不是她的工作,表示涉案保母過去無不良紀錄,「其實是劉彩萱騙了大家」,以此來否認犯罪。對此,兒福聯盟發聲明道歉並表示,「這兩年不斷省思,若當時在服務流程與督導管理制度有所不同,會不會就可以早一點識破保母的謊言,發現孩子遭受虐待的處境?」兒福聯盟全面檢視且修正涵蓋超過25種服務的工作流程,列出3項關鍵改變,包含風險複判、異狀評估以及兒虐辨識。針對判決結果,兒福聯盟則回應,「我們感到無比沉重,遺憾社會安全網的破碎,最後由第一線社工個人承擔全責」。
日期:2026-04-16
為防止「剴剴案」虐兒事件重演,立法院周二(4/14)三讀通過《兒童托育服務法》,將0至2歲托育規範單獨立法,強化托育管理機制。未來一旦發生虐童行為,最高可處60萬元罰鍰,並公布行為人姓名及其所屬機構。為進一步確保兒童人身安全,立法院將「監管雲」法制化,規定托育機構應裝設監視錄影設備,影像至少保存30日並加以保密;違反規定者,最高可對負責人處以30萬元罰鍰。若限期未改善或情節重大,主管機關得勒令停招6個月至1年,情節嚴重者,甚至可直接廢止其設立許可。除了影像保存,同時提高違法人員及托育機構處罰強度!社家署副署長張美美表示,未來將比照交通違規處罰,採違規記點制度,達一定點數可廢除托育人員身分。至於詳細記點方式,仍須由子法訂定。
日期:2026-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