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藝圈知名製作人裴先生(編按:裴祥泉)於2015年離世。於身後留有上億元的遺產。而依照法律,這位資深製作人的繼承人原則上是他的「兄弟姊妹」,但因為種種原因,這名資深影視製作人不希望由他的兄弟姊妹繼承到他的遺產,因此他便找了公司中的員工3人擔任「遺囑見證人」,並撰寫了「代筆遺囑」。希望遺產分配方式改為:「楊胖(編按:楊智明)30%,阿寬(編按:邱瓈寬)30%,○○公司(編按:漢星公司)員工20%,剩下的20%,就給那些需要照顧的人,還有平日善款也不要漏。」並補充「我孤家寡人,沒家庭,也沒什麼好留戀的,家裡人一毛錢都不給」,強調要剝奪三個兄弟姊妹的繼承權。
日期:2026-03-19
在華人的觀念裡,「有土斯有財」是深植人心的傳統。辛勤一生留下的房產,本是長輩對下一代最深厚的庇佑;然而,筆者在實務界多年,看過太多家庭在面對遺產繼承時,房產不但沒有成為「傳家寶」,反而成了親手足對簿公堂、甚至斷絕往來的「傳家惱」。
日期:2026-01-30
大S過世的消息,讓我感到非常突然與震驚。因為大S 還很年輕,而且她跟所愛的人具俊曄結婚,正過著自己想要的幸福婚姻生活,突然的「意外」,卻讓她的孩子失去了保護他們的媽媽,具俊曄也失去了愛妻。
日期:2025-02-04
李小姐的父親過世後,留下了一間透天、一些存款與股票。李小姐和她的兄妹成為了這筆遺產的繼承人。然而,因為李小姐的哥哥認為男生負責祭拜祖先,應該由他繼承透天厝,三兄妹對於如何分配遺產無法達成共識。
日期:2024-09-04
王董是一個成功的企業家,也很愛他的家庭,他有二個兒子都很聽話,王董一直忙於賺錢,對於家族企業傳承一直沒有時間去做,而且他堅信,兩個兒子從小聽話,娶了媳婦之後也從不違抗他的意思,所以也不急著做。
日期:2024-06-23
不管國內外,爭遺產鬧到翻臉,甚至搞到法院相見,幾乎是家家經常上演的情節。然而,面對不孝晚輩,平時積攢下來的財產在法律上是必須留給他們一份的嗎?英國一名91歲老兵,在過世時幾乎把所有遺產留給自己的2個孩子,而已故兒子的5名女兒老早就跟爺爺鬧翻,平時也沒在往來,因此只各分得2千元左右,幾乎形同喪失繼承權,5姊妹一怒之下告上法院欲爭遺產,並稱遺囑無效。不過,法官認為留在長輩身邊盡孝道、有實質照料的人才有分產資格,也讓立囑人能依照自己心意分配遺產,5名孫女令祖父「很失望」,因此判這紙遺囑「完全合理」。
日期:2024-03-07
土地的共有型態有持分共有及公同共有等二種情形,持分共有可以處分自己的持分,如果是共同共有,就必需多一個程序,才能處分自己的土地了。
日期:2024-01-19
有4名子女,在父親過世後想說辦理拋棄繼承,將父親名下房子和遺產都留給母親養老,但律師蘇家宏提醒千萬別辦理拋棄繼承。原因是,如果子女都沒有生小孩,若辦理拋棄繼承,父親的第二順位繼承人,有可能會變成父母的兄弟姐妹,未來一半遺產反而落入親戚手中。
日期:2024-01-10
胡志、胡雄共同繼承財產,嗣後分割遺產,胡志分得別墅一幢價值3,000萬元,胡雄分得存款3,000萬元,結果李姓建商出面主張對於該別墅有法定抵押權2,000萬元,胡志不得已之下拿出2,000萬元給李姓建商作清償債務之用,胡志可不可以向胡雄要求追一部分遺產給他?
日期:2023-12-13
許多大家族經歷幾代傳承之後,共同繼承人數歷次增加,以至最終引發分產問題,甚至演變成對簿公堂的局面。究竟民眾該怎麼處理,才能免除家族紛爭?
日期:2023-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