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5億元身價的台中市18歲賴姓高中生,在登記結婚2小時後突然於夏姓配偶住處墜樓身亡,由於賴母懷疑兒子生前遭下藥再推下樓致死,控訴夏男謀財害命,揭露這起錯綜複雜的家庭關係,引起社會矚目。案經追查1個多月後,週三(6/21)宣布偵結,遭檢方依殺人罪命30萬元交保的夏姓配偶不起訴,依涉嫌偽造文書起訴,夏姓配偶父親涉犯殺人罪也不起訴。台中地檢署提出4大事證,認定配偶夏男「假結婚」,第一、經調查數位鑑識、通聯記錄、行車紀錄器等,發現夏男與死者賴姓高中生幾乎毫無交集,2人根本沒有感情基礎;第二、根據賴男高中輔導紀錄,他曾因追求同班女同學遭拒,而有情緒困擾並因此接受輔導,認為賴生性向應非同性伴侶。第三、檢察官調查2人結婚過程,發現結婚證人是夏男在路上隨機找的,證婚人甚至不清楚是誰要結婚;第四、夏男與賴生結婚是人生大事,但決定之倉促,雙方家長完全不知悉2人婚事。根據以上4點,檢方認定夏男與賴生「顯無同性結婚之真意」,因此依《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向台中地院提起公訴。對於此案件也相當關心的法醫高大成,上午回應「早知會如此,會和律師好好研究偵結內容後,一定聲請再議。」
日期:2023-06-21
「最近MeToo風潮持續延燒,我們公司一位離職已經10年的實習生,說她10年前在公司任職時,被主管約進辦公室談事情時,主管突然熊抱她,並親吻她的臉頰,她十分驚恐,隔天就提出辭呈提前結束實習,表示要出國留學。最近突然寫email到本公司人資信箱,說她當年提前離職出國就是要忘掉這段不堪的往事,但午夜夢迴還是常常嚇醒,持續在身心科看診,希望公司可以還她公道。問題是申訴人及被申訴人都已經離職了,當時的同事大部分也都不在公司任職,我跟總經理是3年前才到任,我們公司還需要處理這件申訴案嗎?」一位電信公司人資長問我上述問題。
日期:2023-06-20
台中市5億高中生墜亡案,賴母委任律師許哲維指出,承辦檢察官律定今(13)日是「遞狀截止日」,意思是過了今天,賴母一方就不能再遞狀申請調查,許哲維則表示「尊重檢察官決定」;台中地檢署回應,是因檢察官希望當事人如有意見或需要調查事項,可以盡速提出,而在此日期過後,如有新事證,仍可再提出申請。
日期:2023-06-13
台中市身價5億的賴姓高中生上月初墜樓身亡,全案疑點重重。根據法醫解剖報告指出,賴生死亡原因符合「高處墜落」,驗了超過千種毒藥物也沒有陽性反應。台中地檢署週二(6月6日)傳喚賴母,說明法醫鑑定報告,以及賴生可能的死因,律師認為,案情仍有矛盾之處,加上毒物採驗種類過少,將再聲請調查證據。對此,法醫高大成認為,賴男的死因應著重「身上的針孔」,懷疑兇手對賴生施打物質後致死,而氯化鉀是最可能的物質,高大成透露,問過10多位主任級醫師,都提出氯化鉀的可能性,直言「機率高達99.9999%」。對於高大成的說法,台中地檢署週三(6月7日)沒有多做回應,僅回覆「針對各方意見檢方都會參酌考量依法辦理」。
日期:2023-06-07
台中賴姓高中生墜樓案,台中地檢署今天傳喚賴母,說明法醫鑑定報告,說明賴生死因,歷經5小時後,律師認為,案情仍有矛盾之處,而且毒物採驗種類過少,加上檢警採證未封鎖現場等,將再聲請調查證據。台中地檢署今表示,此案死因符合高處墜落,且體內無驗出酒精、及常見千種毒物反應,檢察官將審酌報告內容,持續縝密偵查,以釐清事實。
日期:2023-06-06
總統府今天公布4名大法官提名人選,包括最高法院法官兼審判長蔡彩貞、監察院秘書長朱富美、國立台灣大學特聘教授陳忠五、權利回復基金會董事長尤伯祥,均具法學專業素養。
日期:2023-05-30
前總統陳水扁、吳淑珍國務機要費等案,因會計法去年修法除罪化,高等法院更二審去年7月判決免訴,但吳淑珍、陳致中以及黃睿靚3人部分,最高法院週三(4/26)駁回陳致中、黃睿靚的上訴定讞,陳致中犯下洗錢罪判刑1年。近期必須入獄,檢方啟動防逃機制,黃睿靚判刑10月、宣告緩刑4年,而吳淑珍被判處2年徒刑撤銷發回更審。陳致中遭判刑定讞後,將失去目前的高雄市議員資格。高雄地檢署也發出傳票,通知陳致中5月11日下午3點30分雄檢報到後發監執行。對此,陳致中在臉書表示,「今年母親節(5月14日)無法陪媽媽一起度過,但我的心與她相連在一起,非但沒有變遠,反而更加靠近,最放心不下的是媽媽孱弱的病體。」陳致中4/27也曾在臉書貼文表示,「我的床頭桌放著媽媽與我的合照,政治車禍導致她半身不遂坐在輪椅上將近四十年,劇變發生的那一年,我剛進小學讀一年級,媽媽拚了老命從鬼門關前回來是放不下稚嫩的孩子」。「樂觀堅強的她總是自嘲,這是被判無期徒刑而且不得假釋,每當我聽到這句話卻心如刀割,我深知這麼漫長的歲月裡,她必須忍受多少肉體、心靈與精神上的折磨與痛苦。而且她更對官司無辜牽連下一代感到非常自責,如果這是老天的旨意,如果這是宿命的安排,17年前的事情,為人子者為母受罪責,致中心甘情願,沒有怨悔,這或許是回報養育之恩唯一的方式。」(原文刊載於2023/4/26,更新時間為2023/5/3)
日期:2023-05-03
為加強保護台灣護國群山,立法院會週二(4/11)三讀修正「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組織法」,將侵害「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行為的刑事案件第一審,管轄權交由高等法院層級的「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此次修法乃搭配去年6月8日修正公布的「國家安全法」修法,將營業秘密保護提高至國安層級。台北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陳彥良肯定表示,在美中衝突升高、台灣與中國也有政治衝突情況下,營業秘密的保護不能再從市場面向看待,此修法可提高我國產業甚至國防整體韌性。
日期:2023-04-12
殘忍割喉奪走2條警察生命的台南凶嫌林信吾,在逃亡17小時候於新竹落網,不過警方在追捕過程中,鎖定嫌疑犯的照片意外流出,造成當事人的困擾,其中一名通緝犯陳男因為被網友肉搜,嚇到主動投案自清。這起事件也讓人回想起,40年前台灣首起殺警銀行搶案,當時警方公布照片追緝,一名與犯嫌身形、長相相似的民眾遭到逮捕、嚴刑逼供,最後跳水自清喪命;沒想到,真正的凶嫌李師科隨後落網,讓當時全台關注的搶案成為了一案雙破的悲劇。
日期:2022-08-24
台大週二上午11點召開記者會,針對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碩士論文抄襲爭議做出定奪,台大審定會建議撤銷林智堅碩士學位,若當事人不服裁定,可向教育部申訴,或提訴願或必要法律訴訟,台大會依照相關辦法規定,辦理後續行政流程。而余正煌的律師在下午2時開記者會表示,余正煌對於台大認定他沒有抄襲深表欣慰,清白不證自明,余正煌名譽遭受網友誹謗,以及林智堅侵害著作權等部分,會在適當時間提告以維護權益。林智堅則在下午3點召開記者會,一開口就是直呼自己非常無辜、實在是受害者!林智堅說,他有人證、有物證,但是台大卻不接受,讓他認為這個指控傷害太大。林智堅說,「回到學校是為了充電,在學習過程也非常珍惜,論文過程也非常謝謝老師給予相關指導,但是遺憾發生這樣的事情、如果我不把資料借給他、在2月1日將初稿給余先生,就沒有這些事情,所以我很難理解台大學倫會做出這樣取消我碩士資格的審定,我是受害者、我是善意提供資料的人,結果我的(碩士)資格卻被取消。坦白說,被取消不會影響我做為市長的工作,但對於我人格的抹煞,我的清白,是很大的影響」。林智堅強調「我自己研究是2014年的選舉,民調是我提供的,如果我晚交論文就說我抄襲余先生,這個是沒辦法說服我或說服大家的說法,我提供了物證人證,都沒辦法得到台大的採納,我很期待台大學倫會把這件事情說清楚」。林智堅說,「其實自己不清楚陳明通老師是先給了才告訴我,或者是問了我才給,後悔也來不及了,我心裡難過的是,怎麼可以顛倒是非到這種程度,為什麼要讓政治介入學倫,有這麼急嗎?有兩個月的時間可以好好審定,為何要加速?」至於為什麼3度缺席學倫會,今天才發信表示願出席?林智堅表示,請律師寄了信到台大去,表示說這個禮拜四,8/11下午去陳述意見是否方便。一開始不去,是因為當時蘇宏達院長作為召集人,在這件事情上已未審先判,有偏頗定見,透過律師希望他迴避,但他並未有這樣的打算,準備「一路幹到底」,因此決定出席,捍衛自己的清白。林智堅說,很訝異今天一早還在另一個記者會,卻聽到台大要開記者會,讓他一頭霧水,「你說有沒有被突襲的感覺?當然有,因為信昨天才寄出去,今早就大動作開記者會。」對於國民黨及市議員參選人紛紛要求他退選,未來是否有「換堅」的可能?林智堅表示,他參與1次議員選舉和2次市長選舉,在政治攻防上都非常嚴峻,過去也有很多不實指控,對手抹黑攻擊,有時候真的是百口莫辯,「沒有做過的事情你要去證明,才是最困難的」,對手隨意潑髒水,他要花更多精力來找到相關檔案。林智堅直言,「有沒有這個學位對於我參選市長並沒有影響」,過去8年新竹市長任內,新竹市民學歷比他高的比比皆是,政見、政績才是王道,不論對手現在所提出的,對他來說,捍衛自身清白和服務桃園市民的初衷並沒有改變。對於台大決議撤銷林智堅碩士學位,桃園市長鄭文燦表示,林智堅已清楚說明,他的論文形成在前,余正煌的論文在後,也把他的硬碟,包括往返的電子郵件清楚地公布,也可以上網查詢。鄭文燦說,學術的專業判斷,應該歸於學術的專業判斷,不同的看法應該讓它完整的呈現,這個部分由林智堅以及競選總部的團隊去說明。
日期:2022-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