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後,若是搬進對方家裡一起住的話,就勢必得與另一半的家人磨合感情與生活習慣,有一些小細節,是要住在一起才會明白的。一名網友日前表示,自己在搬進婆家後竟發現,老公全家不只一條浴巾6人共用,甚至「一巾多用」,擦手、擦腳、擦水果……連牙刷、刮鬍刀等也都會「共享」,如此衛生習慣讓她相當崩潰,住了兩周直接搬離。
日期:2021-09-13
即使高學歷畢業,也應懂得尊重人的道理!台北市一名國立政治大學畢業的男子,與太太結婚後雙方便爭吵不斷,該男更屢次譏笑妻子未就讀大學,甚至動粗謾罵,妻子最終不忍了提告離婚並求償。法官不僅判准「休夫」,更數度駁回該名男子想上訴與再審的請求。
日期:2021-09-12
案例故事:謝女107年因家暴事件與前夫離婚後獲得一筆贍養費後並取得一子撫養權(兒子丙15歲),期間帶孩子與王姓男友共同生活(未登記結婚)並育有一女 (女兒丁1歲),109年疫情爆發謝女被確診罹患肺癌四期,期間均由王男獨立照顧前夫孩子及女兒,並陪伴謝女醫院治療及生活起居。在疫情期間謝女有感生命無常,也擔心隨時撒手人寰,希望在自己尚有餘力可以做好身後安排,保障兒女未來生活。同時也感謝男友盡心陪伴與付出,謝女希望哪天自己離開以後,可以將名下財產及壽險理賠金指定給男友,並將一對兒女託付給男友照顧。
日期:2021-09-11
老了戒之在「得」。老了,就要戒斷還想「獲得」的心態。想得到更多的金錢或更多的肉欲滿足,這些都是痛苦的來源。
日期:2021-09-10
民眾在申報遺產稅時,要特別注意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贈與近親的財產,也需併入遺產總額中課稅。日前,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接獲民眾詢問,丈夫在109年10月分別贈與妻子與女兒500萬元及200萬元,但不幸於今年7月逝世,這兩筆共700萬元的贈與是否需要列入遺產稅申報。高雄國稅局對此表示,雖然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的規定,配偶間相互贈與的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課徵贈與稅,但是,由於該筆金額為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依《民法》規定,仍被視為被繼承人的遺產,需併入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
日期:2021-09-06
臉書去年瘋傳一篇「我的婆婆殺了我的」的控訴文,發文女子貼文後隨即在家中自殺,其父親難過又氣憤提告女兒的丈夫、婆婆,涉嫌過失致死、幫助自殺、殺人等罪。士林地檢署今偵結,認為丈夫、婆婆是死者同住親屬,對於自殺結果責無旁貸,但不能以自殺結果就認定2人犯罪,全案不起訴處分。
日期:2021-09-02
被譽為「國家公園之父」的約翰.繆爾,畢其一生,為推廣保育理念而努力奔走。他從小嚮往曠野的原始,將旅行見聞與山居歲月裡體悟到的保育情懷撰寫成書,深刻影響了後世。
日期:2021-09-01
屏東縣日前發生81歲失智街友被長照中心女主任「偷偷登記結婚」,遭屏東地院撤銷婚姻,關鍵就是這位街友名下竟有約4000千萬市值不動產;也有網友分享,曾遇到一位遊民坐擁上億不動產,卻淪落街頭。專家揭露,其實有不少坐擁土地,卻因產權複雜與面臨高額土增稅金,難處分的案例。
日期:2021-08-31
有位網友上網分享,自己在台積電的工程師朋友的悲慘故事。年薪百萬,但每天都忙到半夜才到家,到家也不得閒,還要安撫老婆,因為結婚快5年,婆媳關係不好,老婆不想生小孩,但婆婆想要小孩;另外,也因為老婆堅持要住在台北,進而買了台北的預售屋,為了配合老婆,工程師也賣了新竹的房子,每天都只能睡3至4小時開車通勤上班。
日期:2021-08-22
呂麗絲,你好。我有一個10年的婚姻,2個孩子。跟先生在相處上沒有什麼太大的問題,但我還是想離婚。沒有互動的婚姻,比單身還寂寞!我快窒息了。小孩由我照顧,我的工作需要配合小孩上下課,先生輪休制度,休假日幾乎為平日!偽單親的生活我試著忍受,但沒有互動的相處好痛苦!一直以來都是我主動在找話題互動,先生的回話:喔,是喔?問他有沒有想分享的事情呢?他說不出話來。10年的婚姻,我好累。但因為有2個小孩,房子在婚後購買,登記在先生的名下,我好怕離婚會失去一切,可是我被無話可說,沒有互動的婚姻壓到好無奈。我該怎麼辦?我好不快樂,但我又怕離婚後會失去一切。當我跟身邊的朋友抱怨跟先生的相處,他們只會認為我就是太閒才有空想那些,男人有工作有賺錢回家,不就該滿足了。說我要求太多。請你開導我好嗎?
日期:2021-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