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過世了,在法律上就不能用他的名字做事情,如果用他的名字簽約或蓋印章取款,不管用印的人是「感情上」最親的太太、父親、母親、兒子、女兒、哥哥、姐姐…等,雖然在「心理」相信這是最方便最好的處理,為什麼不行呢?因為法律的規定就是如此,人的權利始於出生,終於死亡,人過世後,就算最親的人,也不能代表過世的人做任何行為,如果有簽他的名字或蓋印,這樣就是偽造文書,因此取得款項也可能構成詐欺罪。
日期:2025-03-27
大S過世的消息,讓我感到非常突然與震驚。因為大S 還很年輕,而且她跟所愛的人具俊曄結婚,正過著自己想要的幸福婚姻生活,突然的「意外」,卻讓她的孩子失去了保護他們的媽媽,具俊曄也失去了愛妻。
日期:2025-02-04
許多人期盼春節一家團聚,但對某些人來說,返家過年卻得面對各種人際問題與人情壓力。經常幽默為民眾解答種種法律疑惑的蘇家宏律師,特別在過年前針對「婚後可以不回婆家過年」、以及「爸媽可以把小孩的紅包拿走嗎」兩個靈魂拷問,就法律提出見解。
日期:2025-01-25
一位爸爸將名下的土地贈與給兩個兒子,過了5、6年,由於生病狀況不佳、無法工作,生活也開始有些困難,於是求助於孩子。結果孩子竟然拒絕協助,還封鎖爸爸、斷絕聯絡……爸爸只好一狀告上法院,地方法院判決土地所有權回到爸爸的名下(可上訴)。
日期:2024-11-07
有一個媽媽很憂愁,因為他的大兒子欠了卡債,只有小兒子結婚沒有欠款,她很擔心未來過世後,她名下唯一的房子恐怕被大兒子的債主扣押,所以想要把這間老房子過戶給小兒子,這樣就不用擔心未來房產被扣押?
日期:2024-10-25
第5屆「蔡萬才台灣貢獻獎」在週五(10/4)舉行頒獎典禮,由《科學月刊社》以及《天下雜誌群》創辦人殷允芃獲獎,同時恆春半島第一位常駐眼科醫師陳雲址獲頒特別獎。在典禮前,富邦集團董事長蔡明忠被問到颱風假爭議則回應「大家應該要多點寬容」。
日期:2024-10-04
有位太太在老公過世後,日夜不休的照顧婆婆,為什麼呢?只因為大姑與小姑說老公繼承了公公的遺產,老公去世後又傳給她與兒子,所以她有義務要照顧婆婆!即使感到委屈,太太仍盡心侍奉婆婆三個年頭,不過也不免感嘆,大把年紀了,還不能為自己而活…真的是像大姑、小姑所說的,這位太太有「義務」扶養婆婆嗎?
日期:2024-09-20
生前預立遺囑,可安心守護財產,阻絕詐騙惡行!近日,不法集團利用偽造代筆遺囑,向地政機關詐取繼承獨居老人的不動產過戶,非法所得高達1.4億元。專家提醒,獨居長者若不幸離世,無人繼承的遺產將歸入國庫。為避免辛苦累積的財產落入他人之手,建議獨居者養成撰寫遺囑的習慣,並妥善保管,明確指定遺產繼承人。
日期:2024-09-15
有一位64歲單身無子的女性寫一份遺囑,「如果我外出發生事故不幸我的財產(包括存款、保險、房產,等等)全部贈與我的乾姊姊OOO女士…」,日前她疑似心血管疾病在家病逝。地方法院認定遺贈條件不成就,乾姊姊不能取得遺產,因為遺囑文字寫「外出發生事故」(可上訴)。
日期:2024-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