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姊妹特留分確定刪除、新法何時上路?立院7/28三讀通過修正《民法》第1223條,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修法後,被繼承人若僅剩兄弟姊妹為法定繼承人時,就可依遺囑自由分配全部遺產,不再受兄弟姊妹主張特留分扣減之限制。對此,總統賴清德8/17發布總統令,根據修法條文明定,將自公布6個月後施行;也就是說,明(2027)年2/17新法正式實施。兄弟姊妹特留分修法後前後差異在哪?兄弟姊妹就完全沒有繼承權了嗎?遺囑未來變更重要!《今周刊》整理完整手足特留分刪除新法、修法前後重點資訊,提供讀者參考。
日期:2026-08-18
特留分是什麼?爭議許久的「兄弟姊妹特留分」三讀通過,確定刪除手足特留分中1/3部分。本案將在總統公布6個月後實施,目前至少還有半年時間仍然適用舊法。根據民法現行規定,直系血親卑親屬的特留分,為其應繼分1/2;父母的特留分,為其應繼分1/2;配偶的特留分,為其應繼分1/2;兄弟姊妹的特留分,為其應繼分1/3;祖父母的特留分,為其應繼分1/3。到底「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修法後前後差異在哪?兄弟姊妹就完全沒有繼承權了嗎?遺囑未來也變更重要!《今周刊》整理完整手足特留分刪除新法、修法前後重點資訊,提供讀者參考。
日期:2026-07-29
大部分人對「遺產規劃」的想法,多數會先聯想到「稅務規劃」,但我認為如何「分配遺產」恐怕才是第一要務。(原文刊載於2023/5/9,更新時間為2026/4/29)
日期:2026-04-29
台北,2025年5月——在繁華都市的一隅,陳女士(化名)正為著一個深藏心底的遺願與現行法律的僵硬規定而感到深深的無奈與憤怒。她是一位辛勤工作、獨立自主的單身女性,沒有子女,但她心中對自己離世後財產的分配,卻有著清晰且充滿情感的規劃。然而,民法中關於「兄弟姊妹特留分」的規定,如同一道冰冷的牆,阻擋在她實現最終心願的道路上。
日期:2025-05-21
兄弟姊妹為了爭奪遺產告上法院的新聞屢見不鮮,為了避免家庭分裂,父母在生前就規畫好遺產分配方式,才能將衝突降至最低...
日期:2025-01-13
呂律師您好,冒昧打擾您,但想以您的智慧可能可以為我帶來不一樣的思維。我和初戀交往9年結婚,生了一個蜜月寶寶,考量到我們的年齡、經濟、與小孩年紀差距以及育兒艱辛,思考後決定不生第二胎,也好把錢留給晚年的自己,讓孩子不那麼辛苦,還要養爸媽。但我聽到其他人說生一個孤單,還是整懶趴火上來(雖然我沒有)。第一年我聽聽就算了,但這幾次,連陌生人都可以對你指點兩句。我聽到這種話也難免為孩子感到心疼,讓你此生無法體驗手足之情,偉大的呂律絲能教我怎麼讓那些人閉嘴,順便回他個兩刀嗎?謝謝。
日期:2023-11-05
知名製作人「寬姐」邱瓈寬的恩師裴祥泉於8年前病逝,生前立下遺囑「家裡人一毛錢都不給」,並將逾2億元遺產分給愛徒邱瓈寬、製作人楊智明,引發爭產風暴,裴的弟妹們不滿,興訟訴請「確認遺囑無效」,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裴祥泉遺囑無效,邱瓈寬不服,提起上訴,二審高等法院改判邱瓈寬逆轉勝,即遺囑有效,本案還可上訴。高等法院審理時認為,裴祥泉預立遺囑時,已將擔任遺囑見證人的陳、謝二人排除於受遺贈者之外,且遺囑載明「我孤家寡人,沒家庭,也沒什麼好留戀的,家裡人一毛錢都不給」,自不宜無視裴祥泉立遺囑時之真意,漠視其於遺囑前言所表示「家裡人一毛錢都不給」心願,反使其遺產全歸其法定繼承人取得,因此判決遺囑有效。為什麼都立了遺囑,還是不能按照心意分配遺產?究竟要如何把遺產,留給想要給的人?(原文刊載於2023/3/31,更新時間為2023/8/23)
日期:2023-08-23
最近有個客戶問我遺產稅的問題,我回覆之後,她嘆了口氣說:「唉,妳知道嗎?都是我媽害得我們姐弟感情破裂。」
日期:2022-10-28
貝琳是我的忘年之交,72歲了,最近我們見面,聽她聊聊近況,她說最近很忙,我問她忙什麼,貝琳回答:「忙著分財產啊!」
日期:2022-10-13
陳大、陳二、陳三、陳四共四兄弟,從小家境就不好,與父母親住在高雄一間租來的房子,所幸四兄弟人窮志不窮,老大陳大努力考上公務人員,已經到外縣市購屋居住,老二、老三與老四繼續住在高雄家中,也各有所長找到穩定的工作,陳家慢慢擺脫貧困的命運,家境愈來愈改善。
日期:2022-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