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卓榮泰周四(7/30)院會上,拍板通過有「大老婆條款」之稱的《遺產及贈與稅法》(遺贈稅)修正草案。修法草案明定,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贈與特定親屬(包含其配偶、各順序繼承人及其配偶)的財產(擬制遺產),受贈人須按比例成為納稅義務人,且負擔上限以其受贈財產價值為限,避免單一繼承人獨自承受全部稅務負擔。此外修正也刪除原本遺贈稅應納稅額在30萬元以上,才能申請分期繳納的限制規定,未來不論稅額多寡,只要現金繳納有困難,均可申請分期繳納。
日期:2026-07-30
在遺囑協會的律師諮詢服務中,我常被問到一個常見卻容易搞混的問題:「律師,我爸走的時候留下一屁股債,我已經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現在阿嬤(祖母)過世留下一筆遺產,我還能代替我爸去繼承阿嬤的財產嗎?還是之前拋棄就代表連阿嬤的份也一起拋棄了?」
日期:2026-07-15
特留分是什麼?爭議許久的「兄弟姊妹特留分」,法務部6/2預告《民法繼承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修法,擬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規定,強化遺囑自由。根據民法現行規定,旁系血親有遺產繼承權,但台灣單身者比例增加、加上手足之情可能因長年疏離、價值觀差異甚至利益衝突而變得淡薄,希望改革「特留分」制度的社會聲浪與日俱增。
日期:2026-06-05
編按:媳婦只要跟公婆同住,就一定要負責扶養嗎?付出照顧,卻連遺產一毛都分不到,這是真的嗎?網路瘋傳的說法讓不少人焦慮,但法律其實沒那麼簡單。
日期:2026-04-26
桃園馬姓女子在胞妹過世2天後,就向勞保局請領勞退專戶74萬餘元,隨即又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追債銀行發現馬姊閃債意圖,請求確認繼承權存在,桃園地院審理,認為馬女領遺產已實際行使繼承權,確認她仍具繼承人身分須負清償責任並駁回拋棄主張。
日期:2026-04-20
「反正錢都給孩子,我不要繼承啦~」黃媽媽簽下去的那一刻,以為自己在做一件很成熟、很替孩子著想的決定。結果不是少繳稅,反而多繳了50萬的遺產稅!
日期:2026-03-27
王先生與弟弟一同來到事務所,辦理老父親的遺產繼承案件。他一坐下便說:我們家原本有四個繼承人我媽、大哥、我,還有我弟。但我哥早就把他那一份花光了,甚至還花超過。所以這次我們全家都決議通過,爸爸的遺產不再給他分。
日期:2026-01-06
藝人曹西平12/29(一)深夜在家猝逝,享壽66歲。他的身後事理應由家人出面處理,不過曹西平過去曾透露,因父親後事問題和親兄弟早已鬧翻,更曾決絕表示「我的錢絕不讓姓曹的人碰」,早前傳出曹西平家屬不願意處理他的後事。最新進度是,曹西平的前「三嫂」龍千玉表示已聯繫上前夫,將授權Jeremy全權處理後事,「粉絲請不要擔心」,治喪聲明也寫道,曹西平三哥全力配合相關治喪流程,並將親自返台出席告別式,陪伴西平大哥走完人生最後一段旅程。目前曹西平遺體在相驗後又移回新北市立殯儀館冰存,因警方尚未收到家屬委託書無法發還,待警方收到委託書後再請示檢察官,檢察官同意便能發還遺體,交由親屬處理後事。稍早警方表示,若家屬不願出面,曹西平將以無名屍處理,和曹西平同住的乾兒子Jeremy緊急發出聲明,喊話曹西平的親友,希望有血緣關係的人來出面,授權他處理後事。由於遺體也是遺產「繼承」的一部分,若是不認遺體,還能夠繼承遺產?台灣遺囑協會理事長劉韋德律師指出,遺體理論上雖屬於「遺產繼承標的」,但家屬不願出面認領,法律也拿他沒輒,甚至也不需要辦理拋棄繼承。意思就是,家人不認遺體,卻依然保有「繼承遺產」的權利,兩者並無因果關係。
日期:2025-12-30
特留分是什麼?法務部明年要修法。民法現行規定,旁系血親有遺產繼承權,但台灣單身者比例增加、加上手足之情可能因長年疏離、價值觀差異甚至利益衝突而變得淡薄,希望改革「特留分」制度的社會聲浪與日俱增。法務部長鄭銘謙12/3指出,法務部已將特留分議題列為修法重點,參考專家學者的研究成果,並衡酌國內外立法例,預計2026年初正式啟動民法繼承編的修法程序。這也代表象徵「兄弟姊妹特留分」制度可能將走入歷史。台灣遺囑協會理事長、律師劉韋德認為,兄弟姊妹特留分的規定,被認為是一項過時且不合時宜的制度,不僅限制了個人的遺囑自由,更常因其懲罰無子女的本質,被質疑有違憲之虞。
日期:2025-12-30
台北車站、中山商圈19日晚間發生重大隨機攻擊,27歲的通緝犯張文突持煙霧彈及長刀攻擊路人,事件共釀4死11傷,目前仍有2人在加護病房。事後有網友好奇發問,張文已畏罪自殺,其父母是否需變賣家產來賠償受害者。對此,律師顏紘頤也出面解答,「除非他的父母沒有拋棄繼承,又有無法主張限定繼承的事由,才須變賣家產去賠償被害人」坦言對於受害者而言很無奈也很現實。
日期:2025-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