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診科醫師王志平從醫學院畢後、選擇急診醫學專科。急診室的工作分秒必爭,從行醫的前十年,他鑽研「急診病人來了,我要怎麼救他?」到最近十年他思考,「現在的病人為什麼總是治不好」?他說,很多來急診的高血壓病人、糖尿病的慢性病人,就算認真吃藥,病情還是控制不好,「高血壓的病人最後還是會死於併發症,比如説腦出血、心衰竭、或主動脈剝離;糖尿病則是反覆中風、洗腎、糖尿病足。悲劇不斷上演,一直重覆輪迴。」43歲那年,赴美國加州威瑪學院學習健康及預防醫學,發現健康的密碼就在生活之中,2024年自臺北馬偕醫學中心急診資深主治醫師退休後,成立「王醫師健康行旅學苑」,教大家如何吃、如何運動,如何找回健康人生。
日期:2026-08-28
新竹市政府今(25)日舉辦「新竹好學2.0 學習城市進化論」活動,獲竹市各級學校校(園)長、教育團體力挺與肯定,市長高虹安率市府教育處團隊向竹市各界報告新竹市教育施政成果,並正式提出「新竹好學2.0」2030新竹教育藍圖,聚焦「未來校園、智慧學習、未來人才、教育共融」四大面向,推動新竹市教育從「有好的學校」邁向「讓每個孩子看見未來、探索未來、走向未來」。
日期:2026-08-25
「他業績都已經墊底了,公司花錢讓他上新產品課程有什麼用?」「我是主管,本來就可以決定誰去受訓吧?」如果主管因為特定員工業績不佳,就刻意封鎖工作資訊、提供假消息,讓特定員工失去完成工作或改善績效的機會,事情恐怕就不是單純的合法行使主管職權範圍內,合理必要的教育訓練資源分配。
日期:2026-08-25
「員工不相信HR,可以直接把職場霸凌申訴寄給獨立董事嗎?」「獨董收到員工陳情後,是不是要自己找主管來問話、判斷霸凌成不成立?」這是2026年7月1日職場霸凌防治新制上路後,上市櫃公司董事會與人資部門常常來找我諮詢的問題。
日期:2026-08-18
編按:本書作者謝文憲寫下自己走過職場、家庭、健康與人生轉折後,真正看懂的事。本文邀請台中榮總家庭醫學部家庭醫學科主任朱為民醫師撰文,談到父親住院期間,面對醫療選擇時的兩難與煎熬。人終究要面對老去和死亡,朱為民醫師說:「如果我還有機會,我會牽著爸的手,跟他一起去做『預立醫療照護諮商』」。
日期:2026-08-12
「員工做不好,我還不能嚴格要求嗎?」2026年7月1日職場霸凌防治新制施行後,企業主管最常提出、也最容易被誤解的問題。我的答案是:主管當然可以要求績效,而且有責任要求績效,甚至嚴格要求績效也沒問題。
日期:2026-08-05
「我們公司今年沒有任何職場霸凌申訴,代表制度做得很好吧?」每次聽到人資主管這樣說,我都為他的公司擔心,因為這不一定是好消息,不代表公司真的沒有問題,而是企業可能把「沒有申訴案件」誤當成「職場沒有霸凌行為」,一片和諧。
日期:2026-07-31
今周刊編按:北市31歲羅姓女子在知名葡萄酒代理商擔任品牌副理,入職不到4個月因密集加班病倒,送醫確認有「急性腦中風」。並有失語、認知及肢體障礙等狀況,她為此向公司求償1344萬3514元。羅女是國立中央大學學士、國立臺北藝術大學碩士,曾到波蘭研修,專精英文、西班牙文、波蘭文等外語,2019年3月到知名葡萄酒代理商任職,工作內容有品牌行銷、銷售規劃、外語口譯及管理,月薪5萬5000元。酒商指出,她就職短短4個月,工作量與其他同等職務人員無異,從未反應有工時過長、負荷過重情形,相關加班行為是個人行為,酒商曾透過同事請羅休息,但羅執意不聽、自身也有過失。據媒體綜合報導,法院調查後指出,羅女實際投入工作時間不能僅以正式加班申請紀錄計算,包含:活動場地布置、事後整理、主管透過LINE交辦事項,假日被要求參與的相關課程,都應納入實際工作時數。法官認定,羅女發病前一個月確實累積97小時加班,且6月籌辦酒展期間,經常工作至晚上10點甚至凌晨才下班。公司卻未幫她減少工作量,判公司賠償1228萬餘元,全案仍可上訴。
日期:2026-07-22
「主管要求嚴格、講話帶著三字經,應該只是個人修養問題,怎麼變成法律問題了?」職場霸凌專章新法施行後,很多企業主管開始檢視自己的言行是否會踩線。另一方面,有些主管覺得管理同仁變成一個高風險行為,乾脆不要管同仁以求自保。其實過與不及都不是好事,也不是立法本意。現在最大的問題不是主管不會管理,而是法律開始管理主管了。
日期:2026-07-20
「我們公司某主管對不適任員工實施績效改善計畫(PIP),希望協助輔導他的工作表現,沒想到該員工不僅不領情不配合,還申訴主管職場霸凌,這該怎麼處理?」企業面對長期績效不佳的員工,啟動「PIP」本來是正常且必要的管理手段。但我要提醒各位人資同仁及企業各級用人單位主管:真正危險的,往往不是公司有沒有做績效管理,而是整個「績效改善計畫」能否證明「目的在改善,而不是逼退」。
日期:2026-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