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第一美人」稱號的蕭薔,近日出席活動時說,自己多年來都是「一天6餐」,少量多餐讓她維持46公斤零贅肉身材。蕭薔形容,現在的自己生活過得很隨性,「從心所欲不踰矩」,她也分享自己的養生、瘦身方法,像是攝取「當季食材」,現在入秋會多吃山藥、豆腐、豆漿等白色食物。另外,自己維持晚上8點睡覺、早上4點起床已經多年,不用3C產品,把日子過得簡單一點,每天先花1小時抄寫《心經》,平日練書法、蒔花養卉等,都是維持不老的秘訣。
日期:2025-01-01
除了無人機,「反無人機」系統在國防戰略中同樣扮演要角,過去少有民間廠商著墨,但對台灣新創公司「創未來」而言,反無人機雷達、干擾器、硬殺攔截器,卻是它的獨門看家本領。
日期:2024-12-31
(今周刊1463)隨著立法院的落槌聲,《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三讀通過,3753億元的人民稅金將從中央轉移到地方政府手上,中央既有的施政計畫勢必遭受衝擊,且因修法倉卒,未經全面溝通,造成社會分裂,到頭來,全民將成最大受害者。
日期:2024-12-31
網友提問,65歲老爸撥300萬買「00878+00919+0056」,月月領3萬好嗎?
日期:2024-12-31
台北市前市長、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涉京華城容積率與政治獻金等案,被北檢依收賄、圖利、侵占與背信四罪起訴。周一(12/30)柯文哲二度交保,保釋金創政界新高來到7千萬,也需要戴電子腳鐐;限制住居、出海與住房。不過下午北檢再提抗告,認為仍勾串、滅證之虞,有繼續羈押必要。在上周四北檢偵結起訴柯文哲28年半刑責後,有人質疑北檢起訴證據力薄弱,甚至主張「押人取供」4個月卻只找到Excel試算表中的「1500」字樣,查無金流等直接證據。究竟該數字「1500」是代表時間或金額,律師陳業鑫認為這不能只看單一數字,需要端視該文件的上下文其中記載資訊,是否真有當事人給錢、收錢,若有,就很難說唯獨這一筆數字「1500」是單純亂記一通。陳業鑫也解釋,依他個人觀點來看,該Excel檔就是帳本,就如同手寫的帳本一樣,該文件屬於間接證據,但它仍是證據,不代表不能以此定罪,若非說一定要有確實金流才算,豈非未來只要給現金、沒被抓到就不構成收賄罪。
日期:2024-12-30
要到梅山太平雲梯探訪嚴清雅村長的路上,村長要我先去梅山公園旁的幸福公園,參加冬季優良茶競賽活動的頒獎典禮。到場的時候,翁章梁縣長正在致詞,我正好目擊翁章梁縣長在地方農林魚牧產業獨到的行銷能力。
日期:2024-12-30
Jack的同事剛從客戶那裡開完會出來,一臉沮喪。Jack問他怎麼了,同事回答:"The client had a fit when he found out the project was delayed."什麼"fit”是指很合適嗎?案子往後延了很合適,為什麼同事的臉色這麼難看?
日期:2024-12-30
買車是許多男孩小時候的夢想,擁有一輛車子,象徵的不僅僅是經濟上的獨立,也是重要的把妹工具,但是就理財的觀點上來看,太早買車可能不是一個太好的選項,今天預算先生就來盤點一下,早10年跟晚10年買車的差異。
日期:2024-12-27
如果65歲只有400萬存款,能退休嗎?有網友在Dcard上發文,指出65歲的老爸有房子但是沒有月退,身上剩下400萬存款,想問如果把其中300萬拿去買「878+919+0056」,每月領個3萬,至少有現金收入,不知道這樣是否可行。文一出,引發網友的熱烈討論。
日期:2024-12-27
今周刊編按: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週四(12/26)遭檢方起訴28年半,下午移送北院審理,裁定是否繼續羈押柯文哲以及應曉薇、沈慶京、彭振聲、李文宗5人。自晚間7點半歷經近5小時審理後,北院週五(12/27)凌晨3點15分裁定柯文哲30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同時嚴禁接觸、干擾證人,其餘4人也全數交保,台北地檢署表示,收到裁定理由後,將依法提出抗告。其中,保釋金最低的彭振聲率先步出北院,家人深夜已先備足500萬、上午8點半委由律師用行李箱拖至法院點算,「大帳房」李文宗早前已交200萬元,稍早繳納剩餘800萬保釋金後也與妻子離開。至於柯文哲,也在裁定交保9小時候,籌足3000萬保證金開始辦保。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得知可以交保後,向現場數百名支持者表示,3000萬金額很高,需要時間想辦法籌錢,「柯文哲不是鄭文燦,會想辦法籌錢帶主席回去」,柯文哲等人深夜暫留候審室休息,待上午家人帶錢交保、台銀員工點鈔,而小草們也陸續平和離開現場。在庭上辯護律師團主張檢方拼湊金流,指柯文哲收受沈慶京面交1500萬元現金,但證據在哪?檢方則是指出,林洲民證稱柯文哲全程參與京華城案,明知不能適用都更獎勵仍執意推動,「各位可以不相信檢察官,但應該相信證據!」雙方攻防後,最後為何法院5人均裁定交保?據了解逃亡在外的許芷瑜(橘子),是檢方沒有成功接押的關鍵。合議庭認為本案經檢察官偵查完備而提起公訴,且重要證人於偵查中均已具結證述,法院並無接續檢察官實質舉證責任而依職權調查證據之義務。審酌柯文哲等人涉案情節、國家司法權有效行使、公共利益之維護及被告人身自由及防禦權受限制之程度,並衡量比例原則,柯文哲等人非不得以具保及其他必要處分方式替代而免予羈押,而無繼續羈押之必要。合議庭指出,檢方主張同案被告許芷瑜逃亡在外有勾串之虞,但並未指其涉案情節,因此裁定5人交保。
日期:2024-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