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ID-19防疫前線的胸腔科醫師何建輝,從北榮專責病房走到自媒體,創立「Dr. Airway」推廣居家呼吸道健康。他以臨床經驗與空污觀察提醒:不抽菸也可能因空污、PM2.5罹肺癌,真正的防護要「先擋在戶外,再過濾室內」,同時建立肺部保健與篩檢意識,才能面面俱到。
日期:2025-11-25
林口長庚紀念醫院婦癌權威賴瓊慧教授,在第33屆國際女醫師協會(MWIA)世界大會中,獲選為副理事長(VP)暨亞太地區主席。她的當選不僅是國際對其專業與領導力的肯定,更展現長庚醫院在全球醫學舞台的深厚實力。
日期:2025-10-30
據衛生福利部統計,國人平均壽命雖已達80.77歲,較十年前提升近2歲,但「不健康年數」仍高達7至8年,顯示長壽未必等於健康。另一方面,高齡化伴隨慢性疾病、三高及失智症等長期照護問題日趨嚴峻,成為病患、家庭與醫療系統的沉重負擔。對此,衛福部長石崇良今(10/29)日出席公益健康平台《百大醫言堂》上線記者會時,揭露已規劃推出健康幣,未來包括打疫苗、健檢、癌篩、運動等,都能獲得點數,可用來折抵自費健檢、運動器材等相關健康服務或產品,最快明年第1季上路。
日期:2025-10-29
俗諺有云:「不知明天先到,還是無常先到。」在人人談癌色變,癌症連續四十三年蟬聯臺灣十大死因之首,且有年輕化的趨勢下,「預防勝於治療」才是鐵律。
日期:2025-10-14
出身《好小子》童星、藝人顏正國10/7因肺腺癌四期病逝、在亞東醫院拔管離世享年50歲,而去年同一天、56歲資深藝人汪建民也是因為肺腺癌第4期離世。不只顏正國、汪建民,演藝圈包括鳳飛飛、孫越、文英阿姨,也都因肺腺癌離世,讓不少人聽到「肺腺癌」3個字感到恐懼,就認定是時日無多的絕症。(原文刊載於10/7 21:52,更新時間為10/8 12:22)
日期:2025-10-08
癌症已連續43年蟬聯國人十大死因首位,平均每4分2秒就有1人確診,且患者年齡層有年輕化趨勢。為喚起市民對癌症篩檢的重視,新北市政府攜手《今周刊》於9月26日舉辦「新北防癌行動一起GO健康論壇」,邀請臺大醫院外科部主任陳晉興、北醫乳房醫學中心教授杜世興,以及三軍總醫院大腸直腸外科主治醫師饒樹文同台開講,分享如何防治癌症,並號召里長、市府志工及市民朋友齊聚一堂。
日期:2025-09-26
2025年9月衛福部首度將國中男生納入公費HPV疫苗補助範圍,預計約9萬名男生受惠,與原有國中女生合計可達18萬人,總預算近新台幣5億元。HPV(人類乳突病毒)是透過性接觸或皮膚黏膜接觸傳播的常見病毒,約8成的人一生中都會被感染,部分高危型如16、18型與子宮頸癌、外生殖器癌、頭頸癌密切相關,而低危型如6、11型則常造成生殖器疣(菜花)。政府目前提供國中生2至3劑公費九價疫苗接種,以市價每劑6,000到7,000元計算,家長可省下1.2-1.4萬元接種費用。完整接種可預防常見9型HPV型別,包括最常見的高危型,預防效果可達子宮頸癌90%以上,若非補助對象,也可自費接種。這次公費政策擴大,不僅是東亞首創,更意味著公共衛生從「只保護女生」進化成「男女共守」的癌症預防策略,大幅提升整體族群免疫力,也為台灣打造更全面的癌症防護網。
日期:2025-09-22
桃園市是全台人口成長最快的直轄市,也是年輕移居與長者安養並存的友善城市。面對快速邁向超高齡化、工業環境風險與醫療資源分布不均,桃園市衛生局嘗試用城市藍圖高度,重塑市民健康安全網,衛生局長賈蔚推動擴大肺癌篩檢、疫苗補助到預立醫療決定與爭取設立市立醫院,建立預防前移、在地照護與尊嚴善終的整合模式,讓市民在全齡階段都能獲得周全守護。
日期:2025-09-18
常言道:「健康就是人生最大的財富」,為守護國人健康,完成「健康台灣」之願景,衛生福利部就十大死因首位「癌症」進行加強防治。而對於衛生福利部所推動的公費肺癌篩檢,您聽說了嗎?
日期:2025-07-29
今周刊編按:台師大爆出女足教練要求學生配合實驗計畫抽血長達數年,若不配合就威脅扣留畢業學分,引發社會譁然。教育部表示,經該校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調查,涉案教師的確有霸凌之行為,且違反人體研究法,情節重大,應對案內計畫主持人、共同主持人及台師大處以行政裁罰,追究相關責任。教育部說明全文:一、本案學生於參與研究過程中,疑因教練要求配合研究並施加壓力,涉有校園霸凌情節。學校於113年11月29日完成校安通報,並依據校園霸凌防制準則啟動調查程序,提供學生申訴、霸凌調查、性平諮詢與心理輔導等協助資源。調查期間因案情複雜延長一個月,最終經校園霸凌防制委員會審議認定,涉案教師對學生確有霸凌行為,建議學校予以解聘2年處分,後續已由學校教評會接續辦理中,校方做成決議後應報教育部備查,教育部並將依《教師法》第26條第4項規定持續關注並監督其審議情形,若有未依規定審議或處理不當之虞,將依法要求退回重審,並視情節追究學校相關人員責任。二、有關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師執行國科會研究計畫,經該校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調查確有違反《人體研究法》,經本部114年5月19日召開大專校院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會議決議,台師大及其審查會未就審查通過之研究計畫善盡監督及查核,確認違反本法第16條、第17條等規定,爰依本法第23條至第25條規定,認定屬情節重大,分別針對案內計畫主持人、共同主持人及台師大處以行政裁罰,另命台師大於114年7月1日起停止受理新案審查,並於3個月內限期改善書面報告函報本部,本部會視其改善情形決定得否恢復受理新案。
日期:2025-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