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留分是什麼?法務部明年要修法。民法現行規定,旁系血親有遺產繼承權,但台灣單身者比例增加、加上手足之情可能因長年疏離、價值觀差異甚至利益衝突而變得淡薄,希望改革「特留分」制度的社會聲浪與日俱增。法務部長鄭銘謙12/3指出,法務部已將特留分議題列為修法重點,參考專家學者的研究成果,並衡酌國內外立法例,預計2026年初正式啟動民法繼承編的修法程序。這也代表象徵「兄弟姊妹特留分」制度可能將走入歷史。台灣遺囑協會理事長、律師劉韋德認為,兄弟姊妹特留分的規定,被認為是一項過時且不合時宜的制度,不僅限制了個人的遺囑自由,更常因其懲罰無子女的本質,被質疑有違憲之虞。
日期:2025-12-04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民眾遺產稅申報時,別誤解扣除額適用條件,常見錯誤發生在父母扣除額、身障扣除額。稅局提醒,若父母拋棄繼承,將無法適用相關扣除額;若重度身障者是被繼承本人,而非遺屬,同樣也不能減除身障扣除額。
日期:2025-08-26
今周刊編按:彰化1名70多歲的田男,10年前離家後便與家人斷聯,直到3年前家人以為他遭遇不測,向法院聲請「死亡宣告」獲准。沒想到他流浪到高雄市,去年底因路倒送醫,高雄市社會局一通電話讓他「復活」了,家屬接回田男,同時向地院聲請「撤銷死亡宣告」,法院裁准。原來,這10年來他都住在高雄市某間宮廟,由廟方提供住所及生活所需,未使用過健保卡。然而死亡宣告一旦撤銷,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將恢復,田男3年前被宣告死亡後,家人隨即辦理土地分割,由家人繼承阿伯的部分,如今恐需面臨協商返還等問題。
日期:2025-05-27
台南市一名婦人無法接受母親過世後,兄弟提出的遺囑記載,將15筆上萬坪、總價值近4億元的房屋土地都留給兩個兒子繼承,提告主張母親明明識字,遺囑竟註記其不識字而無法簽名;台南地院認定,遺囑未踐行法定程序,判決遺囑無效。這也代表遺產將面臨重新分配。
日期:2025-05-12
大S(徐熙媛)因流感併發肺炎在日本過世,享年48歲,骨灰順利帶回台灣安置後,週四(2/6)老公具俊曄首度發聲針對愛妻的遺產問題做說明。外傳大S擁有超過6億遺產,具俊曄說,所有遺產是大S在生前,為了保護她最愛的家族用心血換來的,「我會把我所有的權利都讓給熙媛的媽媽」,意味著他能拿到的遺產部分,全給S媽處理。究竟具俊曄要如何把遺產部分給S媽?律師蘇家宏說,具俊曄千萬不要拋棄繼承,要採取一個動作才能確實全給S媽!
日期:2025-02-07
李先生上禮拜帶著一份遺囑來協會諮詢,但這份遺囑並不是他的遺囑,而是他太太生前立的遺囑,而這份遺囑裡面有一個令人遺憾的故事。
日期:2024-10-25
有一位父親在95歲人生畢業,留下市價2.7億元的土地。本應由他的3個孩子繼承,每人可分得1/3。不過老二跟老三來到老大家中說服老大拋棄繼承,因為3兄弟都已經成家立業,如果第二代的兄弟一起拋棄繼承之後,就可以讓第三代的孩子們直接繼承第一代的財產,這樣同一塊土地就可以直接傳給孩子們,不用繼承再繼承、被課兩次遺產稅。
日期:2024-07-03
宜蘭一名吳姓男子罹患末期口腔癌去世,其4名兄姊為法定繼承人,然而卻無親屬願意照顧他,一直到逝世,都是由葉姓表妹照顧,處理生活開銷、醫療費用等;吳男在臨終前,曾口頭承諾葉女將遺產作為葉女母親與葉女小孩的教育基金。想不到,吳男過世之後,其兄姊發現此事並提告葉女侵害繼承權,要求歸還拿走的757萬元,以及項鍊與紀念金牌,而宜蘭地院宣判葉女須賠償524萬餘元。
日期:2024-04-17
有4名子女,在父親過世後想說辦理拋棄繼承,將父親名下房子和遺產都留給母親養老,但律師蘇家宏提醒千萬別辦理拋棄繼承。原因是,如果子女都沒有生小孩,若辦理拋棄繼承,父親的第二順位繼承人,有可能會變成父母的兄弟姐妹,未來一半遺產反而落入親戚手中。
日期:2024-01-10
當繼承發生時,繼承人間如果有共識,繼承的不動產可以登記為持分共有,如果對於繼承的不動產沒有共識,只能先以公同共有辦理登記,因為沒有應有部分,未來出售時相對困難,只能透過多數決或是法院判決來處分不動產。但是,已經拋棄繼承權的孫女,竟然還可以繼承阿嬤遺產,最後向法院提出變價分割的訴訟,原因何在?
日期:2023-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