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周刊編按:彰化近期發生2起嚴重毒駕案,包括今年5月底的「毒駕瓦斯車自撞案」和6月初「毒蟲輾斷所長雙腿案」。然而,彰化地院法官卻都無保請回,引爆社會怒火,怒批「恐龍法官」!兩起爭議案件,都由彰化地院陳姓法官裁定,如今他的過往審理案件也遭起底。據了解,該法官為陳德池。東吳大學法研所碩士,在彰化地院擔任法官多年,曾審理日月明功案,判教主陳巧明13年徒刑。過去曾判罵人「龜兒子」的被告無罪,認為「爆粗口未必會侵害人格權」。另外,他曾為公然侮辱罪、侮辱公務員罪聲請釋憲,於憲法法庭辯論時,引用日本作家山根勇藏 《台灣民族性百談》結論,「粗話既是弱者的武器,同時也是內心的悲鳴 」。這回又放走2名毒駕,法務部長鄭銘謙對此明確表示「完全無法接受」,認為法院的標準顯與社會常識脫節。
日期:2026-06-10
(今周刊1538)30週年更好的台灣:社會框架×改革創新回應陳年難題,需要破舊立新的勇氣。《今周刊》主張從教育與法制控管毒駕、鬆綁《財團法人法》引進更多資源從事公益,並呼籲破除高教評鑑迷思,以務實立場面對自身不足。(倡議11)在台灣,有善心的富豪很多,他們希望將財產投入成立基金會做公益,但錯誤的《財團法人法》設計,防小人也苦了君子,降低慈善永續性。
日期:2026-06-10
(今周刊1538)30週年更好的台灣:社會框架×改革創新回應陳年難題,需要破舊立新的勇氣。《今周刊》主張從教育與法制控管毒駕、鬆綁《財團法人法》引進更多資源從事公益,並呼籲破除高教評鑑迷思,以務實立場面對自身不足。(倡議10)依托咪酯破格升為一級毒品,仍面臨檢測與結構突變的定罪瓶頸。專家建議,嚴刑背後更應思考前端防堵與後端處遇,加強宣導並加固社區戒治網。
日期:2026-06-10
(今周刊1538)30週年更好的台灣:普世價值×擴大共融走在進步的道路上,國際間仍有許多他山之石可供借鏡。從保障非婚伴侶民事權利,到強制勞動概念入法改善移工權益,都應更接軌國際,擴大社會共融。(倡議8)台灣結婚率下降,邁入婚姻不再是現代人的必然選項,政府應積極推動伴侶制度法制化,順應時代潮流,保障民眾權利。
日期:2026-06-10
(今周刊1538)30週年更好的台灣:經濟生活X公平富足經濟成長帶動財富累積之餘,台灣社會也應關注資源的公平永續。從改善分配不均、民生費率合理化,到推動勞退自提自選與長照保險,讓健全的財政與社福,成為點亮未來世代的希望。(倡議7)台灣長照制度針對重度失能者給付範圍不足,許多家庭被迫獨自扛下照護重擔。建立財源更穩固的長照保險制度,納入更多服務項目,才能因應超高齡社會需求。
日期:2026-06-10
(今周刊1538)30週年更好的台灣:健康生命X尊嚴自主隨著台灣人口平均壽命延長,不只追求活得健康,更要活得有尊嚴。從推動減香、提升預立醫療可近性,到開啟安樂死法制化討論,讓每個人都能自主選擇,並且擁有高品質的生命旅程。(倡議2)全亞洲最先進的《病主法》保障民眾病末尊嚴,但上路七年AD簽署率卻不到一%。唯有開放醫院外機構進行諮商、擴大補助範圍,才能有效幫民眾開啟善終對話。
日期:2026-06-10
(今周刊1538)30週年更好的台灣:健康生命X尊嚴自主隨著台灣人口平均壽命延長,不只追求活得健康,更要活得有尊嚴。從推動減香、提升預立醫療可近性,到開啟安樂死法制化討論,讓每個人都能自主選擇,並且擁有高品質的生命旅程。(倡議3)醫療技術不斷延長生命,卻也可能延續不必要的痛苦,患者有權自主決定生命終點。許多歐美國家已實施安樂死制度,台灣應盡速啟動更理性、開放的討論。
日期:2026-06-10
懷特(4108)總經理李伊伶日前獲選「十大傑出女青年」,她的父親、美吾華集團董事長李成家,也在42年前、1984年當選「十大傑出青年」,父女先後當選「十傑」,成為家族企業傳承的佳話。美吾華集團旗下包含美吾華、懷特新藥、安克生醫3家上市櫃公司,是台灣橫跨美髮、新藥、醫材的指標企業,近年,集團啟動接班計劃,李成家把家業陸續交棒給2位女兒與女婿,已慢慢累積出成績。今周刊專訪時,李伊伶暢談醫藥與公司治理,沉穩梳理業務狀況,而她同時為人母,天天同樣是6點出門送小孩,8點趕到公司上班,對於商場應酬則盡可能安排在白天中午,努力兼顧家庭。被問及怎麼兼顧家庭與事業,李伊伶坦言,女性尤其是高階主管,兩邊同時要穩住的壓力真的相當巨大,她笑說,「這時候就相當需要另一半從旁協助與支持了」。
日期:2026-06-06
含「依托咪酯」成分的喪屍煙/菸彈,近期頻致毒駕死傷事故。行政院周四(6/4)召開院會,拍板源頭嚇阻、強化查緝、重懲毒駕3面向、14項作為因應。其中,研議將依托咪酯改列第一級毒品,製造、運輸、販賣者最高可處死刑;電子煙製造、運輸、販賣、供應者將課以刑責;「持有」電子煙者納入行政罰,可沒入並處3萬至10萬元罰鍰。毒駕部分,行政院同步祭出重罰:全面提高毒駕刑度;毒駕者吊銷駕照且3年內不得考照;毒駕致人重傷、死亡或2度毒駕者終身吊照;累犯罰鍰加9萬,按次累計且無上限。值得特別注意的是,行政院也研議對毒駕者同車乘客課責,處罰鍰6000至1.5萬元;毒駕車輛不問所有人、一律直接沒入。行政院政委林明昕補充,在設計沒入規定時,會考慮相應例外條款。他舉例,若毒駕車輛為他人所有,沒入後應歸還原車主;若是租賃車輛,租賃公司有控管風險責任;若是借用車輛也有相應處理方式。
日期:2026-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