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董事業有成,膝下有三位子女,還有二個可愛的小孫女,主要資產為自己居住之市價約4,500萬元之自用住宅,5間用來收租的不動產價值約3,000萬元,手中持有股票價值500萬元,準備日常花用之現金約300萬元,已經退休安享天年。隨著年齡漸長,陳董深感有規劃資產傳承的必要性,但本於企業家的天性,知道如果財產過早給子女,老年如果遭子女遺棄,將會無法照顧自己,因此希望要保有財產的主控權,並不考慮先將財產贈與,且三子向來忤逆不孝,陳董不希望將遺產留給他,在聽聞保險契約可以節稅,經朋友介紹下,購買了大額以自己當要保人、子女當被保險人、孫女當受益人的三代保單。幾年後,陳董發現自己不幸罹患癌症,在自知時日無多下,又將手中股票全部出清,將收租不動產全數設定抵押向銀行借貸4,000萬元,以躉繳一次繳清保費4,800萬元的方式,購買了二張以自己為要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為長、次子的鉅額人壽保險,試圖作避稅規劃。然而,當陳董不幸過世後,子女悲傷不已,奔走處理後事忙得焦頭爛額時,國稅局的遺產稅核定,更是讓眾人極為震驚,在扣除遺產免稅額後,核定之遺產稅高達700多萬元,且無論是三代保險、罹癌後躉繳的人壽保險,全部皆遭國稅局列為遺產,三子更跳出來針對三代保單部分主張自己有繼承權,銀行就積欠的房貸,更三番兩次來索要欠款,並揚言不按時繳納將聲請拍賣不動產,事情亂成一鍋粥,陳董子女不禁面面相覷,不知道當初的傳承規劃,到底發生什麼事……
日期:2024-02-15
「在現今房價高漲的時代,許多想買房的年輕人會向父母請求支援,而不少父母也願意用自身財力幫助子女買房置產等,減輕子女生活負擔,但要小心特定情形會被視為「擬制贈與」,可能會被國稅局追繳贈與稅。」所謂「擬制贈與」,白話解釋就是「視同贈與」的意思,也就是說表面上以別的名目例如:資助他人購買財產或幫忙負擔債務等,但實際上是將個人的財產移轉給他人。
日期:2024-01-17
贈與稅的免稅額為每年244萬元,計算期間為每年的1月1日起至每年的12月31止,所以每年的12月底贈與稅的申報,總會如雪片般的飛向國稅局,讓地政士們賺到一個小紅包,好不熱鬧。
日期:2023-12-01
年底將至,國稅局表示,自2022年1月1日起,每人每年贈與稅免稅額調高為新臺幣244萬元,明年又重新起算免稅額,建議納稅義務人可善用每人每年免稅額,由父母各自贈與給子女,跨年合計父母雙方最高可贈與子女976萬元,為節稅好方法。
日期:2023-11-30
「家長替子女買儲蓄險,期滿領回保險金卻意外收到國稅局補繳贈與稅通知。」遇到這種情況,保險本舖諮詢顧問駱潤生表示,規劃子女保單要特別留意保單關係人安排,若要保人為家長、受益人為子女,國稅局將認定為贈與行為。駱潤生建議要保人、受益人設為孩子,同時留意每年免稅額度,可以有效達到節稅。
日期:2023-11-23
一對70、80歲,在台北市擁有一、二、三樓透天厝的侯姓老夫婦。儘管坐擁高價不動產,但很遺憾的是,兩夫妻之前沒有存到多少退休金。所以,兩老現在每月,就是依賴老人年金,以及手中不多的現金老本,過著縮衣節食的生活。
日期:2023-10-30
贈與稅最主要的目的,就是避免納稅義務人透過生前贈與行為來規避遺產稅,是遺產稅的輔助稅。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他人,而對方也接受時,就必須申報贈與稅。贈與人在同一年內各次贈與他人的財產總額在免稅額244萬元以下時,可以免辦申報,但因為辦理產權移轉登記需要贈與稅免稅證明書時,仍然應該辦理申報。
日期:2023-09-28
無論什麼時候提前還款給銀行,銀行收取的利息都是一樣的利率,利息則會跟著你的本金變化而改變,還沒有償還的本金部分都必須按月支付利息。
日期:2023-09-13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理財商品推陳出新,保險更是相當熱門的投資選擇,依《保險法》規定,人壽、年金保險契約的保險利益為要保人所有。當民眾要將保單要保人無償變更為他人時,意味要保人將保單在上的財產權益,無償移轉給他人,屬於贈與行為的一種,原要保人應依規定申報贈與稅。
日期:2023-08-30
「有個追求我的科技新貴,之前送了我一間套房……但我們後來沒有在一起,他要求我把房子還給他。我想,送我的東西,不就是我的了嗎?怎麼可以這樣出爾反爾?」「請問他將這間房子送給您時,有說什麼嗎?」「他是有說那房子就當作我們結婚後愛的小窩……」「嗯……所以,他有提到這個房子是打算作為你們婚後的住所?」「可是我連交往都不想,怎麼可能嫁給他呀?」「還有幾個男生也在追我,他們也都會買東西給我,像是名牌包包、名牌手錶這一類的。然後,他們都覺得送我禮物,我就得和他們交往。見我沒有答應,其中幾個小氣鬼就要我把東西還給他們。我可以不還吧?」
日期:2023-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