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經濟重犯鍾文智到虐童嫌犯葉展皓,接連兩起社會矚目案件的被告棄保潛逃,重挫司法威信。兩案的共通點,是檢方都對被告獲得「裁定交保」的結果一無所知,凸顯現行司法程序有待檢討。
日期:2025-04-30
今周刊編按:前「連一鮑魚」負責人鍾文智炒作TDR遭判刑30年5月,棄保1億元潛逃,爆出台灣高等法院合議庭裁定鍾科技設備監控不必延長過程有重大疏失,重創司法公信力,各界質疑鍾未監控「水很深」,要求司法主管機關究責。對此,台灣高檢署主任檢察官陳宏達1日先開「第一槍」,在臉書發文「正人必先正己,建請最高檢察署應即恢復『正己專案』」呼籲檢察總長邢泰釗執行「正己專案」,查明本案是否涉及弊端。而司法院表示,審判長邱忠義違失情節,已不適合續任庭長,司法院將提請人審會免兼其庭長職務,這是展現司法機關究責的決心。
日期:2025-04-02
台灣存託憑證(TDR)是否為「證交法」所規範「有價證券」的爭議延續多年,台北大學法律系教授陳彥良主張,TDR原來股票是外國股票,且投資TDR必須同時遵守外國、我國法律,類似「第二上市」,因此定性上同時兼具外國證券與本國有價證券性質。台北大學法律系教授游進發則認為,財政部「(76)臺財證(二)字第900號函釋」(下稱「900號函釋」),被金管會作為核定之前的TDR為「證交法」核定「有價証券」依據。但在該函釋本身並沒有核定的意義,更無概括核定的意義,僅止於重申證交法第6條的意旨,亦即要求外國有價證券來台須遵照我國「證交法」規範而已。
日期:2023-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