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藝圈知名製作人裴先生(編按:裴祥泉)於2015年離世。於身後留有上億元的遺產。而依照法律,這位資深製作人的繼承人原則上是他的「兄弟姊妹」,但因為種種原因,這名資深影視製作人不希望由他的兄弟姊妹繼承到他的遺產,因此他便找了公司中的員工3人擔任「遺囑見證人」,並撰寫了「代筆遺囑」。希望遺產分配方式改為:「楊胖(編按:楊智明)30%,阿寬(編按:邱瓈寬)30%,○○公司(編按:漢星公司)員工20%,剩下的20%,就給那些需要照顧的人,還有平日善款也不要漏。」並補充「我孤家寡人,沒家庭,也沒什麼好留戀的,家裡人一毛錢都不給」,強調要剝奪三個兄弟姊妹的繼承權。
日期:2026-03-19
編按:你以為「平均分配」就是公平的終點嗎?很多父母一生勞碌,好不容易攢下幾間房產,想著「三個孩子一人一間」最是公平,卻沒想到因為遺囑中少寫了幾個關鍵字,反而成了親兄弟對簿公堂十年的導火線。吳挺絹律師分享這個令人心酸卻真實的案例。遺囑的意義不只是「分配金錢」,更是「預防紛爭」。很多人以為遺囑寫完就萬事太平,但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真正到了地政機關辦理登記時,才發現「細節裡的魔鬼」可能導致案件被要求「補正」,甚至被判斷遺囑無效。這篇文章從實務經驗出發,帶你避開最常見的三大遺囑陷阱,並整理去律師事務所諮詢遺囑前,該準備哪些關鍵文件?
日期:2026-03-16
王先生與弟弟一同來到事務所,辦理老父親的遺產繼承案件。他一坐下便說:我們家原本有四個繼承人我媽、大哥、我,還有我弟。但我哥早就把他那一份花光了,甚至還花超過。所以這次我們全家都決議通過,爸爸的遺產不再給他分。
日期:2026-01-06
特留分是什麼?法務部明年要修法。民法現行規定,旁系血親有遺產繼承權,但台灣單身者比例增加、加上手足之情可能因長年疏離、價值觀差異甚至利益衝突而變得淡薄,希望改革「特留分」制度的社會聲浪與日俱增。法務部長鄭銘謙12/3指出,法務部已將特留分議題列為修法重點,參考專家學者的研究成果,並衡酌國內外立法例,預計2026年初正式啟動民法繼承編的修法程序。這也代表象徵「兄弟姊妹特留分」制度可能將走入歷史。台灣遺囑協會理事長、律師劉韋德認為,兄弟姊妹特留分的規定,被認為是一項過時且不合時宜的制度,不僅限制了個人的遺囑自由,更常因其懲罰無子女的本質,被質疑有違憲之虞。
日期:2025-12-30
50歲港星佘詩曼靠戲劇起家,演藝圈闖蕩近30年,資產累積2億港幣(約合新台幣8億元),她近期透露已立遺囑,未婚無子女的她表示,如果自己發生意外,不希望辛苦賺來的錢被浪費,希望資產能依自己的意願分配「用在該用的人身上」。這也點出單身族遺產繼承的議題,依照台灣民法規定,單身族少了配偶及子女繼承,若父母、兄弟姊妹等法定繼承人都過世,遺產恐全歸國家。透過預立遺囑,就能按自己意願分配財產或捐給公益團體,並建議指定「遺囑保管人與執行人」,才能確保遺願真正落實。
日期:2025-12-16
今周刊編按:食品大廠「味王」(1203)爆出家族爭產,名譽董事長頴川建忠早在2023年逝世消息才曝光。根據《鏡週刊》報導,頴川建忠離世後未留遺囑,家族第三代分裂成長子派和次子派爭家產,次子頴川欽和、兩位姊妹與母親頴川千穗要求返還頴川建忠生前「借名登記」的上千億元股票。不過,長子穎川浩和和老臣陳清福一致否認持有股票,亦沒有保管憑證,法官發函10家控股公司也全都不回應。8月再次催告,還是沒答覆,11月初10家公司各裁罰2萬元,官司陷入僵局。
日期:2025-11-24
78歲A先生擁有7000萬日圓存款(約合新台幣1400萬元)存款,月領取17萬日圓(約合新台幣3萬3000元)年金,自有房產。本應享受兒孫滿堂的幸福晚年,但他越來越執著金錢,總警告子女「別妄想我的錢」,甚至帶孫子吃飯也從不掏錢。長子好意提身後事安排,他勃然大怒,親子關係決裂。子女心寒說:「那就抱著錢到嚥氣吧。」如今,A先生獨居,冰箱放著特價便當,心裡渴望孫子的笑聲,卻拉不下臉聯繫。
日期:2025-11-21
張先生過世後留下一筆遺產,他的長子張大明因為擔心父親生前有債務,決定拋棄繼承權。這時大明的兒子(也就是張先生的孫子)小寶問:「既然爸爸拋棄了,那我可以代替爸爸繼承爺爺的遺產嗎?」這是我們在受理民眾遺產諮詢時經常遇到的疑問。而答案可能出乎您的意料:不行,孫子女不能因為父母拋棄繼承而代位繼承。
日期:2025-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