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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系血親最新與熱門精選文章

熱搜關鍵字:直系血親共有94項結果
稅制

《民法》成年下修18歲,牽動「3大稅目」…子女明年滿19歲,符合「這條件」仍可申報扶養

18歲以上的青年注意!雖然18歲公民權的修憲複決案未達同意門檻,但是《民法》卻已經修正,把成年從20歲調降到18歲,並且自2023年上路實施。台北國稅局提醒,將牽動3大稅目,包含房地合一自住房地租稅優惠、受扶養親屬的免稅額以及遺產稅的扣除額。

日期:2022-12-05

理財

一間忠孝東路上的黃金店面,竟讓7個親姐妹對簿公堂...律師:繼承爭產狗血劇中,親情是最奢侈的東西

在承辦家事案件的過程中,親情常常會被擺在現實的檯面上,尤其在金錢之前,這彷彿是最不值錢的!但當看見爭奪到你死我活的場面時,卻又讓人感受到「親情」是最奢侈的東西。

日期:2022-12-04

政治社會

我幹的!永和分屍案73歲大哥認殺親弟 永和5年3分屍案嚇壞居民…侯友宜說話了

編按:新北市永和區昨天(9/5)發生駭人分屍案,警方鎖定同住大哥涉有重嫌,稍早在北市羅斯福路三段落網,他坦承兇案就是他所犯下的,新北警方將嫌犯帶回釐清案情。不過,死者大哥被警方帶回永和分局時,面對記者提問,他表示,弟弟「1個人住3間房」,還借錢不還,讓他感覺被欺負,才會痛下毒手。不過,永和5年內已發生3起分屍案,引發當地民眾人心惶惶,對此,新北市長侯友宜表示,新北市的警方會立即緝捕兇手歸案,讓民眾能夠平安,「我們會全力以赴,讓這起命案快速、順利的破案。」侯友宜表示,針對重大的一個殺人命案,新北市的警方有能力快速的逮捕嫌犯,緝凶安撫民心,所以新北市在這段時間在永和地區的殺人案件,我們都立即緝捕兇手歸案,能夠讓民眾能夠平安,「我們會全力以赴,讓這起命案快速的逮捕嫌犯,能夠順利的破案。」

日期:2022-09-06

房地產

「張家土地絕對不得給外姓人!」4姊妹為老父親2千萬遺贈鬧上法院:從遺產糾紛看繼承重點

「這些房子和建地都是爸生前,白紙黑字寫好要留給我兒子的,怎麼爸爸一走,大家就嚷著不算數,難道爸爸的房,還不能憑他自己意志決定要給誰嗎?」

日期:2022-08-10

稅制

每年贈與稅免稅額只有244萬,但送房附房貸是可以扣除的!會計師:關於贈與你要懂的節稅技巧

贈與稅之納稅義務人,每年有244萬元(111年度)免稅額可自贈與總額中扣除。妥善運用免稅額是最穩當的節稅手法,贈與人自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不論贈與給多少人,只要所贈與之金額累計不超過 244 萬元, 即可免納贈與稅。另外要注意,每人每年贈與稅免稅額 244 萬元是以「贈與人」年度贈與金額計算,而非以「受贈人」年度受贈金額計算。

日期:2022-07-28

保險

不要節稅變補稅!買保單「8種課稅地雷」一次看:受益人不論填上多少人,都別忘了法定繼承人

保單具有人身保障功能,因此在課稅上有免稅優惠,但相對地,民眾想要透過保單節稅、傳承資產,也需注意不少眉角,規劃保單會涉及的稅務問題,包含遺產稅、贈與稅、所得稅及最低負稅制,以下整理常見的8種課稅情況,規劃時務必注意。

日期:2022-06-11

房地產

外公走後,她原以為能代位繼承280萬卻只分到120萬!繼承沒搞懂這2件事,小心虧到你哭

疼愛自己的外公去世讓小阮很傷心,但更傷心的是,媽媽養女身分,所遭受的家裡不公平對待。

日期:2022-05-25

政治社會

臺東縣府首次加開端午節返鄉專車 臺鐵系統5日即將開賣車票

臺東縣政府於年節期間為滿足鄉親返鄉需求,包列臺鐵列車提供縣民返鄉專車服務,獲得鄉親一致肯定,由於民眾殷切需求並持續期望縣府包列、加開端午節返鄉專車,經評估後決議後,今年將首次加開端午節樹林-臺東區間各1往返返鄉專車服務,並即將於5月5日開放網路購票,並依春節、清明返鄉專車模式,車票將於臺鐵購票系統銷售,相關訂票資格規定比照台鐵現有規範辦理,以提供鄉親在訂購返鄉專車時能有更好、更便利的服務與體驗。

日期:2022-05-04

房地產

「長孫沒得分,憑什麼外孫女能分!」從一個分產鬧劇看:一般人面對繼承常搞錯的4觀念

好些日子前,網路上瘋傳一位媳婦的貼文,被罵翻了。故事內容大概是這樣的...

日期:2022-04-02

稅制

3兄妹協議把爸爸留下的房給媽媽,不拋棄繼承可以嗎?律師帶你了解:關於分割遺產4情況

志明因為從小家貧,只有國小畢業,從小即至機械工廠當學徒,後來老闆退休後,便將機械工廠交由志明管理,志明感於老闆的賞識,遂日夜打拚,雖有改善家庭經濟,但卻老來病痛纏身。志明與春嬌於民國60年結婚,有子女小華、小康、小玲,嗣於110年8月間突然過世,遺有A屋一棟,志明、春嬌夫婦平常住在A屋,試問有下列情形時如何分割遺產:一、 若志明生前曾訂立有效書面遺囑,希望死後A屋能成為後代子孫聚會場所,不希望分配為某一繼承人全部所有,更不希望出賣給第三人,所以在遺囑裡載明永遠禁止分割A屋,請問遺囑內的這樣要求是否有效?二、 若志明未訂立遺囑,但死亡後,其所有繼承人為感念志明遺澤,遂做成協議,大家同意永遠禁止分割A屋,請問上開協議是否有效?三、 若志明未訂立遺囑,且繼承人也無法達成分割協議時,請問如何分割遺產?四、 若志明的繼承人並未有人拋棄繼承,且一致同意由春嬌單獨繼承A屋時是否可以?是否會有負擔贈與稅的可能性?

日期:2022-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