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曾經因為家庭因素想要請假,卻被公司拒絕嗎?台北市政府勞動局發現近期申訴案件中,有多起因「育嬰留職停薪」衍生出的勞資糾紛與申訴事件,提醒雇主務必保障勞工權益,若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相關規定,可依法開罰新台幣2萬~30萬元不等。
日期:2025-08-08
今周刊編按:立法院近日三讀通過《貨物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未來設廠機製的無糖飲料免徵貨物稅,最高能省下15%稅額,期望藉由引導消費的方式,促進國人健康,減少攝取糖分。立法院也通過附帶決議,盼能夠將減稅的價格回饋給消費者,讓消費者能以更實惠的價格購買商品。除了無糖飲料外,家電產品如電視機、錄影機、電唱機、錄音機,考量隨著時代變化已成為家庭生活必須品,此次修正案通過後,免徵收13%或10%的貨物稅。
日期:2025-08-06
今周刊編按:受西南氣流影響,中南部連日暴雨成災,驚人雨量直逼2009年莫拉克風災,有高雄網友在脆上發文,捕捉到分隔島上長出一朵朵蕈菇,更釣出不少網友分享家中盆栽也「長菇」的照片。不過,公園處提醒這類「巨大綠褶菇」有毒,食用後會造成嘔吐、腹瀉、血便、腹痛等腸胃炎症狀。而有民眾凌晨欲前往朝聖菇菇時便發現,警察已將菇類拔除。
日期:2025-08-05
編按:本書作者堀野智子,今年剛過完102歲生日,她還是全世界最高齡POLA化妝品銷售員,做業務已61年,2023年,她獲金氏世界紀錄認證為「全世界最高齡的女性美容顧問」,並2025年4月再度刷新紀錄。堀野智子健康狀況良好,102歲的她,沒生過大病、健康數據正常,也能自己煮飯、洗澡。她把自己長壽歸功於5個超實用的生活習慣,關鍵在於保持工作熱情、持續與人互動,以及規律生活。活到百歲雖很開心,但多數親友都離世,獨處時間變多,她總告訴自己:凡事不往壞處想,每天都要替自己製造一個小確幸。不論做什麼,健康最重要。
日期:2025-08-04
台灣女星王晴日前用微波爐加熱雞蛋,竟在眼前爆炸,導致眼角膜破洞、臉部燙傷,緊急送醫。事件曝光後掀起網路熱議,許多網友驚呼這是基本常識,也有人分享「安全微波法」。但其實,微波爐能加熱的東西真的有限,錯誤使用不只會爆炸,還可能引發火災或受傷。微波爐有哪些NG用法?微波食物真的會致癌嗎?正確用法一次看懂。
日期:2025-07-28
退休教師「葉霸」葉春蓮,是在這場大罷免浪潮中最堅定不移的領頭羊之一。她在726罷免投票前夕決定接受《今周刊》專訪,再度向全台灣民眾表達她對花蓮甚至台灣的擔憂與期待。葉春蓮強調「這次大罷免關係到台灣命運」,她呼籲所有花蓮人乃至全台各地民眾,都一定要回到戶籍所在地,投下「同意罷免」的一票,直言這關鍵性的投票,可以決定台灣的未來。
日期:2025-07-25
<編按>每日經濟新聞社是韓國最具影響力的財經媒體,《今周刊》獨家取得其周刊《每經ECONOMY》授權,為讀者提供更多元、國際化的新聞視野。
日期:2025-07-16
「欸!清流君,你不是說 0050 很猛嗎?那如果我退休後每年多花一點、爽一點,可不可以?提個 10%,會不會怎樣?」
日期:2025-07-15
編按:本書作者鄭熙元,是老年醫學臨床醫師,也是醫學科學博士,他提出30歲~49歲的族群,成為加速度老化的一代。健康危機都是長期累積,從學生時期開始就長期缺乏睡眠、吃高熱量加工食品、壓力過大,以及長時間使用數位設備等等,身體早就在悄悄老化。加上現代人的生活習慣正在縮短健康壽命,他們可能比父母輩提前10~15年出現慢性病、代謝異常、荷爾蒙失調等問題,年輕一代對「過早老化」必須有正確的認識。他提出一套融合延緩衰老、功能性飲食、結構化運動和心理健康的4M管理方案,分別是行動能力(Mobility)把運動融入日常生活;心理健康(Mentation)、醫療與保健(Medical issues)以及做最重要的事(What Matters)避免身體衰弱,也要預防社交衰弱。透過延緩衰老法,跳脫加速衰老的惡性循環,重啟健康人生。
日期:2025-07-14
今周刊編按:台師大爆出女足教練要求學生配合實驗計畫抽血長達數年,若不配合就威脅扣留畢業學分,引發社會譁然。教育部表示,經該校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調查,涉案教師的確有霸凌之行為,且違反人體研究法,情節重大,應對案內計畫主持人、共同主持人及台師大處以行政裁罰,追究相關責任。教育部說明全文:一、本案學生於參與研究過程中,疑因教練要求配合研究並施加壓力,涉有校園霸凌情節。學校於113年11月29日完成校安通報,並依據校園霸凌防制準則啟動調查程序,提供學生申訴、霸凌調查、性平諮詢與心理輔導等協助資源。調查期間因案情複雜延長一個月,最終經校園霸凌防制委員會審議認定,涉案教師對學生確有霸凌行為,建議學校予以解聘2年處分,後續已由學校教評會接續辦理中,校方做成決議後應報教育部備查,教育部並將依《教師法》第26條第4項規定持續關注並監督其審議情形,若有未依規定審議或處理不當之虞,將依法要求退回重審,並視情節追究學校相關人員責任。二、有關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師執行國科會研究計畫,經該校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調查確有違反《人體研究法》,經本部114年5月19日召開大專校院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會議決議,台師大及其審查會未就審查通過之研究計畫善盡監督及查核,確認違反本法第16條、第17條等規定,爰依本法第23條至第25條規定,認定屬情節重大,分別針對案內計畫主持人、共同主持人及台師大處以行政裁罰,另命台師大於114年7月1日起停止受理新案審查,並於3個月內限期改善書面報告函報本部,本部會視其改善情形決定得否恢復受理新案。
日期:2025-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