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主動式ETF絕對是近2年台股最熱門投資話題之一!從早期的00981A、00991A,到近來的00403A,部分產品今年漲幅甚至逼近9成,讓不少投資人開始思考:現在還能追嗎?或者是否該把0050等被動式ETF全部換成主動式ETF賺更多?專家提醒,主動式ETF雖然具備追逐強勢題材、主動換股的優勢,但多數產品發行時間仍短,尚未經歷完整多空循環,投資前除了看績效,更要掌握幾項重點,才能安全地參與超額報酬,又不會有相對剝奪感。
日期:2026-07-02
一代儒商尹衍樑辭世,為感念他畢生貢獻,本刊將二○一三年出版、由本人授權的口述自傳重新上市,並邀請本書撰文者張殿文作序,重溫尹衍樑興學興人的大愛精神。
日期:2026-07-01
每年年初在瑞士達沃斯召開的世界經濟論壇(WEF),上千位全球專家共同評估,發布在2026年版「全球風險報告」,將地緣經濟對抗列為全球首要單一風險,較前一年躍升八位,超越國際武裝衝突、極端氣候事件及社會極化,在所有33項受評風險中升幅為最大。半年後回首來看,確伴隨其他因素,地緣經濟風險儼然已為國際企業難以迴避的議題。
日期:2026-06-30
2026年5月29日,對於成立5年半的漢康-KY創來說,標誌著一個非常重要的里程碑。因為,隨著漢康-KY創(7827)正式加入臺灣證券交易所創新板之際,更同時吸引到國際醫療健康專業投資機構的入股。
日期:2026-06-29
不在高科技產業工作,沒有高本薪,40歲才開始存退休金,會不會太晚?《今周刊》存股助理電子報總編輯謝富旭,以自身在有薪水天花板的媒體業、中年才開始打理退休金經歷強調:「我都可以,你一定也可以!」
日期:2026-06-26
生成式AI浪潮正以海嘯之姿重塑全球產業生態,金融業因高度嚴謹性,正站在轉型十字路口。《今周刊》「台灣大未來論壇」邀請資拓宏宇,以「AI時代的軟體開發---40年銀行系統實務開發」為題,深度剖析如何把AI推測的「機率性」與銀行系統最核心的「確定性」完美對接,提出在銀行級穩定前提下實現AI創新的宏觀藍圖,為金融產業在AI時代的共生與重塑,提供關鍵指引。
日期:2026-06-25
編按:今年台股不斷創新高,帶動槓桿ETF交易熱度升溫,其中俗稱「0050正2」的元大台灣50正2(00631L)成為市場討論度最高的正2 ETF。00631L的規模與受益人數寫下歷史新高,加碼的銀彈全都卡位湧進來了。正2是什麼?所謂正2 ETF,是指追蹤指數「單日兩倍報酬」的槓桿型ETF,例如台灣50指數上漲1%,00631L理論上約上漲2%,但下跌時跌幅也會同步放大,因此波動風險較高。目前市場上有哪些正2 ETF呢?元大台灣50正2(00631L)是追蹤台灣50指數,為規模最大、流動性最佳的正2標的,還有富邦臺灣加權正2(00675L)、國泰臺灣加權正2(00663L)、群益臺灣加權正2(00685L)則是追蹤臺灣加權指數的槓桿型ETF。正2 ETF是否適合長期投資,一直存在爭議。面對暴漲暴跌的極端行情,正2 ETF究竟是你的印鈔機,還是提早畢業的催命符?理財達人股魚深度拆解「正2」的真實面貌,不藏私公開大震盪行情下的「50/50 保命加碼術」,教你精準掌握黃金加碼區!
日期:2026-06-23
「搖滾教父」黃大煒於6/3在夏威夷驟逝,享壽61歲,各界不捨尚未平息,似乎藏有未見的遺產風暴。黃大煒的兩個姊姊Consulina及Joann,透過「漢英得力法律事務所」陳鎮宏律師發出辭世聲明,聲明中稱兩位姊姊為黃大煒「全體繼承人」,將全權處理後事,音樂資產也以該律師事務所為唯一合法授權窗口。此舉引發與黃大煒相伴超過31年的女友兼經紀人Vicky(趙瑞芳)強烈反彈,痛斥該律師聲明「不合法」,將對陳鎮宏律師提告。黃大煒與Vicky相差3歲,在Vicky 28歲時兩人就認識相戀,Vicky在2003年確診胃癌,但黃大煒從沒介意還曾向她求婚。Vicky表示,週六和黃大煒媽媽和弟弟通電話,不敢相信他就這樣走了,根據壹蘋新聞網報導,黃大煒外婆過世時,Vicky便以「外孫媳」名義印在訃聞上,兩人關係早如同夫妻,Vicky說黃大煒曾多次求婚,最後她也答應了,只是還沒約好時間去登記就天人永隔!Vicky坦承黃大煒搬回夏威夷時2人確實有吵架,但沒有分手,但「他因為姊姊的關係,和我吵架後有陣子斷聯。」Vicky說,會請黃珊珊律師對陳鎮宏提告,包括之前在5月26發布的黃大煒離台返回夏威夷律師聲明函,以及週日的律師聲明函都是違法,自己會盡快補上自己這方的聲明。台灣法律中「未婚同居伴侶」在另一半過世時,所面臨的現實困境也被反應,即便Vicky與黃大煒感情深厚、長年以伴侶相稱,並共同經歷生活與事業起伏,但在現行《民法》規範下,若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存活的一方在法律上便缺乏「配偶」身分,自然沒有任何法定繼承權。依據台灣《民法》第 1138 條的規定,繼承權有嚴格的順位限制。在死者無配偶、無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與父母的情況下,兄弟姊妹即為合法的法定繼承人,這也是為何黃大煒的胞姊能夠在法律上主張自己是「全體繼承人」。對於未婚伴侶而言,若逝者生前沒有透過「預立遺囑」將財產遺贈給對方,伴侶往往在悲痛之餘,還得面臨被家屬「依法」切割、甚至無權參與後事的窘境。不過,儘管如此,未婚伴侶在法律上仍有最後的防線。若生前未立遺囑,但存活的一方長期依賴逝者提供經濟支持,依《民法》第 1149 條規定,可向死者家屬主張「遺產酌給請求權」,爭取部分遺產以維持生活。然而,實務上這需要嚴格舉證,像是扶養事實與經濟困難,對於身兼經紀人、具備工作能力的Vicky來說,這條法律途徑的門檻相對較高,未來若要翻盤,黃大煒生前是否曾留下任何形式的遺囑、信託或授權契約,將成為後續訴訟的關鍵。專業法律人士呼籲,現代社會伴侶關係多元,若選擇不走入婚姻,務必提早進行生前財產規劃,透過合法預立遺囑、保險受益人設定或生前贈與等方式,才能真正保障摯愛之人的權益,避免在生命盡頭留下遺憾與無解的紛爭。
日期:2026-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