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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柏林兒被辱「靠爸吃一輩子」,事實是負債6千萬!他離世7年後陳文茜親揭當年誰幫忙了齊家
政治社會

齊柏林兒被辱「靠爸吃一輩子」,事實是負債6千萬!他離世7年後陳文茜親揭當年誰幫忙了齊家

已故導演齊柏林的兒子齊廷洹遭辱「靠老爸的餘蔭就能吃一輩子」事件,引起熱議,陳文茜昨天透過臉書隔空聲援,透露齊柏林留下的負債高達6000萬元。包括她和她的親人及多名企業家捐款,尤其鴻海創辦人郭台銘拿出3000萬元相助,以及她和藝術家林懷民協助辦展籌資金,交給阿布電影公司,之後轉型為「看見.齊柏林基金會」成立。齊柏林的兒女留言致謝。

日期:2024-10-17

恰到好處的幾何之美
美食旅遊

恰到好處的幾何之美

我幾乎每年都會去韓國首爾一兩次,那裡總是有讓人驚喜的事物,用力地讓這個城市持續在世界主流保有一席之地,但也試圖保有韓國獨有的文化特色,吸引愈來愈多崇尚新潮且充滿探索精神的各國人士前往,韓國的旅館發展因而更能勇於突破。

日期:2024-10-09

全球股票基金近半年績效王…不是科技題材!    公用事業乘風飛  最強操盤團隊揭關鍵
債券基金

全球股票基金近半年績效王…不是科技題材! 公用事業乘風飛 最強操盤團隊揭關鍵

AI題材掀起的科技股漲勢暫歇,七月以來,公用事業類股表現大幅領先。這個過去被認為穩健的產業類股,在綠能轉型、AI趨勢之下,開始出現成長股的特性。

日期:2024-10-09

京華城案滾雪球!李文宗、朱亞虎羈押禁見,北院曝2人收押理由:1個坦承行賄,1個有串證之虞
政治社會

京華城案滾雪球!李文宗、朱亞虎羈押禁見,北院曝2人收押理由:1個坦承行賄,1個有串證之虞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昨深夜裁定柯文哲「大帳房」李文宗、北市府兵役局前局長朱亞虎羈押禁見。台北地方法院認定,李、朱人涉貪汙行收賄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串證之虞,認罪的朱有潛逃國外生活能力等,裁准羈押禁見。

日期:2024-09-29

陸企被「離奇轉走」60億兩個月後才發現 4萬股東股票變壁紙!惡劣真相曝光後「強制下市」
房地產

陸企被「離奇轉走」60億兩個月後才發現 4萬股東股票變壁紙!惡劣真相曝光後「強制下市」

大陸上市公司威創股份自今(2024)年7/26起,連續20個交易日收盤價低於1元,遭深交所勒令終止股票上市,預計10月初正式退場,4萬名投資人瞬間血本無歸,手中股票淪壁紙。更離譜的是,早在去(2023)年9月,公司負責人陸克平父子已將13.3億人民幣(約60.45億元台幣)的公司資金偷偷轉出,掏空行徑相當惡劣。

日期:2024-09-26

2024前進大南方論壇》高科技助攻!「兆元市長」陳其邁揭高雄「演唱會經濟」熱潮秘密
政治社會

2024前進大南方論壇》高科技助攻!「兆元市長」陳其邁揭高雄「演唱會經濟」熱潮秘密

《今周刊》週二(9/3)在高雄萬豪酒店舉辦「2024前進大南方論壇」,邀南部四縣市首長出席「大南方領袖論壇」,高雄市長陳其邁、嘉義縣長翁章梁、台南市副市長趙卿惠、屏東縣副縣長黃國榮與會。身為南台灣領頭羊,陳其邁分享高雄市如何用科技助攻「演唱會經濟」,讓高雄在這幾年來脫胎換骨,並喊話企業持續投資高雄。

日期:2024-09-03

北檢「端股」史上第6度出動、對決柯文哲、沈慶京「前任檢察官」律師團…國家人才仙拚仙,她嘆很弔詭
政治社會

北檢「端股」史上第6度出動、對決柯文哲、沈慶京「前任檢察官」律師團…國家人才仙拚仙,她嘆很弔詭

今周刊編按:台北地檢署偕同廉政署追查京華城容積率弊案,涉案的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收押禁見,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以及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也被檢方聲請羈押禁見,引起關注。由於可能與柯文哲有相關的5大案,除了京華城容積率案外,還包括政治獻金案、北士科地上權案、魚果市場以及南港轉運站BOT,因此北檢特別開設神祕的「端股」,過去15年僅5次設立,此次為第6度,將由多名檢察官共同辦案,由主任檢察官江貞諭領導團隊展開偵查,並與專辦檢肅黑金專股檢察官林俊言聯手。過去5次案件為:2009年高鐵弊案、遠雄案、三中案、私菸案、2020年立委集體收賄案,此次為第六度開設。這次京華城案,沈慶京聘請的律師其中一名為前特偵組與高檢署檢察官越方如,另一人則是前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胡原龍,至於柯文哲所聘請的律師,則是前特偵組檢察官鄭深元。「北檢天下第一組」端股主任檢察官江貞諭與林俊言聯手,對上王牌律師團、不少位都出身前任檢察官,未來檢辯攻防的對決之戰將十分激烈。

日期:2024-09-01

林郁婷人美心更美:不會告國際拳總、網路惡言「我已用奧運金牌證明自己」!親揭返台最想做這事
2024 巴黎奧運

林郁婷人美心更美:不會告國際拳總、網路惡言「我已用奧運金牌證明自己」!親揭返台最想做這事

「台灣拳后」林郁婷在巴黎奧運奪下拳擊女子57公斤級金牌後,擔任閉幕典禮中華隊掌旗官後,週二(8/13)將與拳擊隊、田徑隊、桌球隊一同返抵國門。對於是否要開告之前她被攻擊的性別問題,周一(8/12)她透過中華代表團發布聲明表示,「針對國際拳總及網路上的不友善言論,我已經用奧運金牌證明,已經不需要再透過法律訴訟對這些人證明什麼」。她說,現在最想做的事情就是好好休息,享受一下勝利的果實,「也請大家繼續支持台灣的拳擊運動」。

日期:2024-08-12

「我打倒怪物了,總算可以鬆一口氣」被逼重考醫學院9年,31歲高材生崩潰弒母分屍:我和她只能活1個
教育

「我打倒怪物了,總算可以鬆一口氣」被逼重考醫學院9年,31歲高材生崩潰弒母分屍:我和她只能活1個

「我打倒怪物了,總算可以鬆一口氣……」2018年3月,滋賀縣守山市野洲川的河畔邊,找到一具沒有四肢和頭部的屍體。屍體嚴重腐敗,分不清是人類還是動物。經過警方搜查,發現那是當地一位58歲的婦女。婦女和丈夫分居20多年,有個31歲的女兒,母女倆一起生活。過去就讀升學名校的女兒,受到母親高壓脅迫,重考九年醫學系仍落榜,在看不到盡頭的重考生涯,身心受創,最後崩潰弒母。對女兒來說,母親是不可能掙脫的束縛,是囚禁她整個人生的牢籠。後來警方以棄屍罪嫌逮捕女兒,並展開一連串審訊,最終突破女兒心防,坦承弒母。在審訊過程中,母女之間的種種遭遇與回憶一一展露人前……「她拿水泥磚砸爛我的手機,我覺得她砸爛的不是手機,而是我的心。我沒辦法再忍下去了……」「我和母親的心結,是多年來的積怨造成的。母親對我有強烈的不信任感和恨意,這些負面情緒沒人化解得開,即便到現在也是一樣……」「這一切非要等我們其中一方死亡,才會真正結束。」最終女兒被判15年有期徒刑,法官判決時說,贖罪後,請走出自己的人生……這在我們來說如此理所當然的事,對她而言,卻要花四十年的力氣才能走到。曾擔任司法記者的筆者,到獄中採訪女兒,透過30封書信交流,共同撰寫這部驚心動魄,最後卻讓人得到安慰與療癒的紀實作品。

日期:2024-07-21

鄭文燦律師提抗告高院駁回「不准再抗告」!從1200萬交保到至少被關2個月,他發這則LINE成關鍵
政治社會

鄭文燦律師提抗告高院駁回「不准再抗告」!從1200萬交保到至少被關2個月,他發這則LINE成關鍵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被控在桃園市長任內,涉及林口工五擴大用地弊案收賄,他先在7/6被桃檢聲押,法院裁定以500萬元交保,後法院重開羈押庭,改裁定1200萬元交保。後檢方抗告成功,台灣高等法院二度發回更裁,並由桃園地方法院在周四(7/11)下午第三度開羈押庭後,裁定收押禁見。鄭文燦委任律師周四晚間9時許遞狀再次提出抗告,桃園地院回應已於當晚9時40分派車將交卷證送給高院。律師提出的抗告書,主要針對簡訊部分予以反擊,不過案經高等法院火速分案審理後,周五晚間駁回律師抗告,不得再抗告,鄭文燦確定羈押至少2個月。鄭文燦抗告否認知道手提袋內有500萬現金,高院合議庭認為,500萬元的重量體積非小,鄭文燦官邸內有人遺落此物豈有不顧慮官邸維安或好奇打開查看的道理。而鄭文燦抗告指稱證人廖○松的訴求與桃園市政府就土地變更計畫的態度相同,無行賄之必要,高院認為不可採。鄭文燦抗告另指檢察官沒說明勾串的對象與待證事實,高院指檢察官已於聲請書中記載指出,此部分抗告之詞無可採信。高院說明3個駁回抗告原因如下。一、抗告人即被告鄭文燦雖否認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 5 條第 1 項第 3 款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 惟有卷內相關證據可佐,足認被告涉犯上開罪嫌重大。二、被告所涉貪污治罪條例第 5 條第 1 項第 3 款之 不 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係法定本刑 5 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審酌重 罪本即伴隨有高度逃亡 、串證之可能。且被告尚有於檢察官訊問前傳送與本案答辯相關訊息予秘書之舉 顯有事實足認被告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衡以被告之政商關係,以及本案土地變更計畫一事涉及桃園市政府多個局處事務,經手承辦公務員甚多,則相關公務員或因與被告過往職務親誼、權力甚至為免自己涉入刑責,即不無附和被告說詞之動機,而此勾串之虞顯難以透過具保、責付、限制住居等拘束人身自由較輕之手段加以防止。 原審考量國家刑罰權之行使及被告人身自由限制等一切情況後,認有羈押之必要 ,核無不合 。三、被告抗告否認知悉廖O松攜往其官邸而留在該處之手提袋內有 500 萬元現金且辯稱若真是行賄,依本件土地變更計畫之利益,怎可能只有 500萬元之賄賂 云云 。然 500 萬元現金之重量、體積非小,被告或家人對於官邸內有人遺落此物豈有不基於 官邸維安或 好奇打開查看 之理 ?且由被告所述發現該手提袋後之舉止,竟係 遲 至 6 、7 個月後 始 親自歸還廖 O 廷以轉交廖 O 松,而非即時指示部屬交還或交政風室處理,其反應更啟人疑竇 。另依廖 O 松就此數額決定過程之證述,非無可能僅係土地變更計畫完成之「前金」。而檢察官係認被告涉犯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是被告於此過程中以其市長職位在職務上為如何之裁示,正為檢察官後續偵查內容之一,被告抗告指稱廖OO松之訴求與桃園市政府就本件土地變更計畫之態度相同,無行賄之必要等詞,亦無可求與桃園市政府就本件土地變更計畫之態度相同,無行賄之必要等詞,亦無可採。至抗告另指檢察官未釋明勾串之對象與待證事實一節,實已為檢察官於聲請書中記載指出 ,其此部分抗告之詞,無可採信。綜上,本件抗告無理由,應予駁回,且不得再抗告。

日期:2024-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