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豪門爭產官司纏訟13年終於落幕。最高法院最新判決指出,丈夫過世後,遺產並非由配偶與子女直接平均分配,而是應先計算「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由婚後財產較少的一方先取得差額的一半,再就剩餘遺產進行繼承。
日期:2026-07-20
在群策法律事務所的會議室裡,許英傑律師拿起一個保存近二十年的水管接頭零件,那是一位企業主朋友送他的紀念品。這位企業主經營公司四十多年,最後順利將公司賣給美國買家。讓外資願意接手的關鍵,不只是產品品質,關鍵是公司帳務與制度長年清楚透明。
日期:2026-07-06
今周刊編按:立法院周四(3/19)進行《國民年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審查,通過政院版本第15條修正條文,刪除「國保欠費罰配偶」的規定,未來若另一半不繳費,配偶可以不用再被罰3000至1萬5000元的罰鍰。此外,現行《國民年金法》第55條規定,被保險人可在金融機構設立「專戶」,專門存入年金給付,且專戶內資金不得被抵銷、扣押、作為擔保或強制執行。不過,這項保障目前僅適用於「年金給付」,並未涵蓋生育給付、喪葬給付等一次性款項。對此,勞保局指出,部分民眾若有債務問題,帳戶遭扣押後,往往需與法院協商才能領回相關給付。為強化保障,立法院審查時通過修正,刪除條文中的「年金」限制,未來包括一次性給付在內,皆可存入專戶並免於被扣押,進一步保障被保險人的基本權益。
日期:2026-03-19
配偶握有大量虛擬資產,離婚時可能面臨「一毛都分不到」的窘境嗎?英國2025年通過《數位資產財產法》,確認數位資產得作為個人財產,反觀我國虛擬資產法制仍處於研議階段,且現行法有關財產權的概念尚未包括虛擬資產。立法院法制局呼籲,我國應借鏡英國,立法確立虛擬資產的財產權地位,以落實分配正義並彌補法律漏洞。
日期:2026-01-19
因為范姜和粿粿的新聞,「婚後買的房子」又成了熱門話題,然後我發現還是有很多人陷在「婚後買的房子是夫妻共有,離婚後可以分一半」的錯誤漩渦裡無法自拔。雖然已經說過很多次,但今天還是要再強調一次,除非夫妻有特別約定採共同財產制,否則夫妻的婚後財產就是夫妻各自所有,各自管理收益處分,不會成為共同財產。
日期:2025-11-03
自從民國105年房地合一稅上路後,父母親將不動產移轉給小孩,為了避免取得成本偏低,未來出售時可能繳納高額的房地合一稅,所以,父母親會改以買賣方式辦理移轉,讓取得成本高於公告現值,減輕將來兒女出售不動產時的房地合一稅。但是,有些個案反其道而行,只為了證明該不動產是「無償取得」,或許這也是父母親對於小孩子們的另外一種苦心。
日期:2025-07-11
北投知名牛肉料理店「金春發」,因鴻海創辦人郭台銘常去用餐而聲名大噪,近日卻爆發母子爭產糾紛!承德店「老」老闆陳蔡姓闆娘指控兒子不返還逾5271萬元的營業收入,一狀告上法院,兒子陳男不做任何抗辯,法院宣判營業收入全數返還。但媳婦卻出庭表示,自己與丈夫正在談離婚,質疑婆婆跟丈夫共謀打官司,以規避離婚財產分配,不分產給她。(原文刊載於2025/4/20,更新時間為2025/4/23)
日期:2025-04-23
大S過世的消息,讓我感到非常突然與震驚。因為大S 還很年輕,而且她跟所愛的人具俊曄結婚,正過著自己想要的幸福婚姻生活,突然的「意外」,卻讓她的孩子失去了保護他們的媽媽,具俊曄也失去了愛妻。
日期:2025-02-04
男尊女卑的時代,夫妻一起打拼的財產,許多都登記先生名下,隨著時間的流逝,這群人已經來到花甲之年,有的身上有慢性病,有的已經不良於行,但是他們都有一個特點,資產都是先生多太太少。
日期:2024-10-18
遺產稅節稅有很多方式,其中夫妻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可讓遺產總額大幅減少,可少繳很多遺產稅,是最常見,也最好用的遺產稅節稅妙招。專業地政士表示,這招用在現金、股票等遺產確實很好用,但用在不動產可能踩雷。
日期:2024-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