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及政治獻金案遭起訴,檢方在週三(1/1)第二度抗告成功,台北地院於周四(1/2)晚間18時召開第三次羈押庭,經訊問3小時15分鐘,最終於晚間11點裁定,4人全部羈押禁見,送回土城看守所,確定無法在家吃年夜飯。
日期:2025-01-03
被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因涉嫌在立委時詐領46萬30元助理費,今年7月26日一審認定高虹安不法所得為11萬6514元,被判刑7年4月、褫奪公權4年,高虹安和檢方不服一審判決,雙雙提起上訴。高院周四(1/2)表示,因該案有牴觸憲法疑慮,並危及民選公職人員身分穩定的民主憲政精神,將案件裁定停審,並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合議庭認為,唯有從本質面、制度面尋求正本清源之道,方能讓所有民意代表知所遵循、行止合度,並徹底解決此類問題,因此廣泛蒐集資料,深入研究,耗費時間精力,撰寫2萬言書狀,聲請釋憲並裁定停止本案審理。不過,高院要聲請釋憲,後面問題還很多,第一個就是「憲法法庭能運作嗎?」主要是7名大法官被提名人全遭封殺,依照新修正的憲法訴訟法,目前的8名大法官無法作出憲法法庭判決、暫時處分,僅能審查是否受理案件。對此,高虹安表示,尊重高院合議庭決議,也高度肯定合議庭從憲法的高度,以及人權保障的角度聲請宣告違憲,高虹安再度重申,沒有貪汙不法,「希望能夠盡快還我清白」。
日期:2025-01-02
在科技日新月異的現代,運用全景式投影、穿戴式設備,甚至將整個場域打造成異世界的「沉浸式體驗」已蔚為風潮,它不僅僅只是一種娛樂活動,更提供了一個跳脫現實的機會,讓人變換成不同角色在空間中暢遊。
日期:2024-12-31
宜蘭縣長林姿妙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四案,檢方依偽造文書、貪污、財產來源不明、圖利及特殊洗錢等罪起訴。全案經近2年調查,周二(12/31)一審宣判,法院依貪汙圖利、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判處林姿妙12年6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亦即提前終止原4年縣長任期職務。因此,林姿妙不但是首位宜蘭縣女縣長,也成為首位遭停職之宜蘭縣長。後續停職期間,縣長職務預計由副縣長林茂盛代理,若判決定讞,則將由中央派人代理。在宣判前,林姿妙上午照例出席宜蘭縣政府縣務會議,對於媒體堵訪問及案情,她表示「姿妙光明磊落,相信法律是公正的」。中國國民黨在判決後表示,遺憾司法未能還給林姿妙公道,更擔憂林遭停職後,既有縣府政策無法順利推動,影響宜蘭發展。國民黨強調,本案判決尚未確定,且當事人對於一審判決,認事及用法皆有違誤。國民黨強調將全力支持林姿妙上訴以捍衛清白,望法院明察,以維法制。
日期:2024-12-31
高舉公開透明、清廉旗幟的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入兩大弊案,遭檢方起訴求處重刑。走過10年,這個政壇新星,成了自己最痛恨的貪汙嫌疑犯,他究竟走錯了哪一步?
日期:2024-12-31
台北市前市長、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涉京華城容積率與政治獻金等案,被北檢依收賄、圖利、侵占與背信四罪起訴。周一(12/30)柯文哲二度交保,保釋金創政界新高來到7千萬,也需要戴電子腳鐐;限制住居、出海與住房。不過下午北檢再提抗告,認為仍勾串、滅證之虞,有繼續羈押必要。在上周四北檢偵結起訴柯文哲28年半刑責後,有人質疑北檢起訴證據力薄弱,甚至主張「押人取供」4個月卻只找到Excel試算表中的「1500」字樣,查無金流等直接證據。究竟該數字「1500」是代表時間或金額,律師陳業鑫認為這不能只看單一數字,需要端視該文件的上下文其中記載資訊,是否真有當事人給錢、收錢,若有,就很難說唯獨這一筆數字「1500」是單純亂記一通。陳業鑫也解釋,依他個人觀點來看,該Excel檔就是帳本,就如同手寫的帳本一樣,該文件屬於間接證據,但它仍是證據,不代表不能以此定罪,若非說一定要有確實金流才算,豈非未來只要給現金、沒被抓到就不構成收賄罪。
日期:2024-12-30
今周刊編按: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及政治獻金等兩大弊遭起訴,被求刑合計28年6月,北院原裁定3000萬元交保,經高等法院發回,北院深夜裁定柯文哲以7000萬交保,須限制住居、出境出海8個月,還要戴電子腳鐐。對此,「館長」陳之漢在直播中,全程緊盯北院直播,得知柯文哲裁定7000萬交保,他氣到哭了,也痛斥台灣司法不公,甚至表示願意借1000萬幫忙柯文哲,館長最後說30日早上會請會計去銀行領錢,「希望阿北可以中午就能出來」。而面對柯文哲高達7000萬交保金,民眾黨自12/29就開始籌錢,立院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周一(12/30)早上受訪時透露,還在努力當中。他表示「今天目標很明確,下午5點以前籌出增加的保釋金,讓主席出來。」
日期:2024-12-30
台北地院審理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等5人移審庭,合議庭裁定柯文哲以3000萬元交保、李文宗除偵查中200萬元之外,加保800萬元、彭振聲以500萬元交保、沈慶京以4000萬元交保、應曉薇1500萬元交保,均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台北地檢署在當晚9時30分對柯文哲、應曉薇、沈慶京、李文宗4人交保裁定提出抗告。但法界人士指出,目前全案最重要的是「實質證據力」部分,全案中最重要的金流部分,以及收賄詳細細節均仍未明朗,證據未達一刀斃命程度,因此要再說服法官羈押難度很高。
日期:2024-12-28
今周刊編按: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週四(12/26)遭檢方起訴28年半,下午移送北院審理,裁定是否繼續羈押柯文哲以及應曉薇、沈慶京、彭振聲、李文宗5人。自晚間7點半歷經近5小時審理後,北院週五(12/27)凌晨3點15分裁定柯文哲30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同時嚴禁接觸、干擾證人,其餘4人也全數交保,台北地檢署表示,收到裁定理由後,將依法提出抗告。其中,保釋金最低的彭振聲率先步出北院,家人深夜已先備足500萬、上午8點半委由律師用行李箱拖至法院點算,「大帳房」李文宗早前已交200萬元,稍早繳納剩餘800萬保釋金後也與妻子離開。至於柯文哲,也在裁定交保9小時候,籌足3000萬保證金開始辦保。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得知可以交保後,向現場數百名支持者表示,3000萬金額很高,需要時間想辦法籌錢,「柯文哲不是鄭文燦,會想辦法籌錢帶主席回去」,柯文哲等人深夜暫留候審室休息,待上午家人帶錢交保、台銀員工點鈔,而小草們也陸續平和離開現場。在庭上辯護律師團主張檢方拼湊金流,指柯文哲收受沈慶京面交1500萬元現金,但證據在哪?檢方則是指出,林洲民證稱柯文哲全程參與京華城案,明知不能適用都更獎勵仍執意推動,「各位可以不相信檢察官,但應該相信證據!」雙方攻防後,最後為何法院5人均裁定交保?據了解逃亡在外的許芷瑜(橘子),是檢方沒有成功接押的關鍵。合議庭認為本案經檢察官偵查完備而提起公訴,且重要證人於偵查中均已具結證述,法院並無接續檢察官實質舉證責任而依職權調查證據之義務。審酌柯文哲等人涉案情節、國家司法權有效行使、公共利益之維護及被告人身自由及防禦權受限制之程度,並衡量比例原則,柯文哲等人非不得以具保及其他必要處分方式替代而免予羈押,而無繼續羈押之必要。合議庭指出,檢方主張同案被告許芷瑜逃亡在外有勾串之虞,但並未指其涉案情節,因此裁定5人交保。
日期:2024-12-27
立法院院會週二(12/24)進行司法院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案記名投票表決,投票結果,7名大法官被提名人全都未通過立法院同意,值得注意的是,被提名人台大國家發展研究所教授兼所長劉靜怡遭到民進黨團封殺,卻獲得民眾黨團支持。最後投票結果,7名被提名人全軍覆沒。由於上週通過的《憲法訴訟法》在藍白主導修法之下,明訂至少需要10名大法官出席評議會議才能開會,因此在目前僅有8名大法官的狀況下,僅通過1人,憲法法庭仍然無法達成開會人數。民進黨質疑,藍白就是要癱瘓憲法法庭,讓他們可以進行各種違法憲法的修法。民進黨立委吳沛憶、黃捷、社民黨台北市議員苗博雅等太陽花世代民代和小黨、公民團體,週二上午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憂心若藍白聯盟拒絕通過大法官提名,將直接導致憲法法庭無法運作,或是極少數大法官透過迴避、不出席就能綁架整個憲法法庭的狀況。
日期:2024-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