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丟在垃圾桶的發票可以撿嗎?近期有民眾分享自身經歷,稱自己隨手撿了一張發票竟被提告侵占,為了這張發票還要跑警察局作筆錄。文章曝光後,引發熱議。亂撿發票真的犯法嗎?律師表示,主要是看原持有人是不小心遺失,還是自願丟掉。若原持有人是掉小心遺失,恐觸犯《刑法》第337條「侵占遺失物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侵占遺失物、漂流物或其他非本人持有物者,最高可處一萬五千元罰金。若原持有人是自願丟掉,那麼發票就成為無主物,顯然不符合「遺失物」定義,亦不符合侵占遺失物罪的構成要件。至於丟進垃圾桶的發票,情況則較為複雜。一般來說將物品丟垃圾桶代表所有人有意拋棄所有權,但因發票具有潛在價值,甚至可能涉及個資,因此,如果原持有人只是將發票丟棄,卻沒有明確表示放棄可能的中獎權利,或發票上仍留有可識別個人身分的資訊,就不一定會被直接認定為「無主物」。
日期:2026-08-29
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與趙建銘離婚,接連爆料對方對婚姻不忠、遭受對方冷暴力,還自曝將診所店面贈與對方,離婚後還要幫繳房貸等,令不少民眾抱屈,有民眾主動發起「鍘美藝術節」活動,揚言要在趙建銘所開設的診所附近,請來劇團演出負心漢「鍘美案」的故事。據《鏡報》報導指出,發起人蘇先生還一度被台南文化局關切是否為詐騙,不過本人再次澄清「真的不是」且已支付百萬訂金;還有熱心民眾自主發起辦桌流水席、送烤雞等活動。目前,據主辦方最新公告,鍘美藝術節將在9/18~9/22連五日舉辦,暖身場將率先於9月4日登場,並邀5劇團接力演出!
日期:2026-08-24
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開轟前夫趙建銘,不只在其台南診所Google評論留下1星負評,還談及當年將價值6000萬元店面以「配偶贈與」方式移轉給趙建銘;話鋒一轉,提醒民眾要注意夫妻贈與後的房地產,離婚後是不能列入財產分配的,直言:「請大家別跟我犯一樣的錯誤,會錯到想殺死自己」。許多民眾直呼陳幸妤好慘,把店面贈與趙建銘,結果離婚時卻不能分產,還得扛約6千萬房貸;而「夫妻贈與房產,離婚時不能列入剩餘財產分配」相關法律問題,瞬間也成為民眾討論話題。對此,房市專家何世昌表示陳幸妤「犯了全台灣人容易犯的兩大錯誤」;也有專家指出,1種情況下趙建銘的新歡同樣能分到房子。
日期:2026-08-15
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在Google評論趙建銘診所,以「前妻」之名留言,意外揭露已與丈夫離婚。陳幸妤住在台南豪宅「耘非凡」。2012年以總價5212萬、2846萬,購入該社區兩戶高樓層。據謄本資料,這兩戶原本是陳幸妤和3名小孩共同持有,於去年轉給陳幸妤,當時兩人恐已有離婚規畫,將產權單一化,以利協商分配。而陳幸妤在週五(8/14)再次補充評論指出,「店面贈與給趙建銘,貸款是留在我名下喔,我沒有A錢,我可是沒有 6000 萬能贈與。順便告訴大家,夫妻贈與後的房地產,離婚後是不能列入財產分配的,請大家別跟我犯一樣的錯誤,會錯到想殺死自己」。「離婚不只談感情,也要談財產。」康克爾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吳奕綸表示,一般協議離婚通常都會將婚後財產如何分配也寫進離婚協議內,這對夫妻在台南的兩戶房子去年轉由陳幸妤單獨持有,推測比較像是雙方事前就已經就先做好剩餘財產分配的協議。與汪小菲和大S的情況比較不同,是因為陳幸妤的3名小孩均已成年,沒有藉由法定代理人身分處理小孩不動產爭議的疑慮。
日期:2026-08-14
<編按>《今周刊》為您精選《紐約時報》最具價值的全球時事,人文、財經、科技、進步的新聞報導,給您最快速、最前瞻的國際視野。
日期:2026-08-05
行政院長卓榮泰周四(7/30)院會上,拍板通過有「大老婆條款」之稱的《遺產及贈與稅法》(遺贈稅)修正草案。修法草案明定,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贈與特定親屬(包含其配偶、各順序繼承人及其配偶)的財產(擬制遺產),受贈人須按比例成為納稅義務人,且負擔上限以其受贈財產價值為限,避免單一繼承人獨自承受全部稅務負擔。此外修正也刪除原本遺贈稅應納稅額在30萬元以上,才能申請分期繳納的限制規定,未來不論稅額多寡,只要現金繳納有困難,均可申請分期繳納。
日期:2026-07-30
編按:在台股震盪加劇、投資人忙著追高殺低之際,資深分析師孫慶龍卻靠著「少看盤、抱好股」的長線策略,將52萬元本金一路滾出超過7000萬元資產,其中台燿(6274)更抱出1458%驚人報酬(7/28盤中價格為1220元)。從61元開始買進台燿,一路漲到百元以上,他為何沒有急著停利,反而隨著公司獲利成長持續加碼?他究竟看見了什麼?
日期:2026-07-28
「傳承不是把財產平均分掉,而是設計資產如何安全地到達真正想照顧的人手上。」謝霆鋒爸爸過世留下4億遺產,親生兒子居然只拿5%?專家:這不是偏心,而是傳承智慧!香港影帝「四哥」謝賢離世,享壽89歲。據媒體報導,他留下約1億港幣、折合台幣約4億元的遺產。其中:90%留給兩個孫子Lucas與Quintus;10%由親生子女謝霆鋒與謝婷婷分配,謝霆鋒僅約拿到5%(約合新台幣2千萬)。消息一出,網友紛紛疑惑:「親生兒子為什麼只拿5%?」、「前媳婦張柏芝為什麼可以代管資產?」但如果媒體報導的安排屬實,從財富傳承的角度來看,這未必是偏心,反而是一個值得高資產家庭思考的問題。
日期:2026-07-21
今周刊編按:親姊弟為遺產告上法庭。新竹一對許姓姊妹控告,母親生前借給鄭姓男子1000萬元,這筆債權在母親過世後歸父親所有。2姊妹認為弟弟無權獨吞,提告各討333萬3333元。不料官司一打才發現,父親生前竟已將債權贈與許姓弟弟。法官認定,鄭男與許家姊弟沒有利害關係,證詞與秘書說法相符。表示許母、許父在世時,這筆債權均交由許姓弟弟處理。許父取得1000萬元債權後,又明確指定鄭男向兒子還款,應是將債權贈與兒子。因此認定1000萬元已合法清償,2名姊姊請求各返還333萬3333元無理由,判2人敗訴。
日期:2026-07-21
在遺囑協會的律師諮詢服務中,我常被問到一個常見卻容易搞混的問題:「律師,我爸走的時候留下一屁股債,我已經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現在阿嬤(祖母)過世留下一筆遺產,我還能代替我爸去繼承阿嬤的財產嗎?還是之前拋棄就代表連阿嬤的份也一起拋棄了?」
日期:2026-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