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經濟部長、科技業大咖郭智輝宣布投入周日(8/2)棒協理事長改選。他在7/27公開聲明宣布,若有機會擔任理事長,任內將推動「四年、三件事」理念。郭智輝向《今周刊》表示,他期盼在4年任內做的三件事,能建立制度化的棒協,不是百米短跑衝刺,而是九局賽制,「一棒一棒地向前推進」,將分階段依序落實。至於外界對其「前閣員」身分參選有雜音,郭智輝澄清,他並非當過閣員後才開始接觸棒球。他10多年前就成立企業球隊,且更早在青少年時代,就參加棒球校隊,「不誇張地說,棒球是我的運動DNA」。
日期:2026-07-31
今周刊編按:泰山企業(1218)2022年公告出售全家便利商店(5903)股權消息前,時任董事長詹景超與大股東龍邦集團董事劉偉龍為爭奪經營權,涉嫌利用內線消息大舉買賣持股。台北地檢署周四(7/30)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處搜索約談11人到案,詹景超、劉偉龍晚間移送北檢複訊。
日期:2026-07-30
台灣邁入超高齡社會,65歲老年人口占比超過2成,伴隨而來的難題是「老宅困老」的窘境,老舊無電梯的公寓,成為監禁行走不良長輩的牢籠。北市府近年為了推廣老宅更新,大幅補助「增設電梯」,希望解開牢籠。但增設電梯除了建設費用、設計、空間等硬體阻礙,住戶之間整合不易,尤其1樓住戶、違建戶經常反對到底,更是讓電梯增建困難重重。在台北市內湖就有一處公寓,早在2023年就取得增設的雜項執照,卻因為違建戶反對,拖了4年還未開始工程。
日期:2026-07-30
遠洋漁業過去拚價量;如今,國際市場比的是永續治理、人權管理與供應鏈透明度。從歐美大型通路要求 MSC(海洋管理委員會)認證、FIP(漁業改進計畫),到消費者拒絕「血汗海鮮」、選擇海洋友善產品,全球水產品市場正快速重塑遊戲規則。對於出口導向的台灣遠洋漁業來說,永續是能否留在國際供應鏈的入場券。甫獲第六屆臺灣循環經濟獎「ESG 社會貢獻獎-年度典範獎」的豐群水產,是轉型浪潮的先行者。
日期:2026-07-30
行政院長卓榮泰周四(7/30)院會上,拍板通過有「大老婆條款」之稱的《遺產及贈與稅法》(遺贈稅)修正草案。修法草案明定,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贈與特定親屬(包含其配偶、各順序繼承人及其配偶)的財產(擬制遺產),受贈人須按比例成為納稅義務人,且負擔上限以其受贈財產價值為限,避免單一繼承人獨自承受全部稅務負擔。此外修正也刪除原本遺贈稅應納稅額在30萬元以上,才能申請分期繳納的限制規定,未來不論稅額多寡,只要現金繳納有困難,均可申請分期繳納。
日期:2026-07-30
二十八年後重掌國揚董事長,侯西峰從負債五百億元、破產復權一路走來。隨著重返上市公司第一線,未解債權爭議也再度浮上枱面,市場正以更高標準檢視其誠信與公司治理。
日期:2026-07-29
「2026均衡臺灣週」南臺灣深具影響力的「億載會」也設立專館,展出企業ESG成果與應用,並舉辦「億載會企業ESG實踐分享會」,吸引不少企業及新創團體前來取經。
日期:2026-07-29
台灣勵志協會(TIA)公布115年7月「台灣情勢調查」結果。本次調查於7月15日至19日進行,以住宅電話與手機各600份、合計1,200份有效樣本,訪問全國20歲以上民眾。TIA執行長賴榮偉與淡江大學外交與國際關係學系助理教授洪耀南共同出席記者會,針對調查結果進行分析。調查顯示,民眾對台灣整體經濟的正面評價升至56%,創下六波追蹤調查以來的新高,但政府施政滿意度微幅下滑、立法院滿意度持續走低,呈現「經濟回溫、政治信任轉弱」的乖離現象。
日期:2026-07-28
YouTuber蔡阿嘎妻子「二伯」自創品牌hahababy於近期捲入抄襲爭議,夫妻二人沉寂多日,hahababy於7/28發布最新聲明,表示這段時間已重新檢視每一個設計與流程,對於這次事件讓大家產生疑慮與不安,誠摯向大家致歉。聲明中強調,「過去在快速開發的過程中,未能完整保留設計與製作紀錄,讓外界難以完整了解每件作品的發想與製作歷程。」不過,就有網友認為這段說明與先前品牌總監及二伯在直播上的說明有出入,質疑根本就是「打臉自己」,Hahababy於6月底捲入抄襲爭議,有網友翻出hahababy多款服飾及用品,與日本品牌SOU・SOU進行比對,發現有多達10款以上的商品涉抄襲,且「致敬」的品牌還有MARKEY'S、niko and、graniph、FIZZ等,不僅風格、圖樣相似,定價還比日牌要高,在社群上掀起討論。隨著風波越演越烈,二伯於直播中細談自己創業以來的心路歷程,更數度哽咽,但卻並未提及相關抄襲爭議,遭網友質疑模糊焦點。有熱心網友直接寄信告知SOU・SOU,品牌方回信表示,早在4年前便開始關注,基於對hahababy的設計理念予以尊重。若確認商品設計有「完全一致」的情形,將會與相關部門進行商議,並採取謹慎的應對措施。hahababy是致敬還是抄襲?如何判斷品牌方在設計上是否有越界?巴毛律師指出,是否侵害著作權法有3個判斷關鍵;律師劉韋廷指出,若品牌方涉及《著作權法》第91條第2項,法律上可處以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
日期:2026-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