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留分是什麼?爭議許久的「兄弟姊妹特留分」,法務部6/2預告《民法繼承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修法,擬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規定,強化遺囑自由。根據民法現行規定,旁系血親有遺產繼承權,但台灣單身者比例增加、加上手足之情可能因長年疏離、價值觀差異甚至利益衝突而變得淡薄,希望改革「特留分」制度的社會聲浪與日俱增。
日期:2026-06-05
法務部日前公布《民法繼承編》修正草案,其中最受矚目的,就是刪除兄弟姊妹的特留分。我整理出五個繼承實務上一定要注意的關鍵:
日期:2026-06-05
法務部日前正式預告「民法繼承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象徵我國繼承法制邁入重大轉型期。以下是本次修法的四大修正重點,本文在此提出深度解析。
日期:2026-06-03
許多人努力一輩子累積資產,除保障退休生活,也希望將財富穩健傳承下一代。然而,傳承往往牽涉到複雜的遺產稅、贈與稅與財產分配問題,若生前未妥善規劃,繼承糾紛不僅傷了荷包,更傷了家人間的感情 。尤其現代人投資商品多元,從股票、債券到保險箱裡的各項資產,課稅方式各不相同 。信達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胡碩勻會計師指出,財富傳承應擺脫傳統「情理法」的口頭承諾,善用歐美「先訂後理」的合約思維,透過信託、保險等工具提前佈局,才能達到合法節稅並落實財富傳承願望 。
日期:2026-05-25
不少長輩會透過遺囑,把房地產指定留給特定子女,但即使遺囑有效,也不代表其他繼承人完全拿不到遺產。桃園近日就有一起判決,一名父親生前立下公證遺囑,指定土地由小女兒單獨繼承,不料其他手足提告主張特留分,法院最後判小女兒須返還上百萬元。
日期:2026-05-24
大部分人對「遺產規劃」的想法,多數會先聯想到「稅務規劃」,但我認為如何「分配遺產」恐怕才是第一要務。(原文刊載於2023/5/9,更新時間為2026/4/29)
日期:2026-04-29
演藝圈知名製作人裴先生(編按:裴祥泉)於2015年離世。於身後留有上億元的遺產。而依照法律,這位資深製作人的繼承人原則上是他的「兄弟姊妹」,但因為種種原因,這名資深影視製作人不希望由他的兄弟姊妹繼承到他的遺產,因此他便找了公司中的員工3人擔任「遺囑見證人」,並撰寫了「代筆遺囑」。希望遺產分配方式改為:「楊胖(編按:楊智明)30%,阿寬(編按:邱瓈寬)30%,○○公司(編按:漢星公司)員工20%,剩下的20%,就給那些需要照顧的人,還有平日善款也不要漏。」並補充「我孤家寡人,沒家庭,也沒什麼好留戀的,家裡人一毛錢都不給」,強調要剝奪三個兄弟姊妹的繼承權。
日期:2026-03-19
編按:你以為「平均分配」就是公平的終點嗎?很多父母一生勞碌,好不容易攢下幾間房產,想著「三個孩子一人一間」最是公平,卻沒想到因為遺囑中少寫了幾個關鍵字,反而成了親兄弟對簿公堂十年的導火線。吳挺絹律師分享這個令人心酸卻真實的案例。遺囑的意義不只是「分配金錢」,更是「預防紛爭」。很多人以為遺囑寫完就萬事太平,但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真正到了地政機關辦理登記時,才發現「細節裡的魔鬼」可能導致案件被要求「補正」,甚至被判斷遺囑無效。這篇文章從實務經驗出發,帶你避開最常見的三大遺囑陷阱,並整理去律師事務所諮詢遺囑前,該準備哪些關鍵文件?
日期:2026-03-16
「妳要不要臉啊?!都嫁出去這麼久了,還回來拿媽媽的珠寶去典當!現在還有臉回來分房產?」「你就是個只顧著自己唸書的啃老族!你為爸媽做了什麼?他們住院時都是誰在照顧?誰不要臉?有種再說一次!」農曆新年剛過,在家事法庭走道上,一對面貌相似的中年男女突然爆出謾罵聲,引起大家側目,法警為了避免雙方口角衝突升高為拳腳相向,快步上前隔離雙方。
日期:2026-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