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大姐怯生生舉手,她說她和先生都曾是中研院的職員,現在都已經退休,但她先生現在重病,所以大部份的錢都要照顧先生,手頭現金很緊,而我在課堂上講到有剩餘錢要拿來投資股票,因為股票是很好的退休投資工具,可是她的困擾是現在已經65歲,手邊沒有現金怎麼辦?」
日期:2021-12-27
YouTube頻道《我是溫蒂》分享5種個人理財、存錢小撇步!雖然不見得適用在每個人身上,但大家可以斟酌參考看看,以下為方法內容:
日期:2021-12-24
市場通膨號角已響起,投資人該如何應變?大眾擔心錢變薄,想方設法找投資工具之時,年關將近,是審視未來一年投資布局的好時機,究竟什麼樣的資產配置能夠降低物價上漲的影響還能幫助資產成長?
日期:2021-12-24
立法院14日三讀通過《就業保險法》第19條之1修正條文,將「無工作收入父母」納入加給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的受扶養眷屬範圍,提升失業勞工給付權益。
日期:2021-12-24
退休後想要好好享受人生,就得提早做好完善的退休理財規劃。2021年臺灣再添1375名專業退休理財規劃顧問生力軍,民眾若想要為未來退休富足的生活做好準備,交給這群專家準沒錯!
日期:2021-12-24
2021/12/24 17:06更新:針對懲戒法院認定,石木欽數次與翁茂鍾會面或球敘,以及在擔任最高法院法官期間,未迴避翁茂鍾相關案件等行為,無積極事證可認違失部分,監察委員王美玉、高涌誠指出,社會所期待的法官,乃以高於一般公務員之品格操守自我要求,以具體行動避免公務及私人生活中違法不當或外觀疑似違法不當的行為。監察院聲明稿強調,「本件判決是臺灣司法風紀重要的里程碑,判決負有確立司法人員交友分際之使命,以維護司法尊嚴,贏得人民對司法的信賴,將詳細檢視判決理由,作為是否上訴之參據。」-------------------2021/12/24 15:40更新:關於懲戒法院判決結果,石木欽發出聲明指出,「本人任最高法院法官期間,無不當行為;且其餘餐敘、球聚及監察院指控本人未迴避之部分,均無證據證明本人有違反任何規定,所以就此『不付懲戒』。據此,監察院對本人的指控及主張本案件沒有時效適用,且明顯不實。」至於石木欽以兒子名義買賣股票,遭法院認定違失行為,石木欽反駁指出,「顯然將本人兒子於2015年、2016年在集中市場賣出聯亞股票之個人行為,當作本人之行為,本人對此深表遺憾,將依法提起上訴。」
日期:2021-12-24
我有一個女性朋友,在某精品服飾專櫃擔任櫃姊多年,有天閒聊時告訴我,只要客人一進來就翻找價格標籤,通常都是窮人或買不起的人─簡單講,就是不會買的人,所以通常她就不會浪費時間在那位客人身上。我立即反駁她的偏見與現實,卻也在那一瞬間,內心再一次被擊中⋯⋯
日期:2021-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