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審理前台北市長柯文哲等人涉京華城容積案,週二(6/3)再度傳喚污點證人、時任北市府都發局總工程司邵琇珮繼續作證,被問到之前的證詞曾提及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給時任都發局長黃景茂壓力,邵琇珮3日解釋,她是基於經驗上判斷,應女一直關注京華城,理論上會如此,但確實沒有確切證據。另外,邵琇珮之前曾說應曉薇就京華城一案跟柯文哲告狀,邵女3日則解釋,用告狀會過於簡化,應曉薇是希望「儘速核准京華城案」,柯文哲在便當會裁示「儘速積極協助辦理」,會認為應女是在「反映陳情」,而都發局服從市長對便當會「儘速積極協助辦理」指示,自然是最速件處理。
日期:2025-06-03
編按:年僅17歲的台灣桌球新星葉伊恬,原本受邀參加七月的WTT美國大滿貫賽,卻被桌協取消參賽資格,此起事件,再次彰顯台灣體育單項協會,長年把持選手參與國際賽的機會與權益。國際奧會憲章中明確規定,各國政府對本國的奧運委員會不得干涉,保持其獨立運作。所以選手欲對外報名參賽時,各單項協會就是亞運、奧運、國際賽事及非亞奧運競賽唯一對外窗口,協會更握有選拔國手的權力。然而,台灣運動協會主事者,通常是在單項領域長久從事的人員,圈內總由一群人主導掌握。運動部成立在即,如何治理、如何監理單項協會,讓選手不再淪為協會小圈圈決策的犧牲品,並鼓勵全民參與運動,是運動部不能不直視的重要議題。《今周刊》長期呼籲體改,在2017年時,國手一個個跳了出來,社會和政府終於開始面對體育「單項協會」長年問題。然而8年過去,體育署如今將升格運動部,但亂象依然如同海平面下的冰山。這次桌協取消小將葉伊恬參賽資格,再次凸顯體育改革是當務之急。以下是《今周刊》2025年3月報導「單項協會亂象」,帶您一探究竟。
日期:2025-06-02
台北地方法院繼續審理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率案,合議庭週四(5/29)傳喚時任都委會執秘、去年認罪的邵琇珮作證,邵琇珮說,「市長的決定,基本上公務員都會服從。」檢察官又問「同仁若不配合,會不會被不利對待?」邵琇珮則說「這跟案情無關吧。」拒絕回答。談到為何認罪,邵琇珮認為是自己「思慮不周」,面對爭議案件應用通案處理,個案一定會涉及公平性或社會期待,回過頭來看就是思慮不周。
日期:2025-05-29
一名陸配在北市某國小外拍攝影片,疑似有拍攝到校園內小朋友,北市議員許淑華告發該名陸配妨害秘密和違反兒少權法,警方約談當事人到案,依妨害秘密罪函送北檢,兒少權法則函送北市府社會局裁處。社會局表示,將追蹤司法結果後評估,若有違反相關法令,最高可裁處60萬。
日期:2025-05-27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率等案,合議庭週二(5/27)傳喚時任都委會執秘的劉秀玲等人作證,劉秀玲曾拒絕放寬容積,她今天作證時說,應曉薇之前曾經找她到辦公室罵一頓,「妳寫這些意見,那人家玩了那麼久,不是要重來嗎!」讓她壓力很大。劉秀玲也說,京華城僅用1張簡報,提出方案四的計畫,不是都更案卻引用都更計畫法24條等規定,自創容積獎勵項目,適法性有疑慮。而京華城也爆出案外案,檢調日前偵查京華城時,發現京華城購物中心2019年在標售時,由威京集團旗下中石化的子公司鼎越開發得標,有「左手換右手」的嫌疑,恐涉違反《證交法》。對此,中石化發布重訊表示,中石化與鼎越公司全力配合檢調要求並提供協助;中石化與鼎越開發營運2家公司營運及財務狀況一切正常。被交保的中石化現任董座陳瑞隆曾任經濟部長。
日期:2025-05-27
我們決定解除對杏昌(1788)追蹤,因為該公司在治理出現重大缺失。雖然,此次杏昌涉案員工大多被判緩刑或離職,不過,如果公司治理涉及「帳務不實」就會讓總編非常害怕。我承認我對杏昌該起司法案件一知半解,我也不想裝懂,但是牽涉到「帳務不實」這種事,我的一貫態度就是不去碰它,不要跟它有任何關係!
日期:2025-05-05
川普關稅戰步步進逼,中國也毫不退讓。中國外交部29日一早發布一則中英雙語影片,強調向霸權低頭就如同飲鴆止渴,只能陷入更加深重的危機。歷史已經證明,妥協退讓難求網開一面,卑躬屈膝終致步步緊逼。影片稱,「中國不跪!因為我們深知,以鬥爭求合作則合作存,以妥協求合作則合作亡。為中國,為世界,吾輩當奮發圖強!」
日期:2025-04-29
(今周刊1479)一棟棟豪宅在台灣拔地而起;工廠飛快地晝夜運作。 在繁榮表象背後,卻隱藏著不堪的事實, 勞動者在不安全的職業環境裡,受傷、失能,甚至失去性命。 於是⋯⋯,這些巨大的建築物,也宛如是無言勞工的墓碑。
日期:2025-04-23
南韓當地時間15日上午8時15分,一架原定從濟州國際機場飛往金浦機場的首爾航空班機,正在滑行道上準備起飛時,一名女乘客強行打開機艙右側前方的緊急逃生門,導致逃生滑梯彈出,令客機中斷起飛,機上當時載有202名乘客。
日期:2025-04-15
今周刊編按:台灣法律史上歷經再審、非常上訴、再審等救濟程序最複雜的諸慶恩案,於諸慶恩離世後22年,終獲無罪判決確定,並創下我國檢察官成功為死亡被告平冤的司法先例。《今周刊》曾於2021年2月的1259期,以封面故事完整解析監察院對「石木欽案」的230頁報告,揭開司法最黑暗一幕,其中就提到當時台灣高檢署就與富商翁茂鍾案有關的諸慶恩案,決定向台灣高等法院聲請再審,「目的只有一個,還諸慶恩及其家人一個清白」。根據最高檢察署27日新聞稿,本案於台灣高檢署檢察官首次聲請再審遭駁回確定後,最高檢察署林麗瑩檢察官、台灣高等檢察署張斗輝檢察長、黃冠運檢察官及花蓮地檢署陳佳秀檢察長等人仍未放棄,持續以專案團隊發揮「檢察一體」的精神接力救濟,貫徹公義。不僅如此,監委王美玉也在幕後為本案奔走,出力頗多。最高檢察署指出,綜觀全案歷經再審、非常上訴、再審等非常救濟程序前後逾四年,終於使諸慶恩於離世後22年獲得無罪判決確定,創下檢察官成功為已死亡被告平冤的司法先例。
日期:2025-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