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姐妹特留分規定正式三讀!立法院週二(7/28)三讀通過修正《民法》第1223條,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修法後,被繼承人若僅剩兄弟姊妹為法定繼承人時,就可依遺囑自由分配全部遺產,不再受兄弟姊妹主張特留分扣減之限制。提案的國民黨立委吳宗憲強調,這次修法不是剝奪兄弟姊妹的繼承權。如果生前沒有立遺囑,兄弟姊妹仍然依法繼承;如果有遺囑,就應該尊重往生者的安排,週二刪除的是法律強制保留給手足的「特留分」,不是兄弟姊妹的法定繼承人身分。不過要注意的是,本案將在總統公布6個月後實施,也就是至少半年內仍然適用舊法。此外,在部分提案中出現的「特別貢獻制」這次並未入法。
日期:2026-07-28
在台灣某上市公司擔任主管的阿偉(現年30歲),自幼便由社會福利機構扶養長大。在他的記憶與戶籍謄本中,父親欄一片空白,母親欄則記載著一位他從未謀面的「林○○女士」。原來,30年前林女士未婚生子產下阿偉後,即將他拋棄,未曾給予任何扶養與照顧。林女士當年離開後,隨即與新伴侶另組家庭,並生育了其他子女。經商有成的她,於日前不幸過世,留下了高達數億元的大筆遺產。阿偉在林女士過世後收到通知,得知了這筆遺產的存在。震驚之餘,他心有疑惑:這位從未撫養他、甚至將他狠心拋棄的「生母」,早已有了合法的老公和健全的家庭,自己這個被隱瞞、被遺忘的「婚外孩子」,真的還可以繼承她的遺產嗎?
日期:2026-07-08
特留分是什麼?爭議許久的「兄弟姊妹特留分」,法務部6/2預告《民法繼承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修法,擬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規定,強化遺囑自由。根據民法現行規定,旁系血親有遺產繼承權,但台灣單身者比例增加、加上手足之情可能因長年疏離、價值觀差異甚至利益衝突而變得淡薄,希望改革「特留分」制度的社會聲浪與日俱增。
日期:2026-06-05
法務部日前公布《民法繼承編》修正草案,其中最受矚目的,就是刪除兄弟姊妹的特留分。我整理出五個繼承實務上一定要注意的關鍵:
日期:2026-06-05
編按:媳婦只要跟公婆同住,就一定要負責扶養嗎?付出照顧,卻連遺產一毛都分不到,這是真的嗎?網路瘋傳的說法讓不少人焦慮,但法律其實沒那麼簡單。
日期:2026-04-26
公公過世20天後,丈夫也走了。最後那間房子只分給大伯和大姑,媳婦一毛都沒有。很多人第一個反應是:媳婦怎麼會沒有繼承權?
日期:2026-03-13
藝人曹西平12/29(一)深夜在家猝逝,享壽66歲。他的身後事理應由家人出面處理,不過曹西平過去曾透露,因父親後事問題和親兄弟早已鬧翻,更曾決絕表示「我的錢絕不讓姓曹的人碰」,早前傳出曹西平家屬不願意處理他的後事。最新進度是,曹西平的前「三嫂」龍千玉表示已聯繫上前夫,將授權Jeremy全權處理後事,「粉絲請不要擔心」,治喪聲明也寫道,曹西平三哥全力配合相關治喪流程,並將親自返台出席告別式,陪伴西平大哥走完人生最後一段旅程。目前曹西平遺體在相驗後又移回新北市立殯儀館冰存,因警方尚未收到家屬委託書無法發還,待警方收到委託書後再請示檢察官,檢察官同意便能發還遺體,交由親屬處理後事。稍早警方表示,若家屬不願出面,曹西平將以無名屍處理,和曹西平同住的乾兒子Jeremy緊急發出聲明,喊話曹西平的親友,希望有血緣關係的人來出面,授權他處理後事。由於遺體也是遺產「繼承」的一部分,若是不認遺體,還能夠繼承遺產?台灣遺囑協會理事長劉韋德律師指出,遺體理論上雖屬於「遺產繼承標的」,但家屬不願出面認領,法律也拿他沒輒,甚至也不需要辦理拋棄繼承。意思就是,家人不認遺體,卻依然保有「繼承遺產」的權利,兩者並無因果關係。
日期:2025-12-30
特留分是什麼?法務部明年要修法。民法現行規定,旁系血親有遺產繼承權,但台灣單身者比例增加、加上手足之情可能因長年疏離、價值觀差異甚至利益衝突而變得淡薄,希望改革「特留分」制度的社會聲浪與日俱增。法務部長鄭銘謙12/3指出,法務部已將特留分議題列為修法重點,參考專家學者的研究成果,並衡酌國內外立法例,預計2026年初正式啟動民法繼承編的修法程序。這也代表象徵「兄弟姊妹特留分」制度可能將走入歷史。台灣遺囑協會理事長、律師劉韋德認為,兄弟姊妹特留分的規定,被認為是一項過時且不合時宜的制度,不僅限制了個人的遺囑自由,更常因其懲罰無子女的本質,被質疑有違憲之虞。
日期:2025-12-30
資深藝人曹西平(四哥)驚傳在周一(12/29)深夜驟逝,享壽66歲,消息曝光震驚外界。據了解,曹西平日前才發地震文,並寫下「一切交給老天爺的安排」,未料短短才2天竟傳出噩耗,被發現倒臥家中,消防人員到場確認已明顯死亡。另外,曹西平過去就曾在節目中透露,與親兄弟長期失和,更撂下「我的錢絕不讓姓曹的人碰!」明言死後遺產絕對不給曹家人處理,隨著曹西平的人生大戲落幕,外界也關注其遺願是否能如願達成。
日期:2025-12-30
50歲港星佘詩曼靠戲劇起家,演藝圈闖蕩近30年,資產累積2億港幣(約合新台幣8億元),她近期透露已立遺囑,未婚無子女的她表示,如果自己發生意外,不希望辛苦賺來的錢被浪費,希望資產能依自己的意願分配「用在該用的人身上」。這也點出單身族遺產繼承的議題,依照台灣民法規定,單身族少了配偶及子女繼承,若父母、兄弟姊妹等法定繼承人都過世,遺產恐全歸國家。透過預立遺囑,就能按自己意願分配財產或捐給公益團體,並建議指定「遺囑保管人與執行人」,才能確保遺願真正落實。
日期:2025-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