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公司的資深業務副總林先生,在2022年5月上旬,被檢舉他在2021年12月間,有偽造單據浮報公款的不誠信行為,美國總公司要求組成調查小組調查,經過半年多的訪查,送交人事評議委員會在2022年10月28日確認屬實,人評會決議停職並送交總部進行懲處,總部在11月7日通知台灣子公司解僱林先生,台灣子公司也在11月9日發出電子郵件及存證信函給林先生,表示很遺憾因為維護本公司廉潔誠信管理制度必須解僱他,沒想到林先生委任律師回函否認一切指控,並表示公司解僱的意思表示已經超過勞基法第12條第2項30日除斥期間,因此不生解僱效力,是非法解僱他,必須讓他回復工作,我們公司該怎麼辦?」一位外商物流業的BAT公司人資長Kat問我上述問題。
日期:2022-12-07
社群媒體推特(Twitter)在全球首富、特斯拉創辦人馬斯克(Elon Musk)以440億美元併購入主後,馬上進行大裁員,據傳原先擁有7,500名員工的推特至今已裁掉50%。
日期:2022-11-30
「我們公司總部有一套精密的員工績效評估制度,但聽說你們台灣勞基法在解僱員工時,必須符合『解僱最後手段性』原則,請問這二者應該如何調適?」一位外商人資長問我這個問題。
日期:2022-11-16
「公司最近想對一位工作績效長期不佳,態度又差,不想配合改善的員工,啟動PIP計劃(Performance Improvement Plan),但因為過去公司從未真正啟動PIP,大部分都是協議資遣走人,但這次員工態度異常強硬,我們也耳聞許多公司因為執行PIP的過程有瑕疵,導致後續訴訟結果發生不利於公司的狀況,請問技術上要如何執行PIP?」
日期:2022-09-22
「你覺得我的能力可以帶領多少士兵?」「最多應該是十萬。」「那你的能力可以領導多少士兵?」「多多益善!」「這就好笑了,你能帶的兵馬超過我,怎麼會來當我的屬下?」「因為你雖然不擅長帶領士兵,但你更擅長帶領將軍,這就是我來當您屬下的原因。」這段對話出自資治通鑑,對話人是漢高祖劉邦與大將軍韓信。某個戰場上立下大功的士兵,上級為了獎賞他,讓他升級為將軍,沒想到這位新科將軍適應不良,不懂得如何帶兵,不懂授權,凡事都自己來,整個軍隊士氣低落。好的士兵不一定是好的將軍。
日期:2022-07-21
「老闆最近找了家外商麥拿倫管理顧問公司,進行『必好專案』的生產銷售流程診斷,建議我們要把各部門改造BU制,並且引入據說很厲害的SOP全面資訊管理系統,把整個生產-銷售流程完全改造,提高公司競爭力,因此也要汰除多餘的人力...」
日期:2022-06-30
「程小姐說她被主管職場霸凌,但公司調查結果並無此事,為避免與同事再有衝突,幫她調到附近距離約二百公尺的百貨專櫃,她又說無法配合排班,加上她情緒管控不佳,工作期間常常在櫃位哭泣,也讓鄰近專櫃人員不滿,造成百貨公司管理困擾。程小姐長期不配合公司行政程序及政策,難道不能資遣請她離開嗎?」
日期:2022-06-21
「主管只是告訴我要注意一下年終績效不怎麼理想,加上半年前有一次製作DM時,將電腦規格及價格打錯,導致通路必須全部回收,造成公司不少損失及困擾,上面已經在盯人了,要我改善,但具體是哪些績效表現不佳講得很籠統,沒多久我就收到資遣通知!這樣資遣我合法嗎?」高小姐回憶離職前跟主管相處的種種不愉快,氣憤地表示這些指控都是欲加之罪。
日期:2022-05-17
「在企業擔任HR(人力資源管理)的上班族,也可以在奧運會拿到金牌嗎?」這樣一個夢幻般的問題,還真的有人用行動回答了!
日期:2021-08-20
「如果公司對我進行PIP(績效改善計畫),之後可能要資遣我,我覺得不想經歷這樣的過程,可不可以乾脆雙方談一談,直接資遣我比較痛快?」答案是:可以的。
日期:2021-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