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開轟前夫趙建銘,不只在其台南診所Google評論留下1星負評,還談及當年將價值6000萬元店面以「配偶贈與」方式移轉給趙建銘;話鋒一轉,提醒民眾要注意夫妻贈與後的房地產,離婚後是不能列入財產分配的,直言:「請大家別跟我犯一樣的錯誤,會錯到想殺死自己」。許多民眾直呼陳幸妤好慘,把店面贈與趙建銘,結果離婚時卻不能分產,還得扛約6千萬房貸;而「夫妻贈與房產,離婚時不能列入剩餘財產分配」相關法律問題,瞬間也成為民眾討論話題。對此,房市專家何世昌表示陳幸妤「犯了全台灣人容易犯的兩大錯誤」;也有專家指出,1種情況下趙建銘的新歡同樣能分到房子。
日期:2026-08-15
在資產傳承的法律實務中,我常聽到長輩說:「反正財產遲早要給孩子,早點過戶還能省點事。」然而,身為專精長照與資產傳承法律的律師,我必須提醒:一旦產權移轉,你失去的不僅是金錢,更可能是對「人生最後階段的決定權」。
日期:2026-04-17
根據住商機構匯整內政部數據,2024年全台前三季贈與移轉達4萬棟,創歷史同期新高;全台前三季繼承約5.7萬棟,也為1991年有統計以來,同期歷史次高,僅次於2023年前三季數據。
日期:2025-05-27
為了確保家人無負擔,避免巨額遺產稅,就要學習如何規劃遺產,聰明節稅。了解遺產稅級距與免稅策略,讓辛苦成果實現最大價值,趕快看下去!
日期:2024-09-02
爭產事件時有所聞,不論是豪門還是平民老百姓,談「錢」就是考驗人性的時刻。國稅局就分享1個案例,1名父親在2023年間將名下台北市房地公告現值計1500萬元贈與兒子,完納贈與稅125.6萬。然而兒子在拿到受贈房地後,一改先前孝順恭敬有禮態度,經常頂撞父親,還出惡言侮辱,父親身心受創,後悔贈與房地,欲申請撤回贈與稅申報及退還已繳納稅款,這時該怎麼辦呢?資誠家族及企業永續辦公室協同主持律師鄭策允指出,如果第1代送房產給第2代,除非第2代對贈與人有「故意侵害之行為」,如不肖子對父母家暴,且傷害罪成立,法定可以撤銷;否則一般贈與若無正當事由,恐怕很難拿回來。
日期:2024-07-19
台灣房價居高不下,許多父母選擇將自己名下的房地產過戶給小孩,想幫助孩子減輕買房壓力。一心替小孩著想,卻忽略了其中的稅務成本。如何轉移資產,精打細算尋找最省稅的方法,成了不少家長的課題。
日期:2024-04-18
有時候我們會為了節稅而做了錯誤的規畫,誤入補稅罰鍰的窘境,但不用擔心,《民法》及稅法常有反悔機制。《民法》第408 條第1 項規定:「贈與物之權利未移轉前,贈與人得撤銷其贈與。其一部分已移轉者,得就其未移轉之部分撤銷之。」
日期:2023-12-06
一對70、80歲,在台北市擁有一、二、三樓透天厝的侯姓老夫婦。儘管坐擁高價不動產,但很遺憾的是,兩夫妻之前沒有存到多少退休金。所以,兩老現在每月,就是依賴老人年金,以及手中不多的現金老本,過著縮衣節食的生活。
日期:2023-10-30
「有個追求我的科技新貴,之前送了我一間套房……但我們後來沒有在一起,他要求我把房子還給他。我想,送我的東西,不就是我的了嗎?怎麼可以這樣出爾反爾?」「請問他將這間房子送給您時,有說什麼嗎?」「他是有說那房子就當作我們結婚後愛的小窩……」「嗯……所以,他有提到這個房子是打算作為你們婚後的住所?」「可是我連交往都不想,怎麼可能嫁給他呀?」「還有幾個男生也在追我,他們也都會買東西給我,像是名牌包包、名牌手錶這一類的。然後,他們都覺得送我禮物,我就得和他們交往。見我沒有答應,其中幾個小氣鬼就要我把東西還給他們。我可以不還吧?」
日期:2023-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