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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韋德 律師

劉韋德律師,台大法律系畢業,遺產繼承資深專業律師,長期推廣民眾遺囑觀念,777遺囑產生器發明人,現任台灣遺囑協會理事長,預立幸福遺囑公益講座講師,著有「人生最重要的使用說明書-預立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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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輩重病在床「蓋手印」立遺囑可以嗎?中風父留房給女兒竟判無效…5種遺囑形式:2情況只捺指印不算數

「爸爸現在連筆都拿不穩了,根本無法簽名,這樣遺囑還來得及做嗎?」這是許多家庭在長輩病榻前,最常向我們協會提出的問題。 法律上簽約時是可以「捺指印」的,只要經二人簽名證明,就可與簽名生同等效力,但遺囑是否可以用指印方式完成呢?很多人都常常弄不清楚。

失智症可以立遺囑嗎?82歲父把房子留女兒,2兒子怒告「早就失智」!律師揭真相:遺囑效力關鍵不是診斷書

最近我常常被問到:「劉律師,我已經被○○醫院確診失智症了,這樣還能立遺囑嗎?」 不少子女也會替父母來問這個問題,許多人都擔心罹患失智症以後是否還能預立遺囑? 這個問題如果沒有釐清,可能很多人不敢為自己的人生寫下最後劇本,但若不寫遺囑,又可能演變成家族遺憾,甚至家族訴訟風暴。 失智症真的等於當然喪失遺囑能力嗎?

拋棄繼承爸爸債務=不能分阿嬤遺產?代位繼承是什麼?律師揭常見兩大誤區...一次搞懂孫子繼承權

在遺囑協會的律師諮詢服務中,我常被問到一個常見卻容易搞混的問題:「律師,我爸走的時候留下一屁股債,我已經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現在阿嬤(祖母)過世留下一筆遺產,我還能代替我爸去繼承阿嬤的財產嗎?還是之前拋棄就代表連阿嬤的份也一起拋棄了?」

從小生長在孤兒院...拋棄我30年的生母,竟留下數億元遺產,非婚生子女也能分嗎?繼承遺產資格一次看

在台灣某上市公司擔任主管的阿偉(現年30歲),自幼便由社會福利機構扶養長大。在他的記憶與戶籍謄本中,父親欄一片空白,母親欄則記載著一位他從未謀面的「林○○女士」。原來,30年前林女士未婚生子產下阿偉後,即將他拋棄,未曾給予任何扶養與照顧。 林女士當年離開後,隨即與新伴侶另組家庭,並生育了其他子女。經商有成的她,於日前不幸過世,留下了高達數億元的大筆遺產。 阿偉在林女士過世後收到通知,得知了這筆遺產的存在。震驚之餘,他心有疑惑:這位從未撫養他、甚至將他狠心拋棄的「生母」,早已有了合法的老公和健全的家庭,自己這個被隱瞞、被遺忘的「婚外孩子」,真的還可以繼承她的遺產嗎?

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邁向遺囑自由新紀元!民法繼承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解析

法務部日前正式預告「民法繼承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象徵我國繼承法制邁入重大轉型期。以下是本次修法的四大修正重點,本文在此提出深度解析。

3億遺產爭奪戰!懷疑弟弟不是爸爸親生,如何不讓他繼承遺產?光驗DNA沒用,一定要在「這期限」內提告

最近接到好友琴的電話,她提到她表哥的故事,很有法律上的教育意義。

現在的你,就是未來自己的貴人:談理財規劃中的「延遲享樂」與圓滿人生

身為遺囑協會理事長,我常在各類法律與講座場合宣導預立遺囑,見證許多人因愛而立下遺囑,我們的初衷是為了讓「愛」能傳承,而非讓「債」或「怨」留給後人。 然而,要在人生終點畫下圓滿句點,除遺囑之外,另個關鍵是在於您如何修習人生中最重要的一門必修課——「理財規劃」。 以下是我對這份人生必修學分的觀察與建議,希望能協助大眾建立正確的財務與傳承觀念:

房產繼承最大地雷不是稅!爸爸口頭留房給女兒,兒子翻臉卡死祖產變廢墟…有無「遺囑」差別一次看

在華人的觀念裡,「有土斯有財」是深植人心的傳統。辛勤一生留下的房產,本是長輩對下一代最深厚的庇佑;然而,筆者在實務界多年,看過太多家庭在面對遺產繼承時,房產不但沒有成為「傳家寶」,反而成了親手足對簿公堂、甚至斷絕往來的「傳家惱」。

曹西平遺產「兄弟姊妹特留分」爭議,引爆單身、頂客族集體焦慮:為何法律要強迫留錢給不往來的手足?

近日,資深藝人曹西平先生驟逝的消息震驚演藝圈,隨之而來的遺產繼承討論,再次揭開了台灣現行繼承制度中,一個長期被忽視卻與現代社會價值產生劇烈衝突的矛盾點——「特留分」。

爸爸拋棄繼承,孫子可以代位繼承爺爺遺產?多數人都搞錯「繼承陷阱」:拋棄繼承跟喪失繼承權有何不同

張先生過世後留下一筆遺產,他的長子張大明因為擔心父親生前有債務,決定拋棄繼承權。 這時大明的兒子(也就是張先生的孫子)小寶問:「既然爸爸拋棄了,那我可以代替爸爸繼承爺爺的遺產嗎?」 這是我們在受理民眾遺產諮詢時經常遇到的疑問。而答案可能出乎您的意料:不行,孫子女不能因為父母拋棄繼承而代位繼承。

台灣特有「手足特留分」變相懲罰沒生孩子的人!兄弟姊妹有小孩,遺產沒我的份,為何他們卻能繼承我遺產?

在現代法治社會中,法律應當與時俱進,以反映社會的變遷與價值觀。然而,台灣民法中關於兄弟姊妹特留分的規定,卻被許多人認為是一項過時且不合時宜的制度。 這項源於舊時代大家族觀念的法律,不僅限制了個人的遺囑自由,更常因其懲罰無子女的本質,被質疑有違憲之虞。

父逝後兄弟姊妹為遺產爭執,律師悔恨「如果我早點開口」...5個訣竅,子女跟長輩談遺囑不再尷尬

我們總以為來日方長。 總覺得還有很多時間陪伴父母、傾聽他們的故事;也總以為有一天會找到「剛剛好」的時機,與他們談談未來的安排,包括那個最難啟齒的話題——遺囑。 但人生從來沒有「剛剛好」的時候,更沒有用不完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