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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先生過世後留下一筆遺產,他的長子張大明因為擔心父親生前有債務,決定拋棄繼承權。 這時大明的兒子(也就是張先生的孫子)小寶問:「既然爸爸拋棄了,那我可以代替爸爸繼承爺爺的遺產嗎?」 這是我們在受理民眾遺產諮詢時經常遇到的疑問。而答案可能出乎您的意料:不行,孫子女不能因為父母拋棄繼承而代位繼承。
在現代法治社會中,法律應當與時俱進,以反映社會的變遷與價值觀。然而,台灣民法中關於兄弟姊妹特留分的規定,卻被許多人認為是一項過時且不合時宜的制度。 這項源於舊時代大家族觀念的法律,不僅限制了個人的遺囑自由,更常因其懲罰無子女的本質,被質疑有違憲之虞。
我們總以為來日方長。 總覺得還有很多時間陪伴父母、傾聽他們的故事;也總以為有一天會找到「剛剛好」的時機,與他們談談未來的安排,包括那個最難啟齒的話題——遺囑。 但人生從來沒有「剛剛好」的時候,更沒有用不完的明天。
寫好遺囑就萬無一失?定期檢視與修改才是關鍵!
隨著台灣社會邁入高齡化,失智症已成為許多家庭共同面對的課題。國內心臟外科權威林芳郁醫師罹患失智症的消息,引發各界關注,也再次凸顯這個議題的重要性。 當家中長輩或自己被診斷罹患失智症時,常見且容易引發爭議的法律問題也隨之浮現:「這時候立的遺囑還有法律效力嗎?」 許多人直覺認為,一旦罹患中度失智症,似乎就與訂立有效遺囑絕緣了。然而,法律上真是如此嗎?讓我們從近年法院的幾則判決,一窺司法實務上是如何看待這個問題的。
根據財政部國庫署今(2025)年5月19日的統計資料,今年截至4月底,全台共有14件無人承認繼承遺產的賸餘現金繳交國庫,總金額高達6,660萬元,與去年同期相比,雖然件數減少兩件,卻大幅增加了2,846萬元,單筆最高更達3,485萬元。這項數據不僅反應出社會人際關係的變遷,更提醒我們預立遺囑、妥善規劃財產的重要性。
台北,2025年5月——在繁華都市的一隅,陳女士(化名)正為著一個深藏心底的遺願與現行法律的僵硬規定而感到深深的無奈與憤怒。 她是一位辛勤工作、獨立自主的單身女性,沒有子女,但她心中對自己離世後財產的分配,卻有著清晰且充滿情感的規劃。然而,民法中關於「兄弟姊妹特留分」的規定,如同一道冰冷的牆,阻擋在她實現最終心願的道路上。
現代人重視財產規劃、傳承安排,但「遺囑」這兩個字,對許多人來說仍帶著些許避諱與陌生。其實,預立遺囑不只是為了分財產,更是保護自己意願不被誤解、保障家人權益的重要法律工具。
遺產規劃實務中,很常碰到民眾為了要規避特留分,而想提前將不動產贈與給配偶,尤其是頂客一族,更經常有這方面的需求,但這時相關的稅賦問題,就必須要弄清楚。
王女士是一間連鎖餐廳老闆,她兒子今年準備結婚,所以她想買一間新房送給兒子。 她看中一間市價1500萬的房子,她知道替子女買房,若超過免稅額範圍,需要繳納贈與稅,所以她請代書先算一下。 代書告訴王女士說,若贈與房子,贈與稅的計算並不是用實際交易價格,而是用房子的評定價格和土地公告現值來計算。 代書調出資料後,確認這間房子的評定價格和土地公告現值合計不到244萬元,還在免稅額範圍之內,王女士聽到後很滿意。 買賣雙方約定三天後簽約,王女士因要出國,所以請助理先匯1500萬到兒子的帳戶內,以利兒子順利簽約付款。 一個月後,房屋交易順利完成,兒子也開始裝潢準備新房,但隔年王女士竟接到國稅局通知,說她逃漏贈與稅,還要加計罰鍰。 王女士非常意外,房子價值不是在免稅額範圍內嗎?怎麼會逃漏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