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2026年陸續推動多項交通新制,包含高齡換照制度、滑手機罰則加嚴、汽機車考照改革等,自1月1日起,民眾欲於北北桃租借YouBike時,若未先行投保無法租借。《今周刊》本文整理2026年起陸續實施的13項交通新制,違者最高恐開罰上萬元!
日期:2026-01-03
憲法法庭因在野黨立委前年修正憲法訴訟法而停擺,上月19日憲法法庭排除拒絕評議的3名大法官,5名大法官判修正案違憲並失效。憲法法庭今就「辯護人對羈押處分提起準抗告」聲請裁判憲法審查,作出「115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宣告刑事訴訟法第416條第1項第1款應準用上訴權人規定,才符合憲法保障人身自由、保障訴訟權意旨。本件判決仍由大法官謝銘洋、呂太郎、蔡彩貞、陳忠五、尤伯祥評議,認為憲法法庭組成不合法的蔡宗珍、楊惠欽、朱富美仍「缺席」。
日期:2026-01-03
針對行政院長卓榮泰拒絕副署立法院《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立法院中國國民黨、台灣民眾黨團於12月18日聯手啟動「彈劾」總統賴清德之程序,並於周五(12/26)於院會表決通過該彈劾的提議,確認彈劾案公聽會、審查會、投票日等日程。針對彈劾案,賴清德在元旦談話時感嘆,罷免是追究政治責任,彈劾是追究法律責任。「我上任以來不貪不取、沒有任何違法,這時提出彈劾目的何在,在野黨明知人數未達2/3門檻,彈劾程序根本無法通過,為什麼要浪費立法院寶貴的時間,賴清德呼籲在野黨能清楚向社會大眾說明。彈劾是什麼?彈劾總統、副總統有哪些憲政程序?彈劾總統門檻有多高?又為何藍白要發動彈劾,與罷免、倒閣差異在哪?《今周刊》整理此文,以利讀者了解相關新聞的背景與規定。
日期:2026-01-02
2026年(115年)租金補貼新制上路!這項備受租屋族青睞的30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即將實施新規定,唯有合法合規才能申請租金補貼,租屋族挑選房屋時一定要特別注意,以免屆時無法申請。115年度(2026年)租金補貼新制是什麼?租屋補助申請會不會很久?流程會不會很麻煩?自己是否符合申請資格?這是廣大租屋族最常有的疑惑,準備申請下一年度租金補貼的讀者,《今周刊》本文用最詳細的介紹,替各位解惑、維護租屋權益,並拿到應得的補助金!
日期:2025-12-31
韓國股市在二○二五年漲幅七二%,稱冠全球,背後是政策拉抬與上市公司逆勢自救的努力。揮別戒嚴亂局與關稅衝擊繳出漂亮成果,韓國經濟發展動能及未來挑戰,值得深入研究。
日期:2025-12-30
新北市郭姓國三生民國112年為其乾妹林姓國中女生出頭,持刀刺殺同校楊姓國三生,二審台灣高等法院殺人罪將郭、林加重三分之一刑度,分別改判12年、11年徒刑。楊生父母聆判後放聲痛哭,痛批《少年事件處理法》對加害者層層保護,而受害者全家的個資卻被查得一清二楚,甚至不滿曾有法官當庭提及「要凶手孝順被害人父母」。高院表示,本案之前手法官(非現合議庭法官)於準備程序中,因少年被告之辯護人曾提出修復式司法聲請,故向被害人家長說明修復式司法的意義,並強調必須以雙方的理解與同意為前提,且被告亦須真誠提出可以做到的方案,於是詢問被害人家長有無接受各種形式補償的可能性。而以2名少年被告孝順被害人家長為例,經被害人家長當場拒絕後,法官即諭知本案修復式司法暫不處理,並未要求被害人家長接受此方案。
日期:2025-12-27
今周刊編按:新北市楊姓國中生2023年耶誕節,在校被郭姓少年持彈簧刀割頸身亡,一審郭與教唆的林姓少女各被依殺人罪判決9年、8年徒刑,高院二審週二(12/23)判決郭12年徒刑、林女11年徒刑,可上訴。楊姓國中生的父母到庭聽判走出法庭時痛哭失聲,楊爸爸指出,判決讓他覺得「台灣司法已死」,少年事件處理法(少事法)把他打得「遍體鱗傷」,他邊哭邊說沒辦法接受這種判決,楊媽媽也說「別人的囝仔死不完(台語)」。有媒體報導,有法官在審理過程中詢問被害者父母,「能否有機會讓他們(凶嫌)來孝順你們?」對此,犯罪心理學專家戴伸峰怒批,「世界上最愚蠢、最傷人的情緒勒索!」
日期:2025-12-26
立法院周五(12/26)召開院會,處理中國國民黨及台灣民眾黨立院黨團提出賴清德總統彈劾案,最後在藍白再度聯手下,以60票比51票,通過「提議」彈劾案,要求賴總統到立法院報告兩次,規定彈劾案投票時間為2026年5月19日。
日期:2025-12-26
監理站6000元獎金你拿到過嗎?一名網友日前在社群平台Threads上發文指出,自己收到監理站來函,通知他獲選為年度「優良職業汽車駕駛人」,更拿到高達6000元獎金。貼文曝光後隨即吸引1.4萬人按讚關注,不少人紛紛敲碗詢問申請資格,更多人稱讚原PO拿到這個封號真的不容易。針對優良駕駛的申請條件,《今周刊》本篇也帶讀者一起認識,或許你也有機會獲得這筆為數不小的獎金喔!
日期:2025-12-24
2023年12月震驚全台的校園割頸案,二審判決結果出爐。台灣高等法院23日宣判,郭姓乾哥與林姓乾妹刑期分別從一審9年提高至12年、8年改判11年,全案仍可依法上訴。然而,這個結果卻讓受害家屬楊爸爸、楊媽媽痛喊「《少事法》惡法(少年事件處理法)都在保護這些人」,掀起社會討論。從法院判決理由來看,仍以《少事法》做為主要適用基礎,認定2名未成年加害人「仍具教化可能」,因此未採更高刑度,成為本案引發爭議點。對此,「巴毛律師」陳宇安直言,加害人關完出來可能都還沒30歲,「他們不會反省的,只會覺得X很衰,進去幾年也是越關越大尾。」更讓她不禁思考:「到底現在犯錯的是誰啊?」
日期:2025-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