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生技月活動,我應台北市政府之邀做了一場演講,談的題目是「生技業可以複製半導體模式嗎?」當天一起與會的主持人是環球生技社長林明定,另外三位主講人是台新藥商務與策略長魏景成、藥華藥科學長林俐伶博士及倍利生醫創投總經理許哲雄博士。
日期:2026-07-21
編按:高股息 ETF 始終是台股市場的流量密碼,但當 0056、00919 狂飆高殖利率時,為什麼還有人死守 00878(國泰永續高股息)?投資達人「知美Jimmy」分享真實帳本,他從 2023 年起堅持「每月定期定額買 1 張」並將股息全數再投入,歷經 3 年半累積 47 張,提前解鎖月領 1 萬元現金流的目標!00878最新(7/13)收盤價已來到33.13元,近期股價漲這麼多,繼續存股划得來?想挑戰月領 3 萬、10 萬退休金,究竟需要多少成本與張數?一次講明白。
日期:2026-07-14
詐騙手法日新月異、防不勝防,從實體詐騙方式到網路虛擬詐騙,手法日趨多元,也讓民眾容易提高警覺,避免受害。近期就有網友在社群上分享疑似是蝦皮店到店的新型釣魚手法,該網友表示,到蝦皮店到店取貨時,發現有百元鈔留在機台上,似乎是新型的設局「釣魚詐騙」,若民眾碰到就會有人跳出來指控是侵占,提醒大家務必小心。對此,165反詐騙專線表示,國內目前尚未接獲此類報案。以實務經驗來說,這招也難以認定是侵占意圖,成立犯罪的機會極低,該筆款項也不符合法律上的遺失物定義。提醒民眾可提高警覺,但也不用過於擔憂。
日期:2026-07-06
為確保消費者使用安全,衛福部食藥署於7月1日起推動近千家製造場所符合GMP規範,違者最高罰500萬元;另外也要求業者必須完成PIF產品資訊檔案,若未建置完成就販售,違者最高可罰100萬元。新制上路主要是針對業者以及化妝品管理上更為嚴謹,確保消費者購買可溯源、可查證的化妝品。化妝品新制上路,對於一般大眾有什麼影響?會讓化妝品漲價、變貴嗎?
日期:2026-07-03
鮮乳、牛乳哪裡不一樣?衛福部鮮乳新制上路,為了讓消費者了解乳品並避免資訊混淆,未來僅有取得「鮮乳標章」或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之「驗證標章」國產乳品才能標示為鮮乳。若手搖飲店或其他商家並未使用前述乳製品,以民眾最愛喝的鮮奶茶為例,就須將名稱修正為「牛乳茶」、「牛乳紅茶」等,以利消費者辨別並避免觸法。至於鮮乳、牛乳、保久乳等市售乳製品有何差異?《今周刊》本文帶你了解!
日期:2026-07-03
台北股市在上一週(6/22~6/26)出現漲多壓回的走勢,單週下跌了1,893點,跌幅4.07%。但是如果從最高點的48,218來看,距離當週最低點44,454,跌點高達3,764點,幾乎多了將近一倍之多。會有如此的下跌,有人歸咎於過高的融資餘額,但我卻看到另一個賣壓來源,就是投信。
日期:2026-06-30
2026年7月新制上路!職場霸凌新制將於7/1起上路,未來工作時若遇到主管或其他同事的刻意刁難、排擠、侮辱等,職員有權向公司提出申訴,保障勞工權益;汽車駕照考題改為全選擇題,避免考生矇中答案順利過關,其他還有多項交通新制都在7月份上路!提醒民眾務必小心留意,切勿以身試法。
日期:2026-06-26
AI需求激增,台積電也全力擴張產能。然而,拚速度、衝產量的同時,成千上萬工人的安全也受到挑戰。身為產業龍頭,此時,台積電已不再能只當高科技業主,更必須跳到營造業,親自守護勞工安全了。
日期:2026-06-17
「搖滾教父」黃大煒於6/3在夏威夷驟逝,享壽61歲,各界不捨尚未平息,似乎藏有未見的遺產風暴。黃大煒的兩個姊姊Consulina及Joann,透過「漢英得力法律事務所」陳鎮宏律師發出辭世聲明,聲明中稱兩位姊姊為黃大煒「全體繼承人」,將全權處理後事,音樂資產也以該律師事務所為唯一合法授權窗口。此舉引發與黃大煒相伴超過31年的女友兼經紀人Vicky(趙瑞芳)強烈反彈,痛斥該律師聲明「不合法」,將對陳鎮宏律師提告。黃大煒與Vicky相差3歲,在Vicky 28歲時兩人就認識相戀,Vicky在2003年確診胃癌,但黃大煒從沒介意還曾向她求婚。Vicky表示,週六和黃大煒媽媽和弟弟通電話,不敢相信他就這樣走了,根據壹蘋新聞網報導,黃大煒外婆過世時,Vicky便以「外孫媳」名義印在訃聞上,兩人關係早如同夫妻,Vicky說黃大煒曾多次求婚,最後她也答應了,只是還沒約好時間去登記就天人永隔!Vicky坦承黃大煒搬回夏威夷時2人確實有吵架,但沒有分手,但「他因為姊姊的關係,和我吵架後有陣子斷聯。」Vicky說,會請黃珊珊律師對陳鎮宏提告,包括之前在5月26發布的黃大煒離台返回夏威夷律師聲明函,以及週日的律師聲明函都是違法,自己會盡快補上自己這方的聲明。台灣法律中「未婚同居伴侶」在另一半過世時,所面臨的現實困境也被反應,即便Vicky與黃大煒感情深厚、長年以伴侶相稱,並共同經歷生活與事業起伏,但在現行《民法》規範下,若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存活的一方在法律上便缺乏「配偶」身分,自然沒有任何法定繼承權。依據台灣《民法》第 1138 條的規定,繼承權有嚴格的順位限制。在死者無配偶、無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與父母的情況下,兄弟姊妹即為合法的法定繼承人,這也是為何黃大煒的胞姊能夠在法律上主張自己是「全體繼承人」。對於未婚伴侶而言,若逝者生前沒有透過「預立遺囑」將財產遺贈給對方,伴侶往往在悲痛之餘,還得面臨被家屬「依法」切割、甚至無權參與後事的窘境。不過,儘管如此,未婚伴侶在法律上仍有最後的防線。若生前未立遺囑,但存活的一方長期依賴逝者提供經濟支持,依《民法》第 1149 條規定,可向死者家屬主張「遺產酌給請求權」,爭取部分遺產以維持生活。然而,實務上這需要嚴格舉證,像是扶養事實與經濟困難,對於身兼經紀人、具備工作能力的Vicky來說,這條法律途徑的門檻相對較高,未來若要翻盤,黃大煒生前是否曾留下任何形式的遺囑、信託或授權契約,將成為後續訴訟的關鍵。專業法律人士呼籲,現代社會伴侶關係多元,若選擇不走入婚姻,務必提早進行生前財產規劃,透過合法預立遺囑、保險受益人設定或生前贈與等方式,才能真正保障摯愛之人的權益,避免在生命盡頭留下遺憾與無解的紛爭。
日期:2026-06-15
(今周刊1538)30週年更好的台灣:社會框架×改革創新回應陳年難題,需要破舊立新的勇氣。《今周刊》主張從教育與法制控管毒駕、鬆綁《財團法人法》引進更多資源從事公益,並呼籲破除高教評鑑迷思,以務實立場面對自身不足。(倡議11)在台灣,有善心的富豪很多,他們希望將財產投入成立基金會做公益,但錯誤的《財團法人法》設計,防小人也苦了君子,降低慈善永續性。
日期:2026-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