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來到「高處不勝寒」的敏感水位,聯準會六月利率決議牽動市場信心,面對新任主席可能改寫投資人熟悉的遊戲規則,掌管規模第二大台股基金的蕭惠中如何解讀未來走向?
日期:2026-06-10
勞保局6月發錢了!符合資格的民眾趕快去刷存摺,看看錢是否入帳了。根據勞動部勞保局行事曆顯示,至6月底將陸續發放18筆津貼,包括勞保年金給付、國民年金保險生育給付、國民年金、國民年金喪葬給付、災保年金給付等,都將在預定日期陸續發放。其中,「國民年金保險生育給付」為一次發給2個月生育給付,只要符合資格的民眾,就能領取4萬2206元。不過要注意的是,生育給付有5年請求權時效,若超過5年後才提出申請,則不予給付。另外,在6月30日發放的國民年金保險喪葬給付,符合資格者最高可領10.5萬元。而請領人數最多的勞保年金,也將在6月29日入帳。
日期:2026-06-10
當台股大盤頻頻創高,市場陷入瘋狂,散戶們前仆後繼地將資金倒向高股息 ETF 與熱門金控股。然而,在眾人貪婪之際,奉行價值投資的《存股助理電子報》總編輯謝富旭,卻選擇了截然相反的道路。他大方公開自己近期的操作:「我已經把富邦金(2881)、中信金(2891)等大型金控獲利了結;手上的 00919、00878 等高股息 ETF 雖然續抱,但絕對不再加碼!」身為存股老手,為何在多頭列車上提前按下煞車?面對高位階的台股,他的「高檔汰弱留強」戰法究竟藏著什麼玄機?資金撤出後,又轉向了哪些低基期的隱形冠軍?
日期:2026-06-10
(今周刊1538)30週年更好的台灣:普世價值×擴大共融走在進步的道路上,國際間仍有許多他山之石可供借鏡。從保障非婚伴侶民事權利,到強制勞動概念入法改善移工權益,都應更接軌國際,擴大社會共融。(倡議9)為杜絕仲介、雇主對移工不當收費,《就服法》應納入零招募費與強迫勞動概念,比照性騷擾防制,建立暢通的申訴管道、組織規章、教育訓練等風險預防機制。
日期:2026-06-10
(今周刊1538)30週年更好的台灣:經濟生活X公平富足經濟成長帶動財富累積之餘,台灣社會也應關注資源的公平永續。從改善分配不均、民生費率合理化,到推動勞退自提自選與長照保險,讓健全的財政與社福,成為點亮未來世代的希望。(倡議5)無合理利潤難保安全與品質,電價應合理化並強化高耗電大戶責任;台鐵票價須落實兩年調整、逐步反映成本,交通部應賦予台鐵定價彈性。
日期:2026-06-10
想進輝達工作,文組人也有機會!輝達最新開出「簡報設計師(Powerpoint Presentation Graphic Designer)」職缺,主要負責協助高階主管對外簡報製作、如何簡報視覺化精美呈現、品牌溝通和企業敘事,隸屬於行銷和企業溝通的領域。輝達官網明確列為現有正式職缺,可遠距上班,起薪根據所在地、經驗以及類似職位員工的薪資水平而定,官網寫到3級員工基本薪資10萬美元至16.6萬美元,換算台幣約310萬至520萬元,等級4甚至能到650萬元。相關消息一出,讓文組人重新燃起希望,紛紛在社群平台上掀起一波討論潮。
日期:2026-06-10
(今周刊1538)30週年更好的台灣:健康生命X尊嚴自主隨著台灣人口平均壽命延長,不只追求活得健康,更要活得有尊嚴。從推動減香、提升預立醫療可近性,到開啟安樂死法制化討論,讓每個人都能自主選擇,並且擁有高品質的生命旅程。(倡議1)台灣廟宇焚香被視為宗教重要儀式,卻也成為不容忽視的空汙來源。推動減香不是滅香,而是在虔誠不變的前提下,找到兼顧健康與信仰的祈福方式。
日期:2026-06-10
(今周刊1538)30週年更好的台灣:健康生命X尊嚴自主隨著台灣人口平均壽命延長,不只追求活得健康,更要活得有尊嚴。從推動減香、提升預立醫療可近性,到開啟安樂死法制化討論,讓每個人都能自主選擇,並且擁有高品質的生命旅程。(倡議3)醫療技術不斷延長生命,卻也可能延續不必要的痛苦,患者有權自主決定生命終點。許多歐美國家已實施安樂死制度,台灣應盡速啟動更理性、開放的討論。
日期:2026-06-10
編按:00919(群益台灣精選高息)繼昨日短暫恐慌回檔,今天(6/9)股價站回30元大關,收在30.72元。雖然00919最新一季配息衝上1元新高,年化殖利率飆破13%,但股價越漲越貴,6/16除息到底該不該跟上?財經達人知美幫你算,現在想月領1萬現金流需要幾張、成本貴多少?並從淨值組成拆解本次高配息背後的「資本利得」關鍵。此外,0056與00878有沒有機會跟進調高配息?想賺進高殖利率,進場前必須先看懂填息時間與風險!
日期:2026-06-09
勞動部在6月5日發布通函,重申最低服務年限約定攸關勞工職業選擇自由,雇主不得以不合理條款加以限制。依勞動基準法第15條之1規定,雇主須有符合「提供專業技術培訓並負擔費用」,或「提供合理補償」等二項要件之一的前提下,始得與勞工約定最低服務年限,且該約定不得逾越合理範圍,否則無效。對此,長期擔任勞資爭議調解人與調解委員的律師李瑞敏接受《今周刊》採訪時分析,勞動部此次的通函更清楚定義,一般性入職訓練、新人訓練,例如看影片、或是請資深同仁指導等,公司並沒有額外付出,不能夠當作綁約條款的專業訓練,此通函的內容對勞工相對有利。李瑞敏指出,雖然實務上法官對於「是否為培訓」仍有裁量權,但這次的通函會讓勞工朋友較有權利意識,即使已經簽署培訓合約,仍然可以了解到,不是每種「培訓」都可以作為綁最低服務年限、賠償的有效約定。
日期:2026-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