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積電董事長黃崇仁上周辭世,告別他敢衝敢賭的傳奇一生。我與黃董事長有多年採訪淵源,一路從力捷、力晶到力積電,在許多場合見證與記錄,對於這位記憶體產業大老,我有一些觀察。
日期:2026-08-10
6月17日,在日本東京澀谷舉辦的第一屆《藥華藥創新獎》比賽現場,藥華藥董事長詹青柳、執行長林國鐘與哈佛創新實驗室講師、新創平台TECH-Tokyo創辦人兼執行總監Jorge Cortell齊聚一堂,評選從近40家亞太新創參與、最後進入八強決選的隊伍。 這個新創競賽總獎金達20萬美元,已經衝上生技新創競賽中全球前十大,在藥華藥策略長靳嚴博牽線下,Jorge Cortell與兩位哈佛教授Satish Tadikonda、William Marks都參與合作,另外也請來中研院院士陳培哲合組評審團,最後進入決賽的八組隊伍,由三家台灣及兩家日本團隊脫穎而出。
日期:2026-08-06
「員工做不好,我還不能嚴格要求嗎?」2026年7月1日職場霸凌防治新制施行後,企業主管最常提出、也最容易被誤解的問題。我的答案是:主管當然可以要求績效,而且有責任要求績效,甚至嚴格要求績效也沒問題。
日期:2026-08-05
編按:包租代管龍頭兆基集團相關企業趙姬投資、寄居蟹管理顧問爆出財務危機,資金缺口估超過百億元,趙姬投資實際營運管理人林佑任目前已失聯。兆基董事長李建成提出以1.6萬張未上市股票抵債,但投資人並不買單,目前已有187人成立自救會。這場風波表面上是公司債兌付危機,但對包租代管產業而言,真正值得關注的問題,是當一家企業管理數萬筆租約、經手大量租金與押金時,背後承擔的現金流壓力與財務風險。包租代管業者的規模越大,是否真的代表越安全?
日期:2026-08-05
今周刊編按:桃園地方法院近日審結一起祖厝共有土地買賣糾紛,承審法官在審理後認定契約合法有效並駁回原告訴求,但卻罕見在判決書內直白呼籲當事人若重視祖產,拿到判決後「不要用AI寫上訴狀、不要以為人家看不出是AI寫的」,引發廣大討論。對此,律師林智群發文,他說AI興起,現在一堆民眾都交給AI亂寫,但其實法官、檢察官還是看得出來。他也碰過當事人提供的狀,雖然沒講,但一看就是AI寫的狀。林智群說,覺得祖厝很重要,還繳了9萬元裁判費,結果想省律師費;他也呼籲用AI寫出來的狀都很怪,請大家不要用這種文件傷害法官的眼睛,不要跟自己的權益開玩笑,「就算是篇幅再多,也是比較大份量的垃圾」。
日期:2026-07-31
「我們公司今年沒有任何職場霸凌申訴,代表制度做得很好吧?」每次聽到人資主管這樣說,我都為他的公司擔心,因為這不一定是好消息,不代表公司真的沒有問題,而是企業可能把「沒有申訴案件」誤當成「職場沒有霸凌行為」,一片和諧。
日期:2026-07-31
8月1日起勞退新制5大變革上路!勞工退休金制度新調整,不僅新增退休金請領「30天反悔期」,也明定雇主不得拒絕勞工自願提繳退休金,同時擴大遺屬保障、延長未成年請領時效及加重欠繳責任。《今周刊》整理勞退新制5大變革資訊提供給讀者,一文了解勞工保障有哪些。
日期:2026-07-30
郵輪取消退費規定、郵輪航程延誤理賠、郵輪退費規定?郵輪個人定型化契約新制有哪些?近期郵輪旅遊興起,越來越多人嚮往一邊在船上度假、一邊出國的豪華旅遊型態,卻也衍生出不少爭議和糾紛。國外郵輪業者多透過旅行社代理,讓不少消費者求償無門,交通部於7月27日公告「郵輪船票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明文規定業者不可於行程上寫「僅供參考」。此外,因颱風影響更改行程或是郵輪行程取消怎麼賠?若行程有延誤也須按日或按差額計算賠償,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日期:2026-07-28
兄弟姐妹特留分規定正式三讀!立法院週二(7/28)三讀通過修正《民法》第1223條,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修法後,被繼承人若僅剩兄弟姊妹為法定繼承人時,就可依遺囑自由分配全部遺產,不再受兄弟姊妹主張特留分扣減之限制。提案的國民黨立委吳宗憲強調,這次修法不是剝奪兄弟姊妹的繼承權。如果生前沒有立遺囑,兄弟姊妹仍然依法繼承;如果有遺囑,就應該尊重往生者的安排,週二刪除的是法律強制保留給手足的「特留分」,不是兄弟姊妹的法定繼承人身分。不過要注意的是,本案將在總統公布6個月後實施,也就是至少半年內仍然適用舊法。此外,在部分提案中出現的「特別貢獻制」這次並未入法。
日期:2026-07-28
今周刊編按:北市31歲羅姓女子在知名葡萄酒代理商擔任品牌副理,入職不到4個月因密集加班病倒,送醫確認有「急性腦中風」。並有失語、認知及肢體障礙等狀況,她為此向公司求償1344萬3514元。羅女是國立中央大學學士、國立臺北藝術大學碩士,曾到波蘭研修,專精英文、西班牙文、波蘭文等外語,2019年3月到知名葡萄酒代理商任職,工作內容有品牌行銷、銷售規劃、外語口譯及管理,月薪5萬5000元。酒商指出,她就職短短4個月,工作量與其他同等職務人員無異,從未反應有工時過長、負荷過重情形,相關加班行為是個人行為,酒商曾透過同事請羅休息,但羅執意不聽、自身也有過失。據媒體綜合報導,法院調查後指出,羅女實際投入工作時間不能僅以正式加班申請紀錄計算,包含:活動場地布置、事後整理、主管透過LINE交辦事項,假日被要求參與的相關課程,都應納入實際工作時數。法官認定,羅女發病前一個月確實累積97小時加班,且6月籌辦酒展期間,經常工作至晚上10點甚至凌晨才下班。公司卻未幫她減少工作量,判公司賠償1228萬餘元,全案仍可上訴。
日期:2026-07-22